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帮忙写篇语文作文 半命题作文 题目: ------,别在让我------ 急求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3
初中,语文的作文,半命题作文 又一次_____,_____容易。两个题目,开头

又一次彷徨 放下容易

我运动我快乐

冬日的早晨,寒风瑟瑟,尽管金色的阳光把温暖的光辉洒向大地,但仍不失冬季寒冷的威严。就在这样的冬季里,我们的操场上热闹非凡,老师们充分利用场地与环境,以游乐园为主题,吸引着孩子们在玩耍中锻炼自己,强身体健。跑步、跨跳、投蓝、跳绳、拍球——一个个体锻项目中活跃着勇敢自信不畏寒冷的孩子。
走近孩子,你能看到孩子们的相互嬉笑和玩耍。有的孩子骑着“小鹿”,蹦蹦跳跳,还不时地和朋友打招呼;有的孩子小心地爬着“球门山”,钻过滚筒,在老师的鼓励下,走着勇敢者的道路;有的孩子跨栏,投篮,在挑战姚明和刘翔,大有欲与体坛明星一试高下的勇气。另外,我们中二班的孩子们还忙着练习拍球,几个、十个、十个,甚至一百多个,每天把自己的拍球成绩刷新!与此同时,接近老师,你能听到老师们的声声关爱与叮咛:“注意安全,保护自己”;“活动量增大了,别忘了脱件衣服”;“出汗了,老师备有干毛巾,拿着擦擦吧”!在其乐融融的冬锻活动中让人体会到同伴间、师生间的亲密交流。
喜欢锻炼,坚持锻炼。面对严寒,经受冬锻考验的孩子全然不怕!在这个冬季里,运动已成为孩子们的一大爱好!冬锻让孩子们在严寒中获得快乐与更多——在共融的体锻活动中孩子们体会到;运动必须持之以恒,努力才能获得提高,锻炼更能让自己变得意志坚强、体魄强健。

爱心,这个美好的词。可是,什么是真的的爱心?我却一直没有弄清。直到发生了那件事,我才明白了爱心的真正含义。
那是一个喧闹的夜晚,我与爸爸来到了夜市,我们边走边议论着各色商品,忽然听到“咕,咕咕,咕咕咕……”我们闻声望去,看到几只漂亮可爱的小鸟,正在一个狭小的鸟笼里无助的叫着,声音时高实低。其中有两只俏丽的小鸟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只是绿色和黄色相间的,一只是纯白色的,我附下身子,看见小鸟清亮的眼睛与我对视着,眼神是那样的忧郁和委屈,仿佛在央求我救它们脱离苦海。
于是我恳求爸爸买下来,爸爸终于被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我迫不及待的把鸟笼提了起来,眼睛也笑成一条缝,它们也一个劲地:“叽叽喳喳……”的叫着,好象再说“谢谢!谢谢!”一回到家,我便东忙一下,西忙一下,一会给他们喂水,一会给他们喂食,反正我一刻也闲不住,仿佛我一刻也不能离开它们。我看到它们吃的哪个高兴,比自己吃了一顿大餐还激动。
转眼间,已经一个月了,我渐渐的发现,他们无精打采,眼睛里也再没有往日的光彩,还一个劲的望外眺望,有时还烦躁不安。我看到这儿,在想:它们是不是想家了?它们是属于大自然的,属于外面那个自由的天堂的。但我们已经相处了一个月了。感情也有浅入深了,我又怎么舍得放它们走呢?它们陪我走过了我的乐于喜,苦于痛,但是我看见它们一天天的消瘦,我又怎能不起同情之心呢?爱它们就要叫它们快乐,让它们在自己的空间里自由生活,好,我一定要让它们回到自由天堂。
在一个春风和煦的傍晚,我与妈妈来到郊外的小树林中,我依依不舍的打开了笼门,轻声对它们说:“飞吧,飞吧,飞向你们的家,飞向你们自由天堂吧!”,小鸟们似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迅速跳出笼门,展翅飞到空中,我看到它们留恋的,在我的头顶上盘旋着,最后还是慢慢的飞出我的视线,我的泪水不由地夺眶而出,模糊我的双眼,我靠在妈妈的怀里,自言自语的说:“不知道它们是不是有饭吃?有地方睡?是不是可以找到妈妈?是不是不会遇到坏人的猎枪?”妈妈拍拍我说:“不要难过,它们会很好的,它们会学会生存的,你的爱心,就是它们最大的快乐。”
对,妈妈说得对,我的爱心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我愿大家和我一起做个有爱心的孩子,去关心小动物们,让我们的世界中充满爱心和快乐!

