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我100万元,现在他没有什么资产,只有一套房子,请问我能查封,并拍卖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a欠我100万,他只有一套房子,现在被 别人 抵押贷款中,已经办了他权证,我可以申请法院申请保全吗。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
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
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
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
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
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直接起诉他就好了

可以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并保全进行查封,判决后强制执行。如果只有一套房子,可以查封,执行时一定要保障被执行人不低于当地最低住房标准的住处。如果有两套,可以任执行一套。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这是可以的,具体的流程是,当债务人不依法偿还债务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和拍卖。
二、 法条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如果你有有效的法律证明证明他欠你100万,在法律上你应该就算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力对欠债的财产进行什么什么的,我也不记得了,我只是在电视上看过这么一个案例,也就是说欠你钱期间的人如果不还钱,是不能把自己的资产以各种形式进行转出的。其他能不能查封你最好咨询你们那里的律师或者权威人士。

起诉他,要求其还钱。如果他不还,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其资产并拍卖折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