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被继父打晕溺死,凶手判为死缓,你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四川女子被继父打晕溺死,凶犯被判死缓,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刑罚?

我觉得这样的刑罚太轻了,应该被判死刑才对。
四川女子被继父打晕溺死, 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这个被溺死的女子来自一个非法的传销组织,死前和继父一起呆在水库附近。该女子与继父发生口角,继父殴打她,包括用脚踢她的肚子,用手抓她的头发。继父把女子打昏,用一块大石头把她绑起来,然后淹死在水库里。几天后,当地村民发现了这名女子的尸体。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据悉,这名女子是一名怀孕两个月的孕妇,年龄在17岁左右,没有任何资料证明她的身份,只有一张破旧的车票。因为车票在水库里泡了很多天,显示的信息太模糊,所以警方毫无头绪。
时隔多年,经过法医DNA比对,确认了女子身份,凶手也落网追捕,被判死缓。当地警方也在网上发了这张破车票的照片,希望网友能帮忙提供一些线索。一位热心网友拿出了类似的车票,给警方破案带来了机会。随着医学的发展,警方找到了破案的新方法。在法医鉴定下,从罚单中提取了该女子继父的DNA信息,推断出杀害该女子的凶手就是她的继父。
我如何看待这样的刑罚?我觉得这样的刑罚确实太轻了,本来以为铁定是死刑的,没想到却只判了死缓。,如果罪犯积极赔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也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另一种情况相当特殊。如果出现过失杀人的情况,然后给家属提供高额赔偿,也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罪犯只要主动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也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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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子被继父打晕致死,凶手以故意杀人罪被抓捕判刑,其行为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被判死缓。

谁都没想到一桩十年前的命案会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网友接力拼凑线索,最终帮助警方侦破这一陈年旧案。一张车票碎票是如何帮助警方成功破案了,我们从一位热心网友的微博中可以得知一二。时间回到十年前,2011年,某位热心网友在微博发布了消息,希望广大网友和他一起寻找线索,因为那张车票碎片是该案件中唯一有价值的物证。

消息发出后,很快得到热心网友关注,其中一位擅长P图的网友将车票碎票拼起来了,另一位网友也提供了极为相似的一张上海车票,确认了该事件可能和上海有关系,这给警方查询案件提供了关键性方向。9年间不断努力追查下,警方也终于找到了受害人的母亲,通过了解调查出于受害人相关的人物,其中最重要之人便是受害人继父宋乙丁。最后警方顺藤摸瓜,抓铺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人承认他与受害人长期争吵,冲动之下将19岁继女打晕后沉入水中,最后溺水身亡。
前不久,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丧葬费37260元,交通费、误工费3000元。对于这个结果,受害人母亲并不是很满意,受害人是她唯一的依靠,如今年老无人依靠,晚年生活堪忧。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要好好珍惜生命,幸福生活下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希望大家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凶手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且当地法院也判处了该凶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对执行死刑一般来说都会经过慎重考虑,因为死刑这个量刑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最严重的一个刑罚,一般来讲执行死刑需要经过最高院的复核,至于没有立即执行死刑,其实要结合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来进行综合判断的。

但是对于这个刑罚该女子的生母并不满意,因为在该女子的生母的心里,他们认为杀人偿命就应该要立即执行死刑,可是法律的定性有其综合考量,我们就不进行深入探讨。只不过她的生母让我们感到非常的可怜,毕竟他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联想到晚年的生活难免心中感到悲凉,毕竟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

其实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会被处以死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于该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两年执行,已经是较高的刑事处罚了。当然这一名继父他也失去了自己的人生,一开始他以为这个继女是一个负担,想要处之而后快,结果也毁了自己,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实这个事情也在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女性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离婚以后选择另一半的这件事情上,一定要擦亮眼睛,因为离婚以后有的女性还要带着孩子。对于亲生母亲来说肯定不会觉得是一个累赘,但是如果要嫁人,很多人他们都不能够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多多少少他们都会认为是一个负担。有的人甚至为了得到对方而假装接纳对方的孩子,到了后期就会对孩子做出种种不利的事情。



引言:2009年,四川一位19岁的女儿被欺负,打晕后沉入水中溺死。但是,该案件的凶手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死者的母亲表示,对这个结果并不是很满意,不理解为什么杀人不用偿命,法院应该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而不是判处缓期执行。

一、事情经过

十年前,四川一位女孩儿,被她的继父打晕后,沉入水中。最后溺水身亡。近日,这起案件的凶手,女孩儿的继父宋乙丁被四川宜宾的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的民事诉讼原告各项费用4万元左右。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武汉人的母亲表示并不满意,只有死者这一个女儿,当时她的丈夫,女儿的继父将女儿打晕后,沉入水中,溺水身亡。

二、判决结果

如今,死者的母亲已年过半百,晚年凄凉,身边连养老的人也没有。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杀人偿命,法院不立即将凶手判处死刑。2011年2月份,受害人被人杀害。知道,九年后的2020年,许多热心的网友以及公安部门的全力侦查下,才最终将目光锁定在长期因为生活的琐事,与受害者母亲争吵的继父宋乙丁身上。警察对凶手的调查发现,案件发生的当天晚上,他存在异常的行动轨迹。

在20年的9月份,凶手在广东省的一个小区出租房里被警方抓获,在抓获时便招认了他的犯罪事实。死者的母亲表示他之前曾经怀疑凶手把自己的女儿骗去做传销,但是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对继女下如此毒手。收到判决结果之后,死者的母亲哭着说,为什么不能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而是要缓期执行,杀人不就是应该偿命吗?



我觉得这个继父被判轻了,殴打女人本来就不算男人行为,而他不仅打了女人,甚至于把女人打昏之后,淹死在水库里,说明这个继父是主观杀人,就算他主动自首,也是不值得原谅的。

我认为这句话不公平。凶手应该被判处死刑,因为这种做法非常残忍,只有死刑才能让他受到惩罚。

这个判决有可能是法律留了一些情分在,毕竟是养育了这个孩子的继父,但是他把这个女孩打死也是不可饶恕的,所以被判了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