你作文怎么能看人家的抄呢?要自己思考!!!去实践!
反正寒假也过了,看------(写爹不好,请勿抄袭!)

看着爸爸妈妈平时干脆利落地干家务活,我的手也直痒痒,想尝尝当家的滋味。于是,我趁着今天爸爸妈妈都出去的时候,决定当一次家.
这天,我一大早起来,吃完早餐,拿着昨天爸爸给我的10元,就去市场买菜了.到了市场,就能听见一阵阵叫卖声、讨价声汇成了一曲曲新时代的交响曲。首先,我来到蔬果区,全都是绿油油的一片.我看着这么多的菜,不禁长叹一声.究竟买什么菜好呢?突然,我想起爸爸最喜欢吃菜心.我便去压价,把原价2.2元压成2元.第一次交易就如此成功!
接着,我走到肉类区的时候,看到一个猪肉档,就走了过去.一问价钱,17元一斤.我问他能不能便宜一点,他却说:”小朋友,我已经亏给你啦.”我记得妈妈说过,现在的猪肉的价钱上涨了,只是15元一斤,还没至于17元那么贵.于是,我就想到了这档主是骗钱的,我就走了.谁知那档主破口大骂:”你这臭小鬼,不买还来捣乱.”
我离开了肉类区.又来到了海产区.我看见那一条条的草鱼很新鲜,就买了6元鱼腩. 我用了不到十元就买到了营养丰富的菜。我真是太高兴了!
回到了家,我先洗好米煮饭;然后洗好菜;接着把鱼腩洗干净,再放上姜,葱,油,酱油,等饭快熟的时候就把鱼放到饭上面蒸;一会儿饭熟时就从冰箱里拿出两只鸡蛋和菜心滚汤.
我心想:我忙活了半天就已经疲惫不堪了,爸爸妈妈每天都在勤勤恳恳地为这个家服务。他们为了这个家呕心沥血,却从未得到过什么,而我们干的家务活非常非常少,却生活得很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爸爸妈妈用辛劳和汗水换来的。我们真幸福啊!
“叮咚,叮咚”妈妈回来了.她看见一桌的菜,高兴对我说:你长大了!”于是,我们情不自禁地笑了.
通过这次当家,我深深体会到当家是很累的。当家要每天考虑吃、穿、用,要每天想到水、电、气,要计划用钱,要合理安排家庭生活。我真不想当家,但是我必须学会当家。



摘要: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的各类大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向我们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尽头。鉴于此,本文拟将从教育学和法社会学视角对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合理性改革予以多维度探索。

