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遭“地毯式”排查 监管体系将加速完善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0

央地联动

非法集资遭“地毯式”排查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而处置非法集资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摸清风险底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1日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行动。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针对非法集资展开了“地毯式”摸排。

非法集资案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8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693起,同比增长12.7%;涉案金额3542亿元,同比增长97.2%,达历年峰值。其中,新发互联网集资案件数占比30%,涉案金额和人数分别占到69%和86%。

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排查通知显示,此次重点整治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私募基金、电子商务、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对摸排出的风险,将建立“一户一档”,标明风险敞口信息进行分类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型的金融业态也成为多地的排查重点。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国际上虚拟货币价格波动之机大肆炒作,其实质是借“金融创新”“区块链”等概念之名,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应充分重视这些风险可能存在的叠加效应和放大效应。

立法提速

非法集资监管体系加速完善

事实上,非法集资监管体系正在持续完善。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刑事犯罪,并明确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定罪处罚等法律要件。根据意见,办案机关认定集资“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于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参考央行、银保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认定。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为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授权,正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并配合研究非法集资入刑标准、罪名适用、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置等共性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规定。

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也在加速推进,明确区域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加码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例如,7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采取非完全列举的方式,将省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董希淼表示,随着各类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平台和业务层出不穷,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大量涌现,金融管理部门监管法律依据不足、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逐渐凸显,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加大。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层面立法及地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有助于明确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有效维护金融秩序。

多措并举

更多长效风险监管机制待建

实际上,围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金融风险防范正在持续强化。除了完善法律监管体系,监管部门还将加强 科技 等手段的运用, 探索 建立更多长效性金融风险监管机制。

央行近日发布的《2018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表示,2019年将继续把防范化解金融市场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切实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继续 探索 建立法治化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和金融活动;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继续加强和落实协同监管机制,通过统一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防范局部风险扩散,避免跨市场风险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