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20
国家发改委各司局有哪些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2.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3.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4.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
6.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7.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
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8.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9.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10.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11.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12.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13.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14.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15.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16.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八)
17.社会发展司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18.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19.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
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20.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21.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
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
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
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22.价格监督检查司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23.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24.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
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25.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26.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26.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26.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27.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28.国家物资储备局
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
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4、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5、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9、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0、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1、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3、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

14、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扩展资料: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

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扩展资料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2、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负责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测算规划指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研究提出各类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内容深度、编制方式、民主参与、论证主体及方式、送审要求等。

3、国民经济综合司

组织研究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分析和评价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4、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综合司



一、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三、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

七、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八、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九、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农村经济司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一、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二、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三、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五、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九、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二十、价格监督检查司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一、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十二、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三、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四、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七、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八、国家物资储备局

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扩展资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52年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曾长期承担着中国政府对综合经济管理的职能。但是,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国家计委”的功能不断发生转变。

1998年3月,在朱镕基总理任内,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并把该部门的主要的职责放在管理有关国民经济全局的事务上,着力制定发展战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并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了繁多的行政审批手续。

2003年3月,温家宝上台后,继续对该机构进行改革;将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和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一同并入,并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而使得“计划”二字,完全地从中国政府的部门中消失。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放弃了它在工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能和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并将这两项工作都划入新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并由其代管。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整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发改委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九)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十)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一)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二)农村经济司。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三)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四)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司。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二十二)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四)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八)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国家物资储备局 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省发改委有几个部门
答: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和规划司等。根据查询百度律临信息显示,省发改委有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运行调节局、体制改革综合司、固定资产投资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地区经济司、地区振兴司等部门。

市发改委有哪些部门组成
答:拟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协助做好有关市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储备财务信息的汇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市...

发改委最重要的两个科室
答:国家发改委号称小国务院,没有他管不了的事情;省发改委掌管全省重大项目的审批职责,也非常强势;市发改委的职责就小了很多;到了县一级的发改局,由于县里的重大项目比较少,职责明显偏虚,远没有上级部门那么强势。不过,县发改局依然还是大局,有综合科室,也有业务科室,工作内容由岗位决定:1、...

丹东市发改委有什么部门
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发展规划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三)国民经济综合处(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五)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六)农村经济处(七)能源交通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 (八)工业处(九)高技术产业处 ...

市发改委管理哪些单位
答:市发改委主要职责: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

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企业单位有哪些?
答:中国改革报社;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中国投资协会;《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

县发改委有几个部门
答:五个。五部委意思是代表五个部门,但不是特定的五部门,比如: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委。县政府通常有以下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事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

发改委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答:主席是正部级,兼中央委员;国家发改委属于正省部级。副主席是副部级。发改委属于非常重要的宏观部门,需要多个正部级干部分工负责。因为发改委属于国务院非常重要的部门,并且因为发改委职能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发改委至少前三的副主任,级别都是正部级别,甚至是兼任中央委员,因此发改委有小国务院之称...

国家发改委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管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属于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国家发改委内设机构: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运行调节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国家发改委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答: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2、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