在线等~急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22
求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你这样问谁也回答不了你。因为各种业务性质不同的企业,事故、事件、危险点等重点工作不同,应急工作的关键点就不同。所以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也就不同。

这不象是行政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或者人事管理制度。。这些在很多企业都是大同小异,区别不大。

比如说:石油公司的应急预案就要包括火灾应急、战时应急、缺油应急、救灾等应急。而食品加工企业的应急预案(制度)与石油行业就有很多不同了。

共10篇,寻找不易,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还望采纳

[1] 李保俊, 袁艺, 邹铭, 等. 中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研究进展与对策[J]. 自然灾害学报, 2004, 13(3): 18-23.
[2] 王学栋, 张玉平. 自然灾害与政府应急管理: 国外的经验及其借鉴[J]. 科技管理研究, 2006, 25(11): 149-151.
[3] 王振耀, 田小红. 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6 (5): 28-34.
[4] 冯凯, 徐志胜, 冯春莹, 等. 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灾害应急管理的集成研究[J]. 自然灾害学报, 2005, 14(4): 85-89.
[5] 付林, 周晶晶. 浅议我国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J]. 商业经济, 2010 (2): 24-25.
[6] 薛澜, 钟开斌.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分级与分期: 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J]. 中国行政管理, 2005, 2: 102-107.
[7] 王强, 田涛, 李军, 等. 自然灾害风险与中国应急管理制度[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 (3): 161-170.
[8] 邓云峰, 郑双忠, 刘铁民. 突发灾害应急能力评估及应急特点[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6, 1(5): 56-58.
[9] 曹丽. 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思考[J]. 商场现代化, 2007 (08S): 246-247.
[10] 莫靖龙, 夏卫生, 李景保, 等.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评价[J]. 灾害学, 2009, 24(3): 13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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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本预案:
2.1 某一省(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30人以上;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 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 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体系职责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
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编辑本段应急准备资金准备
民政部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4.1.1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4.1.2 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4.1.3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方面。
物资准备
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4. 2. 1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完善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武汉、长沙、郑州、南宁、成都、西安等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科学选址,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灾害多发地、县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4. 2. 2 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4. 2. 3 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 2. 4 灾情发生时,可调用邻省区救灾储备物资。
4. 2. 5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 2. 6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通信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4. 3. 1 加强中央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并管理覆盖省、地、县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4. 3. 2 以国家减灾中心为依托,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 3. 3 充分发挥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等对地监测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救灾装备
4. 4. 1 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 4. 2 民政部、省级民政部门及灾害频发市、县民政局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人力资源
4. 5. 1 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4. 5. 2 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地震、海洋、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4. 5. 3 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 5. 4 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社会动员
4. 6. 1 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4. 6. 2 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4. 6. 3 在已有2.1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 6. 4 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6. 5 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8省(直辖市)和深圳、青岛、大连、宁波4市对内蒙古、江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0省(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宣传培训
4. 7. 1 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4. 7. 2 每年至少组织2次省级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地级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省或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及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培训。
4. 7. 3 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编辑本段预警预报灾害预警
5. 1. 1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5. 1. 2 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国家和有关省(区、直辖市)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灾害信息
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信息管理
5. 3. 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 3. 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民政部报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灾情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天10时之前向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省级民政部门每天12时之前向民政部报告情况。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地(市)汇总数据(含分县灾情数据)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的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省汇总数据(含分市、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5. 3. 3 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编辑本段应急响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级、县级、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设定四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6. 1. 1 灾害损失情况
6. 1. 2 启动程序
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
6. 1. 3 应急响应
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民政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6. 1. 4 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
6. 2. 1 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 启动程序
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
6.2.3 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救援(综合)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抗灾救灾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紧急调拨救灾款物。
及时掌握灾情和编报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区、市)或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向国际社会发出救灾援助呼吁。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国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6.2.4 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6.3.2 启动程序
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
6.3.3 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省(区、市)的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
灾害损失较大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赴灾区,及时调拨救灾款物。
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通。国家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说:应急管理关键在基层。
这些算吗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http://wenku.baidu.com/view/ee0c2980e53a580216fcfe16.html
某公司自然灾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理预案http://wenku.baidu.com/view/2e1bb747336c1eb91a375d68.html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

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答: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答: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8、暴雨、雷、电等...

应急管理办法
答: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答: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答: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

自然灾害疏散应急预案
答:自然灾害疏散应急预案1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

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答: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

物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答:1、当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中心要在各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