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亲戚请到家离开吃饭喝酒 但是有一个人开车回家路上出车祸死亡了 我们一起喝酒吃饭的都有责任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3
一个亲戚40岁,因与他人喝酒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在法律上你不需要负责任,即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他是出车祸死的,与你们喝酒没有必然的联系。他的去世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范围,具体的要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去确认事故责任,不论责任在哪一方,都不可能由你们去承担事故责任,因为你们不属于该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即该事故中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你明知道对方开车,没有阻止的话你就要担负一定责任
如果你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并且他是在离开之后去别的地方开车,出事的话,你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