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3]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4]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5]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也正是基于诸类现实而重大问题的近忧和远虑,笔者将进一步谈谈几点近期形成的关于“法制教育”合理性改革的思想积淀。
第一、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要变革。
根据我国官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实践做法,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制教育”次第于“道德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把法制教育视同为道德教育,事实上按照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正是受这种不合理认识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大大小小的高等学府里,很难看到独立的法律教研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德育教研室,其结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难得到切切实实的开展。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第二、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不少为“半路出家”,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此番情景下“出炉”的“弟子”会有多少法律素养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第三、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
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法学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
目前,不同类别的所有高校,强行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来应付“法制教育”,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第四、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要要改进。
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适当沿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也无不可。比如: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得出最佳的答案,老师不断提出问题,引出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思索,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又比如运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安排,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同学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其优点是能让更多的同学参与案件的分析,容易从群策群力的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老师不再是单纯教育者和大案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参与者和学生的帮助人;再如打破课上与课下的界限,书本与现实的分割,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经常性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等等。
另外,法律意识的自觉养成和法律技能的娴熟掌握,不是通过学一门《法律基础》课所能及的,也不是凭给某年级的某部分人上某门课程能做到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于整个学习期间,不能断线,并且在不同年级要有不同的任务和重点。当然,这要遵循一般的学校教育规律,不可能大学几年都开法律课,而要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专业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事实上,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学生“内在性”地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生的学习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进而增加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中国,别在让我为你哭泣!
今年,时值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中国方面发表了许多文章,有的揭露日本侵华罪行,有的谴责日本否认罪行,有的怒斥日本美化侵略,但所有这些文章我都不愿看,因为它们太消极了,太暗淡了,太悲惨了,看了只会让人悲哀,气愤,伤心伤脾,总而言之,除了给中国人一种精神折磨外,别无他益。这些文章是属于保守的、退缩的、让人只知回忆的东西。我希望看到鼓吹复仇的文章,因为它们才会使人开朗,振作,给人以希望,指示人未来,但我的希望落空了,最后什么也没看到。可怕的是,中国年年推陈出新,把那段悲惨史一遍遍地讲给自己人听,在中国人的心灵上进行长期的狂轰滥炸,到最后也许只能麻木中国人的灵魂,将其变成一个个死灵魂。因为看多了悲惨史,谁都会渐渐地麻木。不幸,这一点已露出了一些迹象来了。当小孩子在电影上、书籍上看到那段悲惨史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产生强烈的复仇念头,但长大后这种念头就日渐消失,到最后甚至还成了一个顽冥不化的反复仇者。这是何等的让人心痛!多年来,中国在大力宣传爱国教育,但是那些爱国教育不过是让自己多看看怎么挨人打,多看看自己的女同胞怎么让人蹂躏而已。如《火烧圆明园》、《鸦片战争》和《南京大屠杀》等等,让人不忍卒看。而在看这种片子时,每一中国观众身旁都站着一个“博爱而宽容”的中国人,一旦中国观众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这个“博爱而宽容”的中国人就会赶紧去提来一桶冷水,把他心中的火焰浇灭,并且教训他几句:“我们不能复仇,因为”于是中国观众一时又没有复仇的火焰,继续观看这爱国片,后来又燃烧起了复仇的火焰,这个“博爱而宽容”的中国人又赶紧去提来一桶冷水,把他的火焰浇灭如此循环不已。在这里,中国用一种最残忍的手段把中国人的天性最大限度地激起来,让中国人心中的复仇的火焰泼辣辣地燃烧,足可以毁灭整个人类,而又用一种最残忍的手段把这一天性压制下去,使中国人从心底认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是最罪恶最野蛮的,是完全应当否定的。在这种不停地奔走于两个极点的情况下,中国人的心灵就完全扭曲了。事实也正是如此。
在中国人眼里,复仇是个反动的概念。本文若得发表,我想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人看了后都会说:“这是一篇反动的文章!”这点我敢拿我对民族复仇主义的忠诚来打赌。可见,现在的中国人已经愚昧到何等程度。
中国是个唐僧式的国家,唐僧的性格即是中华民族的性格。唐僧便是这样,昏聩懵懂,不分是非,懦弱无能,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百无一用; 明知是杀人的盗,他也要饶恕;明知是吃人的妖,他也要放掉;他一次又一次地遇妖,一次又一次地吃妖的苦头,却一次又一次地予以饶恕;孙悟空要除恶诛凶,他要阻挠,甚至念紧箍咒;他心中只有“不许杀生”,只知讲仁行善,而没看到别的东西。唐僧这么做,却还能得到回报,他成了佛;而中国却成不了佛!
