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21
正确答案: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D: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为纳税人
答案解析:
以上四项均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的什么
答: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弥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弥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激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同时还有拥有土地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不在本地的,都是由实际使用者来...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答: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1、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2、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

土地使用税是由谁来交纳?
答:由土地使用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答: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和依据是什么?
答: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上述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答: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认和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

土地使用税由谁来交
答: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答: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1、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2、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共十四条,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

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
答: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建制镇规划确定。第三条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