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 有所疑问,请解答?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4-27
关于今天看的新闻想到的一个疑问

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995年10月23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28条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
他的父母都犯罪了,我估计对他而言,收容教养是必须的。关于收容教养的场所,各地执行不一,有的在工读学校,有的在收容所,以前还有的放到劳动教养场所,至于烟台地区的规定,我就不太清楚了。

不会跟一辈子的,如果没有销案,十五年后自动销案。

主要是通过放射性元素衰变程度来计算。比如测定岩石的年龄,火成岩是由地幔岩浆喷发出地面冷却形成的,岩浆是液体,其中的各种元素含量基本是均匀稳定的,比如其中的铀和铅的含量之比基本是一个定值,而当凝固成岩石后,其中含有的铀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衰变为铅,这种衰变不受任何天然物理或化学过程干扰。因此科学家只要测量一块岩石中铀和铅的相对含量,就可以知道这块岩石大致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至于铁矿被铸造成铁器后则不是靠这种方法,而是用碳14衰变来测定。自然环境中碳14含量为定值,活着的生物通过新陈代谢,其碳14含量与环境保持一致,而当生物死去后,碳14不断衰变,含量会降低,通过测量残余的碳14含量即可得知其年龄。

某种放射性元素,它自然衰变的半周期是不变的,通过测量其中的含量,就可以推测出它的“年龄”正负多少年。物理或化学不会改变这种特性。
至于科学家们是怎么知道当初某种物质的含量是多少的,大概是通过其它的手段吧,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

根据元素的半衰期推算的,准确与否是权威的,只能用科学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