为我们的民族性格而惆怅慨叹的人们啊!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抑郁的人们啊!我们一起去祖国各地看看吧!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情景啊!在乡村,我们看到的是大大小小的唐僧;在城市,我们看到的是大大小小的唐僧;在学校,我们看到的是大大小小的唐僧;在工厂,我们看到的是大大小小的唐僧;在机关,我们看到的是大大小小的唐僧;在祖国各地,我们看到的都是大大小小的唐僧 !
中华民族是个自虐型的民族,中国人对自己人百倍的残忍,而对别人则百倍的仁慈。中国人对同胞是冷漠的、厌恶的、凶残的,而对外国人却是热心的、喜欢的、敬畏的。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人对日本俘虏优待备至,把他们像老爷似的供养起来,宁愿自己吃少点、吃差点,也尽量让日本俘虏吃多点,吃好点;日军撤退后,中国人民无微不至地抚养日本人留下的孩子,用中国人自己的话说:“孩子是无辜的。”但是,我们太迷信“无辜的”这个词了,把它抬得太高了。我们这么做,完全扭曲了自己的人性。当狼咬死我们的孩子时,我们却不能打死尚在吃奶的狼崽,甚至还得将它抚养大。--这是中国人的看法。中国人真的又把“无辜的”这个词抬得太高了么?不尽然。中国人想来不会忘记文化大革命吧!
在那场所谓的革命中,中国人对那些所谓“地富反坏右”的子女又何其残忍无情啊!他们被迫与他们的父母“划清界限”,被*离出校门,被剥夺政治权力,被关被打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因为按照中国人的说法,“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爱屋及乌,恨屋也及乌。实际上,中国的传统倒是:子女要为父母的罪孽负责,父母不好子女也不好。但是,这种观点只适合于来对付自己的同胞,对待异族人,却完全不是这样。中国人会自然而然地、不加思索地、毫不留情地迫害本国“恶人”的后代,而对异族人,那怕你摆出一万条理由,他们也决不会去惩罚人家的后代,所以中国人会如此信奉“日本人的后代是无辜的,我们不能去复仇”这条谬论。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和自卫反越战争中,中国人会无微不至地关怀美国俘虏和越南俘虏,给他们以教育,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发工资,给他们以娱乐场所,让他们跳舞,玩耍。相反,抗美援朝时被美俘虏的中国士兵虽然在狱中表现英勇,可在回国后却倍受刁难与歧视,并遭到无情的政治迫害,连民间人士也对他们如此。十年动乱中,无数所谓“牛鬼蛇神”惨造迫害,有的被活活折磨而死,有的被迫自杀。害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四人帮”或他们的党羽,而包括普通群众。更有可怕的是,亲人相残,而且表现得忠心赤胆,并没怀有一丝野心,也没有流露出一丝不忍。中国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用尽酷刑拷打自己的同胞,但是所有那些酷刑从没有施之于日本人,哪怕是罪行累累的日本人。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中国犯了自虐病,对自己人残忍,对别人仁慈。中国会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去把一个罪恶的外国人改造成一个善人,同样又会花费无数的人力物力去把一个善良的中国人打成“恶人”。
中国人会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给那些酒足饭饱的外国人做佳肴,而不愿丢一碗饭给一个饥饿待毙的同胞。中国男人,要是外国人割去他的睾丸,他也不过是对着人家象流着口涎的傻瓜一样嘿嘿一笑而已,而要是哪个中国人瞪了他一眼,他一定会把人家的眼睛挖掉。
也许有人会把这些现象解释为别有原因,但是,我要说的是,所有他们讲的原因都不过是一种表象,还远没有接触到问题的实质与核心,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能产生,其根本原因是中华民族存在深深的自虐症,或者说,中国人根本不爱同胞,不珍惜同胞的生命、权力。
试问,如果没有那样的中华民族的性格,又怎能发动起那么浩大持久的“文化大革命”?单靠几个有野心的政治家是无法掀起那么大的风浪的。所以说,“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一场灾难,更是中华民族的一场耻辱。在那场耻辱和灾难中,中国人的一切人性中的劣根性表露无遗。
这些年来有些明智的中国人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中国的“内耗”太多,这是很新颖也很有见地的见解,这种观点实际上说明了中国人存在着自虐的心理,以致中国内乱无穷。中国人对自己的同胞残忍无情,寸利必争,绝不宽容,让步,而对异族人,中国人却表现得惊人的宽容,大度。
我先前总不清楚,为什么中国人时善时恶,好像很矛盾,但后来懂得了,中国人是对外国人善,对同胞恶。外国人好像很讲人道,其实他们是对本国人讲人道,而对别国人讲兽道。
中国被欺凌被蹂躏达一百年,可是我们来看看中国人对此的反应吧!
某中国人说,中国要发达,就必须做三百年殖民地。
某日,几个中国青年在看《南京大屠杀》时,囔道:“怎么不多演演‘密席密西’女人的情景?”
某年,有人主张将《南京大屠杀》改名为《南京1937》。
某些中国人说,中国往往杀了几个日本士兵,结果人家报复,反而杀了我们一村的人。
某地,出现这样的照相馆:里面设置了旧日本军服和军刀,去照相的人化装成日本军官留影。
某地,出现了名为“共荣花园”的花园。
多年前,我在上初中,亲眼目睹一个老师对我们振振有词地说:“其实要是我们也侵略人家,也是一样的。”
最令一个国家悲哀的恐怕不在于遭受侵略,而在于她遭受侵略后,自己的儿女却还讥笑她,攻击她,污辱她。这其实又很正常。人都相信强权,公理是不顾的。“落后就要挨打”,好像不打就不对,打却是义务。中国遭受列强侵略,挨骂最多的不是那些列强,而是中国自己。
《读者》1994年第8期上一篇文章《荒丘》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日本侵华时,有一个村把九个日本士兵打死,后来日军进行血腥报复,将这全村的人都杀了,然后将他们埋入一座大坟,又把那些日本士兵的尸体埋在那座大坟上。数十年过去了,那座小坟一直压在大坟上,谁也没动它。中国改革开放后,一个日本人来到中国,找到那座坟,花钱请中国人修那座小坟。中国人竟照办了。那些压在日本人下的中国冤魂,在九泉之下恐怕要表示强烈的抗议了。我们来看看日本吧!1971年12月12日,日本的“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炸毁了北海的兴亚观音像和殉国七士墓碑,1972年4月6日又炸毁了横滨的总持常照殿, 1972年10月23日又炸毁了札幌的北大北方资料室和旭门的“风雪群像”。在这方面,中华民族居然连一个倭族都不如。
中国有过世界上最反动最无耻的大卖国贼,和世界上数量最大的“汉奸”,这些人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穷灾难,这些人带来的灾难比其他任何国家的卖国贼给他们国家带来的灾难都要大得多。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中国人爱国意识是很淡薄的。百年之辱使得中国人产生了浓厚的自卑心理,因而中国人不大喜欢自己的国家,而向往外国。中国人会自豪地说:“你中国要是没有美国放原子弹炸日本,打得赢日本么?”“你中国被日本打成那个样子!”“你中国多穷!”“美国那么发达,你中国打得赢么?”这个“你”字加得最好,好像他不是中国人,而是外国人。中国人便是这样,你要是指出了中国的缺点,他会兴灾乐祸,而不会思图改变中国这一缺点,甚至他自己都会不思进取,甘于堕落。也许有人会反驳我的观点,并举出建国初有许多科学家、艺术家等人不顾艰难险阻回到祖国的事例作为反面论证。可是,这些人都是少数,而且是特殊人所为,而我说的却是多数,且是普通人所为,因而更具代表性。
中国人恭顺、怯懦、软弱、柔和、仁慈、愚善、自卑,缺少冒进、强悍、粗野的性格,要让这样的人复仇,实在难呐!1949年以来,中国没出现过一篇宣传复仇的文章,这是一个奇迹。只是这奇迹是一种悲哀。纵然复仇是非正义的,甚至是反动的,但由于中国蒙受了莫大的耻辱,中国也应出现一篇宣传复仇的文章,这才是正常的。可是这种文章始终没有出现。中国已到了不正常的顶峰。要是其他国家也蒙受了中国这么大的耻辱,那么它们的宣传复仇的文章必会如雨后春笋般暴出。

