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作为一名大学生,你是怎样看待社会公德的?

礼让斑马线,小事不小,这涉及的不只是礼,更是法! 乍一看,礼让斑马线,违反社会公德,乃小事一桩。但对公职人员而言,此类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之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公职人员必须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在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细思量,礼让斑马线不仅是社会公德,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者给予罚款并记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显然就是违法行为。公职人员理应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决不能把违法视为一般的不文明行为,放松警惕,时常违犯。如果公职人员都不能模范履行礼让斑马线等法定义务,那么,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之艰巨可想而知。 可喜的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地方性立法对文明行为进行褒奖,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惩戒。譬如,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被列入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因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这无疑是治理包括不礼让斑马线在内的不文明行为的法律利器,需要广大市民共同遵守,更需要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携手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目标。 欣喜之余,期待浙江省苍南县“礼让斑马线”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得到更多地方的响应和跟进;期待诸如随地吐痰、高空抛物、违禁吸烟、跨越护栏的不文明行为也面临这样的动真碰硬;期待治理的对象从公职人员逐步向社会公众延伸,真正形成全社会呵护文明、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养成好习惯,平时做到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过马路不闯红灯,开车专注,不开小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全域文明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弘扬新风正气、维护公序良俗、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各方参与、奖惩并举、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第四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职责,建立保障机制,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五条 市、辖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辖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三)检查、评估、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施情况;

  (四)宣传、推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先进典型;

  (五)办理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建议、投诉;

  (六)其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六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以及交通、旅游、金融、医疗、通信等窗口行业工作人员,应当在践行文明行为中发挥表率作用。第二章 文明行为倡导第八条 公民应当自觉践行以下文明行为: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三)维护市容,爱护公物;

  (四)保持秩序,遵守礼仪;

  (五)爱岗敬业,勤勉尽职;

  (六)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七)诚实守信,友善互助;

  (八)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九)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制定市民文明公约,并向社会公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交通、旅游、餐饮等基本文明行为规范。

  鼓励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管理规约、社团章程中约定文明行为准则内容,由成员共同遵守。第九条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见义勇为发生现场,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义务,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进行救助和保护。

  鼓励公民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积极援助和保护。第十条 鼓励开展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等慈善公益活动。

  单位和个人财产捐赠用于慈善公益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一条 鼓励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提倡捐献遗体和器官。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和捐献者等按照规定享受优待、礼遇。第十二条 鼓励开展、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扶持、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表彰奖励。第十三条 鼓励专业社工、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社会专业力量开展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前款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时间和其他便利。

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

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

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朔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

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修正)
答:(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规划和计划;(二)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三)督促、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四)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建议、投诉;(五)定期评估和通报本条例的实施情况。市和...

条例中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条例》中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2018年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条例。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诚实守信
答: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公民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