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是( )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8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是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宗旨,通常称建军宗旨,即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军队的宗旨是由它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是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本阶级的政治目的服务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时刻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无产阶级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而战斗。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条件地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实行有领导的民主,建立自觉的纪律;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压倒一切敌人。

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有一个很好的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官兵一致、上下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并有正确的争取敌军官兵和宽待俘虏的政策;有为人民战争所必需的战略战术和政治工作。

历史诞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27年8月南昌起义诞生之日,就宣告为中国工农大众而战。1927年9月湘赣边界起义的部队,打出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1929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司令部、政治部颁发布告,宣告红军以帮助工人、农民及一切被压迫阶级得到解放为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它在军队中的政治工作,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最初由农民武装和起义的旧军队组成的。农民曾是这支军队的主要成分。

为了坚持人民军队的宗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以无产阶级思想和党的正确路线对部队进行教育,同军阀主义残余以及农民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意识,进行了反复的思想斗争。

不断克服单纯军事观点、雇佣观点、流寇思想、个人主义、极端民主化、绝对平均主义等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一切违背人民军队宗旨的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