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发展回眸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3
娄底市发展前景怎么样?

娄底的发展前景很好啊,现在娄底很多地方在开发。现在也在修很多路。总之,几年后的娄底会有很大变化。

很一般 仍然是个刚刚起步的小城
问题:

经济总量仍然偏小,区域竞争压力较大;产业结构还不合理,转变发展方式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支出压力大;节能减排要求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统筹城乡发展难度较大,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
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履行司法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10件,办结2630件,结案率为97.05%。
一、服务大局,依法发挥职能
一年来,中院根据市委中心工作的要求,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强化能动司法,为娄底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保社会稳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9件,审结371件,结案率为95.37%,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87件。针对我市社会治安形势,着重将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62人。认真抓好大要案审理,成功审理了冷水江市梁理军等28名被告人涉恶案、涟源市吴令等42名被告人涉黑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审结了<肖良清等11人盗窃、诈骗涟钢铁矿粉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开展禁毒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商业贿赂和涉烟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高质高效审结了在全省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原常德欣运集团董事长陈欣受贿案。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制度,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就此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
化解矛盾,优化环境,创和谐氛围。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50 件,审结723 件,结案率为96.4%。注重矛盾化解,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定纷止争,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50.3%。着眼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特殊形势,积极主动强化司法应对,完善和建立了相关案件跟踪调研分析、信息预警与危机应对、裁判标准商讨与统筹、沟通协调四大机制。重视对关系民生的劳动争议、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补偿、关闭煤矿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处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了多件群体性诉讼,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关于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年内审理终结湖南锻造厂、娄底地区冶炼厂、湖南省娄底市实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件破产案,并就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企业管理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中院审理的冷水江钢铁总厂和湖南华达机械总厂破产案,以及由中院协调、指定娄星区法院审理的居家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目前进展平稳顺利,为全市国企改革及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注重监督,强化协调,促依法行政。顺应“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更新行政审判理念,致力于全方位、广途径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4件,审结7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件,结案 15件。积极受理新类型行政案件,并加大协调力度,既维护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又严格行使司法审查权,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了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构建良性互动平台,积极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排忧解难。中院分别在娄星区和双峰县召开了行政审判座谈会,对改善行政审判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把握重心,回应社会关切
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完善理念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利民的司法为民新机制,继续采取措施,化解与人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司法“难题”。
全力化解“执行难”。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摸索切实有效的执行新举措,加大执行“难案”、“老案”攻坚力度。中院全年共清理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57件,执行标的5754万元。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26件,执结96件,执结标的6245.6万元,案件执结率达76.2%。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建立不当执行防范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网上全程跟踪督办,防止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不作为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督办工作,共向基层法院发出执行督办函56件,其中40件已执结。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共执行和解案件104件,执行和解率达到68%,名列全省前茅。
着力化解“申诉再审难”。以解决合理诉求、实现息诉息访为重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力求把立案信访工作做深做透。坚持完善院、庭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完善预约接访、带案下访、集中接访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共审查立案2842件,处理来信594件,组织院长接待工作37 次201人,处置5人以上集体访25次,办理上级交办案件84件。完善信访听证程序,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的同时,通过救助、协调等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依法把握进入再审的尺度,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6件,并全部办结,有效减少了上访。
努力化解“诉讼难”。在基层法院积极倡导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利用“车载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深入乡镇、社区、厂矿企业就地开庭,构建便民诉讼网络。中院积极为伤残、孤寡、低保人员等贫弱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8万元。探索建立执行救助基金,试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年共向生活极度困难但未得到赔偿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0.3万元。
三、狠抓队伍,全面提升素质
中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以严抓善管、提高素质为中心,带动法院整体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继续以发挥班子的垂范和引领作用为重点,按照“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服从不盲从、解难不推难、分工不分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事业为基点、感情为纽带,打牢团结共事基础。在工作中坚持院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廉洁自律,有效带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中院机关党委被市委评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4月,市委对中院领导班子进行了交流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在省委政法工作专项巡视组对娄底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巡视过程中,中院领导班子获得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坚持抓教育树公信。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争创“双满意”等专项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先进典型引路、警示教育、主题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结合审判实践,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导组先后两次赴中院检查,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活动中,中院从整改群众反感的特权思想、官僚作风入手,规范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从群众容易感知的司法礼仪、庭审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等细节入手,展现“公正、严格、文明”的司法形象。全院共有6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
坚持抓素质强能力。强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内容多、形式新、要求严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制作文书的素质和能力。全年共组织70余名干警外出培训,并组织全市人民法庭庭长集中培训,强化了干警的综合素质。2009年中院有8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严格遴选的基础上,从基层法院招入了8名业务骨干,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了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大力倡导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初步形成了司法人才聚集、内部氛围严谨活泼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管理,维护司法公正
中院立足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围绕法院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增强监督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全面规范法院工作的运行。
