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1
消防部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系武装警察体系现存的一个警种,是应急管理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系武警部队曾经存在的一个警种,担负着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现已脱离现役体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应急管理部是此次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原分属于13个不同部门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整合,包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和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武警消防部队和森林部队按计划也要并入该部门。
消防队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消防部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担负着部队驻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等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三十条组建应急管理部
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消防部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