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消防救援还有执法权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7
2018年10月1日后公安消防还有执法权吗?还可以封门吗?

可以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摘要】
消防救援大队还有处罚权吗?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问】
您好【回答】
这里是百度律师,欢迎您的咨询【回答】
消防救援大队可以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吗?【提问】
可以的,根据《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三种,即警告、罚款和拘留,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的。【回答】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回答】
可他们是消防救援大队呀?不是消防队【提问】
消防救援大队就是消防队,消防队是消防救援大队的简称,简称消防队【回答】
知道了【提问】
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回答】

法律分析:修改后《消防法》第七十条,删除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不再有权采取传唤措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的监督检查、处罚权力也一并转给了住建部门。修正案关于《消防法》修改的部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行政许可规则,将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备案,消防验收的监督检查、处罚权力依法交由住建部门,这部分权力消防救援机构不再继续行使。消防救援机构依然保留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权力以及未经许可的消防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第五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有执法权吗
答:肯定有。

消防设施操作员以后能归消防大队直管吗?
答:森林防火和森林武警划转后,林业草原局保留的职能和森林公安,其行政执法权,集中在了《森林法》的执行,打击犯罪,打击非常偷采、砍伐、破坏森林资源等行政案件上,不再承担防火救火职能。而应急管理局下设的消防队,将由省级直管,整合所有的防灾救灾力量,更有效地执行救火任务。消防队的改革,目前还没...

森林消防队员有执法权吗
答:没有。森林消防队员不具备执法权,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确保森林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森林消防队伍的定义和作用森林消防队伍是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森林消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对森林的破坏,防止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应急管理局管消防大队吗
答:同时应急管理局也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

一级消防救援专员有实权?
答:目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救援队伍分为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辅助人员,目前的规定是消防员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直接管理。消防救援人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而一级消防队员属于行政执法类人员,并没有直接的管理权限。

消防执法权在哪个部门
答:在中国的公安部门和武警总队。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消防执法权由公安部门和武警总队负责。公安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消防局或者类似机构来进行消防工作、执法和管理监督。这些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章以及执行各项与火灾预防、救援等有关的任务。

改制后省消防总队级别跟原来的级别一样吗
答:消防和森林部队现在还不好定位,毕竟消防部队原来依据《消防法》是有执法权的部队,未来怎么捋顺这个执法权现在看还不明朗,涉及到应急部和公安部职权划分的问题。对于这些退出现役的警种部队官兵来说,包括消防官兵,最大的改变:第一是身份发生了彻底改变。原来是现役编制,改革后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

消防员属于军人吗
答:属于兵役制警察部队,同时享有解放军待遇和警察的行政执法权,但自2018年起,消防部队现役官兵集体退役转制移交,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并继续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也就是说,2018年后消防部队已经不属于军人编制了。从现役部队改...

消防改革后行政编制是不是属于公务员
答:是的。现在是行政编制。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四平铁西消防救援大队有执法权吗
答:有。消防救援大队是负责一个县(区)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对违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