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人如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8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党的宗旨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受到了严重挑战。例如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而党的宗旨要求无私奉献;市场经济要求相互竞争,而党的宗旨要求先人后己;市场经济要求按劳取酬,党的宗旨则要求不计报酬等。这些要求和作用上的双重性,使党员的思想产生了矛盾和困惑,一直趋于稳定,从未遭受过怀疑的党的宗旨被打上了问号。于是,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看作是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主张摒弃;也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视为自己发财致富的绊脚石踢在一旁,从行动上背离党的宗旨;更多的党员则处在两难境地,既想按市场规律办事,又想履行党的宗旨,然而对如何在实践中将二者统一起来,思想上总感到“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在行动上更是无所适从。因此,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党的宗旨,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走出认识误区。当社会处于新旧体制交替转换时期,人们的思想复杂多样是自然的,一些党员对党的宗旨有动摇、彷徨、甚至丢弃也不奇怪。但也正因如此,才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加以正确引导。为此,党的宗旨教育一定要扣紧广大党员干部中的思想问题及现实矛盾,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予以及时的说明和解释。对于重大原则性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正确的要肯定和宣扬,错误的要批驳和抵制,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这里尤其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以下问题:(1)党的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性质不变,党的宗旨就不会改变,这一点并不受时代发展与党的任务变化的影响。(2)党的宗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员坚持党的宗旨最现实、最具体的内容。(3)坚持党的宗旨是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只有从思想上明确认识,消除困惑,党员才能在市场经济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大胆实践,更好地坚持党的宗旨。

第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努力把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同党员对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结合起来。市场经济原则与党的宗旨要求的矛盾,说到底,就是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矛盾。如果说这种矛盾在计划经济中尚不明显,那么在以个人利益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中则表现得十分清楚,如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不能用计划经济的老观念作指导,一味地强调牺牲个人利益,而应从现实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党员既有高于市场经济一般要求的一面,也有适应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面,努力寻求并实现发展市场经济与实践党的宗旨的统一,而不是简单地将二者对立。为此要做到:(1)坚持并保证党员在关键时刻勇于舍弃个人利益,保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当不放弃个人利益便不能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时,党员必须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这是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根本所在,是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2)尊重并保护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和平建设年代,关键时刻毕竟不是经常出现的,因此,日常情况下,党员在党章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追求个人利益是正当的,无可指责的,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组织要关心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工作和生活安排等方面,都应尊重党员合理的个人利益要求,尽量把党和人民的利益同党员的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避免产生矛盾。(3)鼓励并要求党员在合理实现个人利益过程中实践党的宗旨。从表面上看,追求个人利益与实践党的宗旨似乎是对立的,实际上,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市场经济要求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以满足大众需要、被社会认可接受为首要前提,它通过发挥每个细胞的活力、每个人的劳动创造,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党员凭借合法劳动和公平竞争争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过程,也就是为社会创造和积累财富的过程,也就是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过程,从而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在这里,为人民服务已不仅仅体现在牺牲式的奉献,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创造式的贡献;党员追求个人利益也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它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各级党组织应鼓励党员投身到市场经济中,在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为国家多做贡献。

第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完全建立在思想教育和自我道德约束上,还要从监督管理方面加以约束。首先要建立健全经济法规和党内活动法规。市场经济可以促进个人利益的发展并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走向个人主义。因此,必须下功夫建立健全党内及国家的各项法规,使党员在面向市场搞活经济时,明晓哪些事可以做、应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该做,怎样做才是合法合理,从而保证自己的行为始终有益于人民。其次,要加强党内外监督,建立起完备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界的监督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为此,必须切实赋予人民群众以实际的监督权力。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约束在为人民服务的轨道上。