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机制。着力于管理机制完善,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以内部局域网为平台,开发了司法政务精细化管理软件,以管事为主兼顾管人、以结果管理为主兼顾过程管理、以定量管理为主兼顾定性管理,将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紧密挂钩,并通过分类分级考核,设立专项管理基金进行奖励等办法,建立起全院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法官业绩考核互相配合、互相衔接的科学管理体系,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完善内外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充分发挥诉讼体制自身的监督制约作用,突出对审判、执行、司法技术辅助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保持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收到反映两级法院有关问题的群众来信94件,来访41人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起,处分干警7人(其中中院1人)。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17场次。不定期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认真归纳整理并予以通报,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在娄底法院网公布接受举报的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并向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发放《个案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推动基层建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履行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协管职能。以司法状况考评为主渠道,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推动了基层法院工作绩效、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的全面提高。积极为基层法院鼓与呼,多方争取支持,目前已经基本落实了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1169万元中央补助的办案专项经费和有关配套经费均发放到位,缓解了基层经费困难的现状。在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政府支持下,中院与各基层法院紧密联动,通过与省高院、省市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了《全市法院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2009-2012)》,为全市法院基础建设奠定了基础。大力协助各基层法院推进“两庭”建设,2009年又有娄星区法院和新化县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顺利竣工,双峰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设也在抓紧进行之中,全市中心法庭的改造升级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计划在2011年底全部完成。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在座的每一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中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问题和困难亦不能忽视:一是少数法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强,在主观上民本观念淡薄,办案效果不佳、案结事不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极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裁判不当;三是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反腐倡廉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四是“执行难”和“信访难”等问题虽经长期努力,但仍缺乏治本之策。同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院面临巨大压力。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0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的一年。新的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盼更加殷切。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根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职责,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第一,着眼大局,发挥职能,把握好重点案件的办理。一是要发挥“打击”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对罪不可赦的犯罪分子,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为确保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要发挥“促进”职能,依法稳妥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知识产权和涉农案件,依法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优化经济环境,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三是要发挥“保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行政、国家赔偿等方面的案件,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要发挥“疏导”职能,程序、实体与思想工作并重,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并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复查纠错、公开听证、困难救助、打击违法上访机制,减少社会矛盾,减轻基层党委政府的信访压力,为构建和谐提供坚实的司法基础。五是发挥“执行”职能,建立和完善执行快速反应、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使“老赖”无所遁形,使当事人权益得以实现,为维护法律权威提供强大的司法支持。
第二、倾注感情,讲求方法,致力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一是要饱含深情,以诚心、真心、细心和耐心,善于分析、善于沟通、善于决断,化解当事人的心结,解开纠纷的死结;二是要通晓法律,洞悉事理,寓情于法,寓理于法,情理法结合,增强审判的解释力、说服力和执行力;三是要在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罪刑法定”,在民商案件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行政案件中倡导“协调沟通、消解对立”,在执行案件中践行“注重和解、慎用强制”,努力实现息讼止争、案结事了、和谐共赢。
第三,能动司法,延伸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开展“案前”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舆情,主动听取意见,切实转变不合时宜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使各项工作符合大局要求,切合群众期盼。二是开展“审中”的延伸服务。高度重视司法的规范和导向作用,坚持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司法建议,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开展“判后”的扶困帮教。深入社区农村,走访原告被告,在法律上进一步释疑解惑,在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帮助困难当事人尽快地走出困境,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以管理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要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改善精细化管理系统。对现有的司法政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运用“日清、周结、月通报、季点评、年总结”考评体系,经过人人录入和层层审定,每一天的工作动态均有清晰显示,每一阶段的工作绩效均有准确评价;开发和运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每一环节、每一节点均有数据流跟踪,临界示警,全面反映和督促办案的整个过程,并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加大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在考评中的权重。
第二,推进和深化基层指导。要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上下互动的原则,通过下发审判指导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讨、纠正不当裁判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指导与监督;要根据中央关于改革政法机关保障体制的新要求,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地方财政支付的配套资金,解决好法院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办公办案的需要;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协商,积极提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考察工作,严格把好任职资格关。
第三,接受和拓展外部监督。全面落实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把问题和不足“亮出去”,将监督和参与“引进来”。要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内容,并逐步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要注意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整改问题;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提高陪审员的参审率,保障陪审员的参审权利;要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公众参观法院,点评工作,在心灵上更加贴近和认同司法;要全面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每个法院应邀请代表和委员旁听10件以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庭审。
三、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第一,坚持领导带头。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的责任与使命,面对灯红酒绿,威胁恐吓,坚决做到请客不到,私利不谋,挺得起腰杆,说得起硬话;对于事关大局稳定、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大是大非的重大事项,敢担当、敢负责、敢带头;针对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痛下决心,一抓到底,绝不松懈。
第二,全面加强教育。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的方式。既强力灌输,又循循善诱;既学政治,又学业务;既有实践操作,又有理论升华;既树先进典型示范,又以反面典型示警。通过深入的政治教育,强化干警的公正与廉洁意识,管住自己的脑,不存非分之想;管住自己的嘴,不食嗟来之食;管住自己的手,不取不义之财;管住自己的脚,不走堕落之路。通过全面的业务教育,尽快提高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矛盾化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第三,坚决兑现奖惩。积极有效地运用司法政务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的结果,将此作为奖惩的依据;继续推行明查暗访和司法廉政监督员制度,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的“六个严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黄金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高发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我们将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我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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