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职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2
宋朝官职等级

宋朝文武官职详细资料
  宋朝官职

  01.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02.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03.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04.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05.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06.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07.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08.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09.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10.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11.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12.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13.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14.县尉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15.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16.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17.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18.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19.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20.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21.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22.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23.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24.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25.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26.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27.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28.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29.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30.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31.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32.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33.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34.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35.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36.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37.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38.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39.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40.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宋朝武官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分为阶官和职官两种。阶官,对于武将来说,简单来说就是现在军衔制度,如上校之类;而职官,就是团长营长之类。

  例如,狄青曾经做过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秦州刺史是虚衔,代表他的官职大小,代表从五品的官员,而是泾原路副都总管是职官,是负责统领泾原路兵马的指挥官。

  两名武将要比较官的大小,一般来说,是比较阶官。那么,这些阶官是如何比较的呢?宋朝的官制发生过三次变化,分别是政和以前武将官制(1116年前),政和官制(1116至1131)和绍兴官制(1131以后),大体如下

  政和新官 政和之前旧官 官品 阶次

  太尉 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正二品 1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五品 2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正五品 3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正五品 4

  协忠大夫 并政和新置。 正五品 5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正五品 6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从五品 7

  中卫大夫 引进使 从五品 8

  翊卫大夫 从五品 9

  亲卫大夫 从五品 10

  中缺

  拱卫大夫 并政和增置。 正六品 12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正六品 13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六品 14

  正侍郎 正七品 15

  宣正郎 正七品 16

  履正郎 正七品 17

  协忠郎 正七品 18

  中侍郎 并政和增置。 正七品 19

  中亮郎 客省副使 正七品 20

  中卫郎 引进副使 正七品 21

  翊卫郎 正七品 22

  中缺

  拱卫郎 并政和增置。 从七品 24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5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6

  武功大夫 皇城使 从七品 27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从七品 28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从七品 29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从七品 30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从七品 31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从七品 32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 礼宾使 从七品 33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从七品 34

  武功郎 皇城副使 从七品 35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从七品 36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从七品 37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从七品 38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从七品 39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从七品 40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从七品 41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从七品 42

  敦武郎 内殿承制 正八品 43

  修武郎 内殿崇班 正八品 44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从八品 45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从八品 46

  忠训郎 左侍禁 正九品 47

  忠翊郎 右侍禁 正九品 48

  成忠郎 左班殿直 正九品 49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正九品 50

  承节郎 三班奉职 从九品 51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从九品 52

  下班祗应 殿侍 无品

  以上就是一直到南宋初年的武将官阶情况,先比较品,同品官职就比较阶次。看到这些东西,会有人会问,当一名武将,从阶官来说,升到正五品之后,上面好像就是太尉啊?一下子从正五品到从二品?其实,在这个中间, 还有从四品的诸卫将军,正四品的诸位大将军,从三品的诸卫上将军,正三品上护军这些环卫官。此外,还有:

  节度使(从二品)、

  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正四品)

  观察使(正五品)、

  防御使(从五品)、

  团练使(从五品)

  刺史(从五品)



  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为从二品

  殿前副都指挥节度使、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为正四品、

  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观察使为正五品)

  殿前马步军都虞侯、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 诸州刺史,驸马都尉为从五品,总管、钤辖这些职官都是搭配从五品阶官。

  某路都监约为从七品

  某州都监约为正八品

  正将约从七品

  副将约为从八品

宋国的干部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分为18个级别(本朝好像是25级)

l 正一品有如下官员:太师,太傅,太保,丞相,少师,少傅,少保,亲王。

l 从一品主要是枢密使和郡王,还有太子太保等。

l 正二品的官有太尉和参知政事(就相当于宰相)

l 从二品是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和金吾卫上将军以及节度使。

l 正三品是翰林学士,散骑常侍等

l 从三品有御史中丞,开封尹,上将军,护军,正议大夫、通奉大夫

l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l 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l 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l 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l 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l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l 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l 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l 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l 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l 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l 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² 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

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官职制度的特点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正一品有如下官员:太师,太傅,太保,丞相,少师,少傅,少保,亲王。

从一品主要是枢密使和郡王,还有太子太保等。

正二品的官有太尉和参知政事(就相当于宰相)

从二品是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和金吾卫上将军以及节度使。

正三品是翰林学士,散骑常侍等

从三品有御史中丞,开封尹,上将军,护军,正议大夫、通奉大夫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你好!我在网上找了一些宋朝官职的等级,你看看。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宋代武职相当于兵马总管
宋代领能专兵凡遇战事则各领选拔人给予都统制名义节制兵马南渡多采用临时措置各军领分别给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名号
都统制属于御营使监护诸军领协同作战军事长官
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古代表示兼任官职的词
答:4.侯爵兼任其它官职,如:留侯张良行太子少傅事。5.军事官吏代行平级行政官吏职权,如:王尊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翟义南阳都尉行太守事。上述官职中,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属于辅导太子的官,并无实权,侯爵也是没有实权的...

晋代官员的结构等级
答:一、两晋官职 极品:丞相(或称相国,为百官之长)。正一品:太师(两晋时期因避司马师名讳,亦称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从一品:开仪府同三司、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等。正...

中国各朝代的官职是怎么设置的
答:在王年幼或缺位时,可以代行王的权力。这一时期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荣誉性质的官职 在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中,还有非常复杂的加官、试官、赠官、

文言文表代理官职
答:(2)兼代(官职)。如《三国志魏志武帝操传》:“太祖行奋武将军。” 唐宋官制,小官兼代大官之事叫守某官,大官兼管小官之事叫行某官。如欧阳修《泷冈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 “ 5、守:(1)主管;管理。如《左传昭...

权,暂时代理官职一般指官吏补充缺职,也可指由候补而
答:”(毅,蒙毅,人名)授:授官,任命。《汉书•翟方进传》:“遣使者持黄金印、赤韨縌,朱轮车,即军中拜授。”除:任命,授职。“除臣洗马。”李密《陈情表》拜:授给官职。取阳晋,拜为上卿。《廉颇蔺相如...

历史上各朝各代的官职划分,你有哪些了解?
答:在我国,古代官职在各朝各代都有一定的区别。自始皇帝开始,古代官职开始出现。三公九卿制的设立,为之后的古代官职的衍生和快速发展打下了基础。后世朝代的官职,大多数以三公九卿为原型。古代官职的职能在现代也并未完全发挥...

求古代各朝代的官职名称及等级
答: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

古代授官称谓有哪些?
答:举:选拔。点:指派,尤指皇帝指派。简:任命。补:任命补缺,多指照例补缺。进:升任,尤指高级官员的升任。起:由民间征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赠:对官员的先世或已死的官员授予职称,封衔。古代兼代官职的称谓领...

商朝中央有哪些官职?
答:商代官职:王有辅佐大臣 辅佐大臣:师 保 傅,为三公(甲骨文有公,多公的卜辞)卿事,是一种高级职官 辅佐大臣下有各类职官,总辖于由辅臣主持的“大事寮”下,大事寮有五个部门:政务职官,即行政系统职官,甲骨文中...

古代官场兼职的说法
答:兼:兼任职务。守:即“摄”,暂时代理某一较高的职务。《新唐书百官志》:“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行:兼代(官职)。唐宋官制,小官兼代大官的事叫守某官,大官兼管小官的事叫行某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