第四,要以客观实效作为评价党员为人民服务好坏的唯一标准。市场经济是注重效益的经济,以取得效益为最终目的。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判断党员是否为人民服务,不仅要看主观觉悟、态度,更要看实际效果。只说不做,或虽做效果不佳,都不能说实现了党的宗旨。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以主观觉悟代替工作业绩,以良好愿望掩盖工作过失。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党的宗旨,还要把党的宗旨同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奋斗目标和行为要求紧密联系起来,使为人民服务具有具体的内容和衡量评价的依据。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愿望,还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领,掌握和精通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一切专业技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最佳成绩。唯有如此,为人民服务才不会流于形式,党员、干部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才有力量影响和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第五,转变服务方式,深化改革,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不是替民做主,为民请命,而是最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目标。大包大揽式的服务是集权体制的产物,它不适应于市场经济,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精细的分工愈加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密切配合,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服务。按照这一趋势,为人民服务已不单单是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事情了,它也是全体人民大众的事情。每个社会成员都承担着双重角色,既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客体。这种服务体现了现代社会所形成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也体现了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相互间的实际平等,使人们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获得了他人的良好服务。这显然是大包大揽所不能达到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当顺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社会化的服务。当然,这需要党和政府做许多工作:一是要转变旧的服务观念,树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平等的、社会化的服务意识;二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社会分工,形成新的服务机制,使人人有均等的服务机会,相应的服务权力,从而保证服务的效率;三是要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从而提高整个社会服务的水平。

  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党的宗旨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受到了严重挑战。例如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而党的宗旨要求无私奉献;市场经济要求相互竞争,而党的宗旨要求先人后己;市场经济要求按劳取酬,党的宗旨则要求不计报酬等。这些要求和作用上的双重性,使党员的思想产生了矛盾和困惑,一直趋于稳定,从未遭受过怀疑的党的宗旨被打上了问号。于是,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看作是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主张摒弃;也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视为自己发财致富的绊脚石踢在一旁,从行动上背离党的宗旨;更多的党员则处在两难境地,既想按市场规律办事,又想履行党的宗旨,然而对如何在实践中将二者统一起来,思想上总感到“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在行动上更是无所适从。因此,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党的宗旨,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走出认识误区。当社会处于新旧体制交替转换时期,人们的思想复杂多样是自然的,一些党员对党的宗旨有动摇、彷徨、甚至丢弃也不奇怪。但也正因如此,才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加以正确引导。为此,党的宗旨教育一定要扣紧广大党员干部中的思想问题及现实矛盾,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予以及时的说明和解释。对于重大原则性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正确的要肯定和宣扬,错误的要批驳和抵制,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这里尤其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以下问题:(1)党的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性质不变,党的宗旨就不会改变,这一点并不受时代发展与党的任务变化的影响。(2)党的宗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员坚持党的宗旨最现实、最具体的内容。(3)坚持党的宗旨是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只有从思想上明确认识,消除困惑,党员才能在市场经济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大胆实践,更好地坚持党的宗旨。

  第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努力把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同党员对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结合起来。市场经济原则与党的宗旨要求的矛盾,说到底,就是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矛盾。如果说这种矛盾在计划经济中尚不明显,那么在以个人利益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中则表现得十分清楚,如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不能用计划经济的老观念作指导,一味地强调牺牲个人利益,而应从现实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党员既有高于市场经济一般要求的一面,也有适应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面,努力寻求并实现发展市场经济与实践党的宗旨的统一,而不是简单地将二者对立。为此要做到:(1)坚持并保证党员在关键时刻勇于舍弃个人利益,保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当不放弃个人利益便不能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时,党员必须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这是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根本所在,是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2)尊重并保护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和平建设年代,关键时刻毕竟不是经常出现的,因此,日常情况下,党员在党章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追求个人利益是正当的,无可指责的,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组织要关心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工作和生活安排等方面,都应尊重党员合理的个人利益要求,尽量把党和人民的利益同党员的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避免产生矛盾。(3)鼓励并要求党员在合理实现个人利益过程中实践党的宗旨。从表面上看,追求个人利益与实践党的宗旨似乎是对立的,实际上,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市场经济要求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以满足大众需要、被社会认可接受为首要前提,它通过发挥每个细胞的活力、每个人的劳动创造,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党员凭借合法劳动和公平竞争争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过程,也就是为社会创造和积累财富的过程,也就是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过程,从而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在这里,为人民服务已不仅仅体现在牺牲式的奉献,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创造式的贡献;党员追求个人利益也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它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各级党组织应鼓励党员投身到市场经济中,在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为国家多做贡献。