妈妈,别再让我伤心
亲爱的妈妈,有一件事在我心里已经藏了两年多了,我几次想当面对您说,可是怕您接受不了,话刚到嘴边,又都咽了回去。妈妈,今天趁我们写作文的机会,我就把憋在心里的话掏给您。 妈妈,我是一个活泼、有自尊心的女孩,不愿意您不分场合地在别人面前无端地指责我。可是您偏偏不给我留面子,老是当众出我的丑。 记得一个星期六下午,全家人正在乐呵呵地谈笑。突然,敲门声响起,原来是张老师来家访。我一看是张老师,心里发了慌,心想,呀,糟了,张老师肯定是来告我的状的:上次语文考试,我因粗心,考了89分;昨天,我又逃避了做值日……这些事,我都瞒着妈妈。唉,今天难免要挨一顿骂,都怪自己不争气。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什么滋味。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张老师不但没有告我的状,而且还表扬了我,说我学习不错,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可您听了,却对我发起了评论,说:“这孩子,都是我把她给惯坏了,平时连地也不扫,吃完饭桌子也不擦……张老师,您可要好好教育她呀!”接着,您又向张老师说我这说我那,一连说了我一大堆的缺点,臊得我脸上火辣辣的…… 妈妈,您真让我伤心!老师来家访,您就不能说我好的地方吗?难道我就没有优点了吗?我知道您关心我、爱护我,但是我不希望您那样做。您想过没有,您的女儿已经长大了,已经有自尊心了。您知道吗?妈妈,我真的恳求您以后多给我一些尊重,成为我的知心朋友。亲爱的妈妈,您能答应吗?

