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有哪些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21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对农村土地政策进行了哪四次调整?

第一次土地改革:

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到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被摧毁,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第二次土地改革:

1953年到1956年。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土地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三大改造”之一。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自此,中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

第三次土地改革:

1958年到1978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改革。

虽然新中国在第二次土地改革中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但是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中国国内生产的有限性,尤其是粮食供给的有限,中国出现了粮荒,为此有人将原因归结为国家对土地控制的力度不够,所以又进行了第三次土地改革。这次土地改革的目的被宣传为加强发挥集体生产的优越性。这一次土地改革后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25年。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

第四次土地改革:

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公有,由农户家庭经营的土地改革。

新中国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后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并没有发挥出优越性,直到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一群农民违法结束了这种土地制度。这次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用农民的话说就是求温饱,求生存。而官方推行目的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1979年中国开始以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或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合营者的投资股本。

第五次土地改革: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中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是建国以来首次提出农村土地可以流转。

1921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采取的土地政策有:
1927--1937: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开展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
1937--1945:抗战时期,地主减租减息 ,农民交租交息 。
194:7--1952: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
1956--1958:农业合作化
1958--1980:人民公社化。
1980--现在:以包产到户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三项与土地制度改革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将在2015年内出台。它们分别是: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全国性指导意见;二是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政策性指导文件;三是关于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性指导文件。

透露以上消息的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2014年年底加入中财办之前,韩俊供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多年。他专注于三农问题研究,作为官方智囊机构主要成员,参与过“一号文件”等众多中央文件、国务院涉农文件的起草。1月24日,在第六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韩俊解释了近期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走向。

韩俊说:“最近中央制定了关于‘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正式下发。现在已经明确,全国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选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开展试点。试点的周期是到2017年年底,今后这一段时间将会有试点、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的来审慎稳妥推进。”

中国当下土地制度改革涉及众多利益主体,关系复杂。其中部分问题各方认识尚不一致,争议颇多,这为推进改革增加了不少难度。韩俊承认,确有些问题在决策上一时看不准,所以跟土地有关的改革方案制定,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关切,按照中央统一部属坚持试点先行,总结完善以后再逐步推开。

近期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正陆续出台,包括关于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性文件,和1月颁发的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除此以外,韩俊介绍,有关部门还正按照改革计划部属,制定另外三个跟土地制度改革有关的政策性文件。这三大指导文件预期在2015年正式出台。

一切文件的背后,中国高层对当下土地制度改革,有着非常明确的三条底线:一要确保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不改变;二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三是坚守农民利益不受损。

韩俊解释了高层要坚持这三条底线,防止颠覆性错误的原因:

其一,如果实行土地私有,不加限制的允许工商资本大规模到农村圈占土地,大批农民会丧失经营主体的地位。如果在中国出现大量农民失地、失业,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二,如果没有耕地红线,国内粮食生产(成本及价格)越来越高,国际粮价逐步走低的,将来谷物进口会大量增加。中国的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政策底线可能被突破。

其三,当前土地制度存在的矛盾很多,最大的问题是征地范围过宽,对征地农民的补偿明显偏低,农民利益受损害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