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去了,但是没有去派出所备案,只登记了身份信息会不会处罚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5
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会受什么处罚

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近日,南宁市法制办公布新起草的《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最引人关注的变化,在于对不主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逾期不办理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率比较低,不少租户居住多年,也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却长期没有办理登记。租赁登记是依法管理的前提,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不主动登记,相关规定就会从源头上落空。那么,为什么房屋租赁双方不主动办理登记?新草案中的相关处罚措施,能否大幅提高登记率?
王女士来自桂林,大学毕业后,在南宁市南湖公园附近租住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一直与房东“和平共处”。
2017年初,王女士要给新买的电动车上牌,原本并不复杂的事情却让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非该市户籍人员办理电动车上牌必须有居住证;而办理居住证的房屋承租人,需向公安部门提供出租户房产证复印件。虽然她好话说尽,但房东就是不肯提供这张复印件。
这事给王女士留下了心理阴影:“我只需要一张房产证复印件,房东都不同意;政府规定出租房要登记,那房东要是不肯拿证怎么办?”王女士认为,对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处罚“板子应该打到房东身上”,而此次修订草案并未明确这一问题,不排除“各打五十大板”的结果。
王女士的观点得到不少承租户的认同:“房东才有主动权,他们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另一方面,房东们也在“喊冤”。在南宁市拥有多套住房出租的邱先生说:“为了办登记,我和租户都得请假,可也没见登记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处。”
另一个不愿办理登记的重要原因在于纳税。一家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员小覃告诉记者,他们也曾设法引导租赁双方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但出租人一听说要交税,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基于此,小覃认为,出租人应该承担租赁登记的主要责任:“实际上很多出租人手中都有房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拿去登记就可以。”
房屋租赁登记是否如邱先生所说“没有什么好处”呢?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对此并不认同。“房屋租赁登记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侯康顺说,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对彼此情况并不了解,“如果出租房已经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或者权属存在争议,承租人就可能面临风险;
反之,如果承租人是在逃人员或者恶意欠租,出租户也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在办理租赁登记时,相关部门要对双方的有效证件及房产权属等核心问题进行审核,这就有效降低了房屋租赁的风险。
实际上,因未进行合法登记而导致租赁双方利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南湖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韦筱环向记者讲述了辖区内多个承租人“逃单”的案例:
“个别承租人一开始就‘居心不良’,故意向房东提供假证件,拖欠房租后‘逃单’不说,有的甚至把屋内属于房东的物品席卷一空。由于房东未能掌握承租人的有效信息,警方追查起来十分困难。”
“从大局来说,一级政府不能掌握本辖区内房屋租赁情况,对政府决策和相关政策实施都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侯康顺希望此次草案的实施能惠及更多的群众,“欢迎各界继续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
管理与服务要同步推进
“为什么租赁双方不肯办理登记?这里头固然有房东打‘小算盘’的因素,但登记手续复杂,在老百姓眼中也是麻烦事。”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莫光辉说,租房要登记,变更也要登记,“这次草案里面还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这样的表述。
实际上,南宁市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已经有较为成功的范例:2012年,该市在全区率先推广居住证制度,目前已累计发放逾90万张居住证,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加周到的服务。
“正是由于居住证加载了教育、医疗卫生乃至就业、住房等诸多待遇,外来人员才会主动积极办证。”莫光辉表示,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同步推进管理和服务,让租赁双方看到“实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宁拟出台新规加强房屋租赁管理 严惩不登记备案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参考资料:中国建设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房屋出租去了,但是没有去派出所备案,只登记了身份信息会处罚的。
法律分析
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会面临的法律风险有,购房者可能会面临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的现象。没有备案,不利于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没有进行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会影响到购房者申请贷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需要去派出所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登记规定的相关处罚,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租房屋最好双方写过证据,还写上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没有必要去派出所备案,有了他人的身份信息不会处罚的。

不会的,现在租房没那么严格吧,你是哪里,可能地区不一样,要求不一样

目前好像没人去处罚,
如果你需要租赁合同办一些事情就不能办了,

听 说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登记,可如果不登记的话,派出所会知道吗...
答:需要登记的,如果是本地人那无所谓,外地的要暂住证派出所一般不会查除非遇到重大节日或者是发生重大的社会事件才会去查。法律分析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

房屋租赁需要到派出所备案吗
答:需要去派出所登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租房时要注意什么?1、出租房房东个人...

房东一般去不去派出所备案的
答:一、房东一般去不去派出所备案的1、房东一般要去派出所备案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出租房屋没有到派出所登记,被派出所查到,需要罚款吗?
答:被查到后派出所首先应该责令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去登记就不用被罚款,如果逾期等级则派出所有权罚款。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

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会受什么处罚
答: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

自己家的房子出租没到派出所备案要罚2万元合理吗?
答:派出所因为没有去备案,罚款两万,实在是太高了。你可以让他们拿出法律依据。如果拿不出来,你就可以不执行,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房子租出去需要到派出所登记吗
答:法律分析:具体视情况而定。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

出租房屋需要去派出所备案吗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房屋出租 是否要到派出所登记租客信息?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