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5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督查各处室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统筹办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编制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办改革试点处协调推进改革总体方案;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审核统筹城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国际合作。统筹办改革信息处牵头推进统筹城乡改革监督考核;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统筹城乡部市合作;参与指导、协调区县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手段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发展规划处(西部办)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协调区县(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处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发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系统普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地区经济处(重庆市区县经济发展办公室、重庆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指导区县(自治县)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推进“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工作。编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安排意见,参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三峡库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相关规划编制,参与编制移民工作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批、政策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庆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年度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和平衡。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或转报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概算审查。参与建筑工程定额标准的制定。会同拟订建筑业、房地产业、轨道交通、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权限审核、转报市政设施、口岸设施、轨道交通、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项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资金平衡处(重庆市重点建设资金筹集办公室)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融资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金融、保险、证券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提出政府投资中长期资金平衡计划和重大融资方案及贷款贴息。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建议、资金筹措和综合管理,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管等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创投企业的备案管理。招投标管理处(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全市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监督招标公告发布。核准必须进行招标的基建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组建和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办公室)组织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拟(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融资、BOT 等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参与引进国外(境外)智力工作。经济合作处综合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毗邻经济合作。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和利用内资项目统计工作。对外发布招商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推介、招商洽谈活动,承担招商政策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项目建设资金。工业处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权限审核、转报工业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处(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拟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组织编报和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信息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发展计划。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协调推进产业化投融资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参与科技投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综合平衡工作,组织推动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规划建设。经贸流通处综合分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口配额,提出调控政策。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分析、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情况,监控物价总水平,参与价格调控工作。承担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庆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能源处综合分析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规、规章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开展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参与协调能源产品价格的调整和执行。指导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科技进步。协调实施能源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电力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核电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交通处综合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航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社会发展处综合研究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旅游、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处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及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培训、统战侨务工作。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重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区县(自治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油气办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油气战略意图、决定、部署及各项政策,研究提出重庆炼油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措施,负责做好与中国石油集团在重庆油气项目的衔接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二)发展规划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方针、政策和全局性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制定、发布全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日常法律事务;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三)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市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委综合性文稿、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牵头起草、审核工作;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委内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四)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投资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建设领域重大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负责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项目计划,参与编制政府投融资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负责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含由政府财政担保的贷款资金和国债资金)项目;负责投资项目评审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按分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五)外资利用处研究市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转报限额以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合肥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六)区域经济处(对外经济联络处、合肥经济圈办公室)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综合协调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政策;推进合肥经济圈建设;负责合肥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对外联系、推进工作,收集、整理、报告国家重要政策、产业布局和项目信息,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帮助我市企事业单位争取国家支持,承担领导部署的其它相关工作。(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能源处)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能源开发和节约、对外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和管理;协调能源建设等重大问题;管理全市石油储备;参与制定全市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合肥建设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八)农村经济处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承担上级安排的对口支援、扶贫和库区移民工作。(九)产业协调处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分工负责有关工业重大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市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十)贸易和服务业处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十一)高技术产业处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研究提出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十二)社会发展处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参与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十三)重点项目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承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1346”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衔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工作;负责合肥市重点项目库建设。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含由政府财政担保的贷款资金和国债资金)、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按国家产业政策,对全社会建设项目进行稽察,配合国家、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十四)财政金融处(信用合肥建设办公室)编制地方企业债券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管理;承担信用合肥建设办公室工作;参与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负责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发行的初审和报批。(十五)交通处(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挂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挂成都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工作,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衔接、平衡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功能区规划;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开发区规划、政策的制定;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组织发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信息,负责重大信息的组织发布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推进市及区(市)县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六)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处。研究全市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协调全市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负责统筹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转报国家、省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及重大专项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关键产业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牵头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并负责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基本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和高技术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
(七)投资处。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参与编制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政策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项目管理处(挂成都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订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区(市)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比选)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全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则,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统筹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领域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资金利用处。研究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联系指导市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财税、金融方面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申报和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全市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转报和监管;负责创业(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年检和监管,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创业(股权)投资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意见;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转报工作。
(十)农村经济发展处(挂成都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农村经济、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和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权限负责农林水利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承担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基础产业处(挂成都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统筹交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交通、邮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交通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转报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挂成都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并协调实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经济贸易和服务业发展处。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及服务业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社会发展处(挂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发展政策等,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负责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非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社会事业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参与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区域经济处。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展城市政府间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牵头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负责成都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的合作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市)县开展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全市开发区规划、政策的制定;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
(十六)价格调控处(挂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法规、政策、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承担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资源和环境价格处。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在规定权限内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会同市财政局对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进行征收、管理和使用。
(十八)收费管理处。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十九)行政审批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一)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二十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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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运转、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政务督办、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研究提出本市贸易发展战略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本市重要商品的供求平衡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授权机构职能;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商贸流通领域建设项目;负责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 我来答 1个回答 #热议# 生活中有哪些成瘾食物?杭神 2016-06-04 · TA获得超过132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80 采纳率:75% 帮助的人:66.7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

地级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什么级别?是副处还是正科
答: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四)工业经济交通科。(五)服务业科。(六)经济贸易财政金融科。(...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几个?
答: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一)办公厅。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

发改委的机构设置是怎样的?
答: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3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二)发展规划处。提出全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协调全省开发区的规划、新设、扩区和升级,做好世界500强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省内企业赴境外开发和并购资源、能源和高新技术类项目;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国际经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