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4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即赠送他人的东西,他人加以利用或者反过来报复赠与人或其家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例如,养父母将房子赠送养子,养子却将他们赶出去。但是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从上面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看,赠与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是可以要回赠与他人的财物,除此以外,不能要回财物。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赠与人就丧失了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任意撤销表现方面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即赠送的财物办理好转移手续,赠与人已丧失了对财物的所有权,赠与人不可以要回财物。部分转移权利的,剩下未转移权利的部分可以要回财物。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小贴士: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送出去的东西,你怎么证明是你的呢?如果这个东西的凭证还在你手中的话,你手中有发票,那要回来的概率比较高。
看你的描述用了一个女的她,明显是男女朋友做不成了,要把东西要回来。如果是很贵重的东西那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上万块钱的项链。如果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你去要回来,那就显得太没品位了,那以后哪个女的还敢跟你啊?
按理说男女在一起啊,女的青春比男的珍贵。所以不应该去跟女的计较,你送给他的东西。要是你将房子送给她的话,我相信你肯定也会留了一手。
言归正传,如果你手中有送出去的东西的凭证,你可以威胁一下她,让他将东西还给你,如果你真的要闹到法庭上见法庭,肯定是民事调解啊,贵重的东西一般也是支持你要回来。
等民法典实施以后认真查一下吧,我也还没有好好的学过民法典。

因任意撤销全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中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赠与合同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何谓严重侵害,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予以界定,造成实践操作中的困难。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受赠人的行为须为应受刑法处罚的程度,若仅为一般侵权行为而不构成犯罪,则不发生赠与人的撤销权。但考虑到赠与合同的单务性、无偿性等特点,凡是受赠人实施的、足以危害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的任何行为,均为此处的严重侵害行为,不仅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也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严重有损道德名誉等行为。至于受赠人的近亲属的范围,应与《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确定的近亲属范围相同。包括赠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这里的扶养应是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扶养、抚养和赡养三种类型。但这里的扶养是指法定的扶养还是既包括法定的扶养也包括约定的扶养?有学者认为,受赠人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既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这是由赠与人撤销权的立法目的决定的。如果仅仅把此处的扶养义务限定为法定的,势必会限制和剥夺赠与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护其权利。此处的扶养应仅指法定的扶养,因为我国合同法对于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在第192条第1款第3项中已作了专门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是指:一是存在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二是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如果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则属于客观上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赠与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从合同法角度来讲,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包括完全的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其中完全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和根本违约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没有争议,但在不完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能否行使撤销权呢?对此,我国合同法没有予以界定。笔者认为,如果将受赠人的部分不履行或者轻微违约行为也包括在不履行的范围之内,则赠与人动辄就行使撤销权,实际上等于赠与合同对赠与人无任何约束力,受赠人也将因为部分履行而易于受到损害。但如果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不允许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则对赠与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受赠人部分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人享有与受赠人不履行义务部分相适应的部分撤销权,这样既能维护赠与人的意志和利益,也可以避免赠与人法定撤销权的滥用。



送别人的东西是否可以要回,需要具体分析

东西是否能够要回有一个前提:就是赠与的财产还没有完成权利转移。关于财产权利的转移,法律上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如果赠与的是动产的话,完成交付即完成了权利的转移,如果是不动产的话,要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权利转移。

也就是说,如果送的东西是一般的小件的东西,能拿得动、搬得走的,只要给了人家就不能要回来了。如果送的东西是房子、土地使用权这种不动产的,要去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才算完成转移,这些不动产在过户之前赠与人随时都可以要回来,在过户之后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来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上赠予是什么意思?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一种行为

赠予的一些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意思呢?诺成合同是法律关于合同分类的一个专业术语,简单说呢,就是赠与人与受兽人一旦达成合意合同,就成立了双方都要受到约束,也就是说,好,送我必须要送,我不能反悔,但是英语赠予是无偿的,一般情况下,宋仲人都是纯获利者,即使是负义务的赠予,所负的义务也不是赠与合同,醉驾业务的,所以赠与人是无法从受益人处取得任何财产的,此种情况下,如果不虚赠与人撤销赠与,对正与人要求未免过于苛刻,毕竟现实,因为一时的冲动,做出赠予的意思表示不少,所以,法律也赋予了赠与人反悔的,机会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的时间节点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说,只要东西还没给你,我就可以反悔,这就是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但是这里有两个礼拜第一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不能撤销,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送别人东西,法律上叫赠与。
关于赠与的规定,规定在《民法典》第11章赠与合同中,即第657至666条。
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了。因为多数东西,您一赠与,所有权就转移了,所以不能撤销赠与。

送给别人的东西法律上可以要回来吗
答:法律分析:送给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常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

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答: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送给别人的东西要回来的流程如下:1、如果赠与的是动产的话,完成交付即完成了权利的转移,如果是不动产的话,要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权利转移。也就是说,如果送的东西是一般的小件的东西,能拿得动、搬得走的,只要给了人家就不能要回来了,还有如果受...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答: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要回东西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进行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答:在过户之后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来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答:一、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1、法律上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答:法律主观: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

别人送的东西要回去有法律责任吗
答:法律分析:原则上已经赠与是不能无故要回的,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

别人送的东西又要回去是犯法吗
答:法律主观:拿别人东西不还犯法,该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别人送我东西后,现在报案要回他的东西成立嘛?法律上帮谁?
答: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法律分析赠与的任意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

别人送的东西要回去有法律责任吗
答: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赠予行为需要的条件赠与人对赠与财产享有独立的所有权,不能将无所有权的财产赠与他人,受赠人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予行为无法律保护效力。赠与在财产赠与之前,可以撤销赠予行为。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