  第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完全建立在思想教育和自我道德约束上,还要从监督管理方面加以约束。首先要建立健全经济法规和党内活动法规。市场经济可以促进个人利益的发展并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走向个人主义。因此,必须下功夫建立健全党内及国家的各项法规,使党员在面向市场搞活经济时,明晓哪些事可以做、应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该做,怎样做才是合法合理,从而保证自己的行为始终有益于人民。其次,要加强党内外监督,建立起完备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界的监督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为此,必须切实赋予人民群众以实际的监督权力。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约束在为人民服务的轨道上。

  第四,要以客观实效作为评价党员为人民服务好坏的唯一标准。市场经济是注重效益的经济,以取得效益为最终目的。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判断党员是否为人民服务,不仅要看主观觉悟、态度,更要看实际效果。只说不做,或虽做效果不佳,都不能说实现了党的宗旨。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以主观觉悟代替工作业绩,以良好愿望掩盖工作过失。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党的宗旨,还要把党的宗旨同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奋斗目标和行为要求紧密联系起来,使为人民服务具有具体的内容和衡量评价的依据。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愿望,还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领,掌握和精通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一切专业技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最佳成绩。唯有如此,为人民服务才不会流于形式,党员、干部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才有力量影响和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第五,转变服务方式,深化改革,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不是替民做主,为民请命,而是最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目标。大包大揽式的服务是集权体制的产物,它不适应于市场经济,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精细的分工愈加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密切配合,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服务。按照这一趋势,为人民服务已不单单是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事情了,它也是全体人民大众的事情。每个社会成员都承担着双重角色,既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客体。这种服务体现了现代社会所形成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也体现了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相互间的实际平等,使人们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获得了他人的良好服务。这显然是大包大揽所不能达到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当顺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社会化的服务。当然,这需要党和政府做许多工作:一是要转变旧的服务观念,树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平等的、社会化的服务意识;二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社会分工,形成新的服务机制,使人人有均等的服务机会,相应的服务权力,从而保证服务的效率;三是要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从而提高整个社会服务的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把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1.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制定、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要把坚持党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首先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制定、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也就是说,制定政策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执行政策必须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坚持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关系。无论制定政策还是执行政策,都要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统一起来,不能只顾当前利益而忘了长远利益,也不能只讲长远利益而忽视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

  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既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能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搞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尊重和保护各个方面的正当利益。善于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通过我们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把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兼顾好、协调好。

  要正确处理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我们国家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情况千差万别,各地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难免会存在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地区已经先富起来,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走上了富裕之路。到20世纪末,我们已经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应该引起重视的是,目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我们要正确处理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切实解决地区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既保护发达地区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和比较困难的群众,带领他们走向共同富裕。

  广大共产党员既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方针政策,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处处体现共产党员应有的思想境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和创造性工作,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取自己的正当利益;又要带头弘扬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道德,热情关心、支持和帮助周围群众共同发展,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当有些时候某些方面的现行政策还不够完善时,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去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而是要立足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用党员标准。用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积极向党的组织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现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使现行政策更好地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共产党员模范执行现行政策应有的正确态度。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老老实实向人民学习,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

  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拥有无穷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结合在一起,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谁就有力量、有智慧、有办法,就能战胜困难,为人民多作贡献。

  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比较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其中很多矛盾和问题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党员都应该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广交朋友,交心谈心,及时了解民情,准确反映民意。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自觉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及时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

  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心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看上去琐碎,但对每个群众和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办好每一件实事。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当前尤其要想方设法帮助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乡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群众、受灾地区群众、工资被民期拖欠的农民工等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红四军的任务是打仗、筹粮、做群众工作。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是我们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形势下落实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当前,随着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随着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随着国际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的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群众思想和行为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使群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团结群众的工作,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必须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又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要设身处地、平等待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力戒简单粗暴、强迫命令。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党员的表率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改变那种“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浅出说理,运用事实说话,做好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采取示范引导的方法,通过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共同前进。要采取提供服务的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服务。怎样为他们服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通过建立健全做好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制度来保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正确把握权力的性质,增强公仆意识

(二)正确认识个人的能力,增强公仆本领

(三)正确行使权力,增强公仆责任

(四)行使权力要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