老师,别再让我写作文了!

“今天天气真好,万里晴空飘着朵朵白云”“同学们擦擦脸上的汗水,看着一尘不染的教室,漏出了开心的笑脸”“黄昏时分,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怎么样,这些句子看着亲切吧,有谁敢说自己小时侯写作文没用过这些句子,其实也是,我们的作文总是这样,千篇一律,老师给个题目,只要套固定的模式就OK了!这些句子,永远不会过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校爱上了以“做文明学生,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和谐社会”这等类似的口号为主题的征文比赛,而这类如此主旋律的作文,总是最令学生的头痛的,因为根本无从下笔嘛!
最近学校又办了类似的主题的征文活动,作为校编辑部的一员,我也看了不少班级交上来的稿子。却发现所有的文章惊人的相似呐!
因为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写作文举例子不能举无名小卒的事例,要举就要举伟人的,所以爱因斯坦,居里夫人,毛主席等人从小到大的每件事都曾在我们笔下被无数的提起。
而面对眼前的征文,我又发现几乎所有同学都举了这样的例子,九八年抗洪抢险,零四年印度洋海啸,还有前不久的抗击冰雪,都被同学们以不同的文风来回使用,说白了,换汤不换药。曾经让无数人感动的雪灾中的温暖场景,在我们眼中早已不再感动,而只是一些作文中的素材而已了。换句话说,我们似乎都有些期待灾难的发生了,因为灾难来临,一定会有令人感动的场景出现,这会给我们的作文提供一些可写的内容,仅此而已。
所以,别再布置如此主旋律却有令人无处下笔的作文了,因为我们写太多了,反而对生活中的感动麻木了,难道这就是学校最终的目的吗

个个写的都不错,你怎么选(⊙o⊙)?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