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动物城抄袭了哪些东西 疯狂动物被告抄袭是真的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9
如何评价《疯狂动物城》被爆“涉嫌抄袭内地编剧5年前剧本”

由迪士尼影业出品的3D动画电影《疯狂动物城》近日引发全民观影热潮,而这一部票房、口碑俱佳的电影近日陷入“抄袭门”,中国编剧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电影《疯狂动物城》中小兔子朱迪“一根胡萝卜录音笔引发的爱情”以及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之争、渴望被承认的狐狸、表里不一的绵羊市长、身材矮小的黑帮老大北极鼩、语速超慢却喜欢飙车的树懒等14处动物性格、故事情节、人物关系与中国作家张一一5年前创作的电影剧本《兔子爱萝卜》存在极大雷同。
早在2011年辛卯兔年到来之际,内地作家张一一与曾以一曲《老鼠爱大米》红遍大江南北的“华语网络歌坛第一人”杨臣刚合作创作了动画电影剧本《兔子爱萝卜》,讲述了爱吃胡萝卜的兔子茱蒂不向命运屈服、克服各种困难终于当上“动物乌托邦”第一位兔子警察的励志故事,以及这只聪明的兔子朱蒂和愚蠢的狐狸罗布之间从互不相信到患难与共产生的曲折爱情,剧本当时为许多业内人士所看好,杨臣刚还专门为此创作了电影主题曲《兔子爱萝卜》,剧本几易其手,一度得到美国好莱坞导演卡梅隆的称赞,但由于卡梅隆的档期原因和出品方资金没有到位而迟迟没有投入实质性拍摄。
对于《疯狂动物城》被曝出剧本雷同一事,许多网友表示不能接受,“这么好的一个影片,想不到却是剽窃别人的成果。”也有不少网友支持中国作家维权,网友杨洋表示,“张作家应该去起诉迪士尼影业,并索赔不少于1亿的版权费,给自己和中国电影界讨回一个公道,不然欧美的影业巨头公司真的以为中国制造不出好片子。”网友胡静表示,“人人都说好莱坞动画电影尖兵不断而国产动画电影后劲不足,想不到《疯狂动物城》这么牛X的电影原来还是抄袭中国的,这说明中国的电影还是前途无量的,特别是在剧本方面至少有上乘之作,只是有的好剧本一时难以找到投资而已。”另也有不少网友建议中国的电影公司可以根据《兔子爱萝卜》的原剧本赶紧拍一部《动物乌托邦》“跟《疯狂动物城》打擂台真假兔子一较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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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2016年上映的影片《疯狂动物城》是毫无疑问的大丰收,不仅在全球斩获了10亿美元的票房,也获得了当年奥斯卡的最佳动画长片。而上周,迪士尼却因为这部口碑和票房兼收的影片却被一名好莱坞资深电影编剧告上了法庭,称《疯狂动物城》并非迪士尼的原创想法,而是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他的原创,属于知识产权的侵权。
原告Gary Goldman的编剧作品包括:《全面回忆》、《妖魔大脑唐人街》、《海豹干将》、《Next》等。在洛杉矶联邦法庭对迪士尼发起诉讼的时候称,他曾经向迪士尼提报过自己的一个提案:即创作一个包含电影和电视剧的、有动画也有真人的系列作品叫作《疯狂动物城》。他说当时他的提案被迪士尼拒绝采用,但是多年后却擅自利用了他的原创故事策划、对话、美术设计、标题、包括动画人物设计制作了电影《疯狂动物城》。
Goldman称,他在2000年将这个想法提案给了迪士尼影业下属的Mandeville Films的首席制片人David Hoberman,并没有被接纳;9年之后,他又将这个想法提案给了迪士尼的影片开发部主管Brigham Taylor,也被拒绝了。
Goldman的起诉书中提到,迪士尼的《疯狂动物城》和Goldman当年的提案“极其相像”,“Goldman的提案中明确提出,以动画设计出来的不同动物来代表不同种族的人,用动物间的矛盾和关系来代表美国“大熔炉”的社会现状,来表达一切皆有可能、每个人都可以完成梦想的积极主题。”起诉中还有一整个部分专门提出,迪士尼在《疯狂动物城》中的动画人物的设计也抄袭了Goldman当年的提案,包括“捕食者的动物都具备狡猾的、不可信任的特质,通过他们的提醒、半睁半闭的眼睛以及嘴角的坏笑来表现。”Goldman的起诉书甚至包含了具体的对比图,陈列对比了Goldman设计的动物形象和《疯狂动物城》中的动物形象。
这则起诉书中,同时起诉了迪士尼公司、迪士尼集团、迪士尼影业、ABC以及Buena Vista Home Entertainment和迪士尼周边消费公司、迪士尼图书集团、迪士尼购物、Buena Vista图书,以及Interactive Media,瞄准了迪士尼的多个部门,包括它的电影、消费者周边产品、和周边电子游戏。
而迪士尼针对这个诉讼在当天就发布了声明。其声明中说:“Goldman的诉讼书全篇是毫无根据的虚假指控。这是一个试图从一部成功的电影中牟取利益和名誉的拙劣举动。迪士尼毫无疑问会在法庭中击败这个无谓的诉讼。”
这不是迪士尼第一次被告,迪士尼其他诸多曾被卷入抄袭、侵权官司的名片包括:《狮子王》、《玩具总动员》、《汽车总动员》、《飞屋环游记》、《无敌破坏王》、《冰雪奇缘》等。
迪士尼也不是被告抄袭的专属与此类似的侵权诉讼案件是好莱坞的家常便饭。作者起诉制片公司侵犯版权,抄袭他们的原创想法的案件数不胜数。近几年来,被告上法庭的著名电影包括:《阿凡达》、《火星救援》、《奎迪》、《被解放的姜戈》等。法庭的裁决结果绝大部分都是站在了制片方的,较著名的原告获胜的一个例子是1990年,Buchwald起诉派拉蒙影业侵权抄袭了他的原创想法,而制作了艾迪-墨菲的电影《美国之旅》。

那么这些告来告去的抄袭、侵权案例到底是为什么层出不穷?最根本的原因是知识版权保护法在实案中界定的艰难。对于电影来说,更是如此。一部电影成片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决定其是否完全属于原创,是一直以来的灰色地带。一部剧本可以注册版权,受到保护,然而如果在剧本的基础上做出了较大的改动,那么这个改动后的剧本就成为了新的知识产权受保体,因而也就不再具备可以被控诉为抄袭前一版剧本的条件了。
好莱坞制片厂的选片方式中很重要的一种即是编剧向制片厂提案他们的创作方案。这个环节就更加加大了界定知识产权究竟属于谁的难度。编剧的提案尽管不被制片厂接纳,但往往编剧在提案中提出的观点很难说不会或多或少地进入到制片方正在开发、或以后即将开发的项目当中去。这也是这是为什么很多编剧会因为自己的想法被制片方制作成了电影而将这些制片方告上法庭,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实际上,一个编剧提出的一个想法是无法被注册版权、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也是很多类似案件最终都判定制片方获胜,不能算作抄袭侵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