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3
今年受灾严重,农民买了农业保险,请问,种玉米每亩能补贴多少钱

种田补贴国家标准50元/亩,各地可上下浮动现在国家补贴农民种地各地标准不一样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农民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公布。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传统水稻产区,也要在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稻良种补贴。对水稻良种实施补贴。对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确定。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山西出台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政策:28日,山西省政府发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作物给予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一是用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逐步拿出40%对全省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负责落实和核定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财政部门负责兑现资金。对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实行补贴。省财政拨款1000万元对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0元;拨款1000万元对200万亩优质玉米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5元;拨款400万元用于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上海市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措施:日前上海市出台对种粮农户实施直接补贴,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的相关政策:一是今年继续对本市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对水稻种植规模在5亩以下(含5亩)的,每亩补贴60元;5-15亩的,每亩补贴70元;1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80元。今年继续对粮农使用列入市优质水稻推广计划的水稻良种实施补贴。按全市平均每亩用种量,凡使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2元;使用优质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1元。江西省出台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今年农民只要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每亩给予10元补贴,早稻种植优良品种的每亩再给良种补贴10元。湖北省:农民购买一亩早稻良种补贴10元,购买一亩中籼稻和粳稻良种补贴15元;湖南省对粮农实行直接补贴,对水稻生产给予良种补贴: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按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种粮面积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1元。在4月10日前,先按每亩8元标准补贴到农户,其余部分在7月底前全部补贴到位。二、对水稻生产给予良种补贴。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4月10日前,将早稻良种补贴足额补贴到户,粳稻和中籼稻良种补贴也在播种之前补贴到户。对晚籼稻的补贴,待国家确定后再公布具体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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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当地制定的规费性收入,每个企业都必须要缴纳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从一九九四年粮食年度起,省、地区和设区的市均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其他县、市是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由各地市自行确定。第三条 省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省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支出及省储备粮、油资金的补充;省人民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需动用省级储备粮、油调节粮食市场价格所需的开支。
  地市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地市政府为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吞吐粮食(含地方储备)所需费用和价差支出;对贫困地区吃返销粮的农民,由于粮价提高而增加的开支补助。
  原来由扶贫经费、社会优抚救济经费等开支事项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第四条 省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为:粮价放开后省财政节约的补贴;省级预算已安排的省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及储备基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因征用土地所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粮食、副食补助费;中央给予我省和省级财政原用于粮、油收购“三挂钩”的补贴资金。
  地市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由省补助和地市财政预算安排构成,两项资金的配备比例原则上为1:3。省补助的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返还给我省的粮食加价款和省财政预算安排新增加的补助资金;地市自筹的资金来源为:粮食价格放开后地市财政节余的补贴;地市财政预算已经安排的地市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及其他预算资金;地市抛售储备粮、油时,抛售价高于库存价发生的差价收入。第五条 粮食风险基金应确定最低规模。地市粮食风险基金的最低规模由地区行署和市人民政府组织同级粮食、财政、物价、农业等部门,按第三条规定的用途认真测算,并上报省政府审定。地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定后,须在1995年内将资金筹措到位。以后年度按规定支出,并及时补充,经常保持核定的基金规模,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如地市自筹部分不能及时到位,省补助部分也相应减少。第六条 政府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把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同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区分粮食企业商业性经营和政策性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
  国有粮食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积极收购农民的粮食,促进粮食销售,维持正常经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时,政府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国家确定的收购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企业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经营,所需利息、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地市粮食风险基金中代垫,粮食销售后,粮食企业必须如数归还代垫的资金。当粮食销售价格过高时,由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市场需要和粮食风险基金数额,提出抛售数量和价格,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抛售,抛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格部分,按实际抛售数量由粮食风险基金支付。粮食风险基金不得用于粮食企业正常的经营性活动。第七条 粮食风险基金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管理,调度使用权属同级人民政府,日常管理坚持钱粮结合的原则,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粮食、物价部门共同负责。第八条 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在预算执行中,粮食风险基金的拨付应优先安排。当年结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具体财务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制定。第九条 各地市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当地粮食风险基金的具体办法,并报省财政、粮食、物价部门备案。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山西省政府给老百姓发放暖心煤的政策规定
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市、县(市、区)三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生产企业:现将《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有偿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
答:第七条 直接组织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的市、县财政部门设立“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用于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的专项储存和清算,有偿出让中的有关费用(成本),清算核拨有关费用的净收入按省规定的分成比例分别交入各级金库,纳入预算管理。把净收入纳入预算以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予以处理。...

山西省粮食局的职责调整
答:(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省、市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加强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全省粮食购销和省级储备粮的管理、指导、...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
答:(晋劳卫字第930号,1958年11月15日)3、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实行国家粮食动支、调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贸卫字第163号,1961年5月22日)4、山西省城市基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晋建字第213号,1964年11月17日)5、关于印发《加强行政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革发〔1975〕274...

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修正)
答:第六条 严格控制征用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征用占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征用占用一级基本农田500亩以下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500亩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占用二级基本农田的,按《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审批耕地的规定办理。严禁擅自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房、建坟...

山西省农林特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答: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抗税、偷税、漏税、欠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夏征期起施行。一九八九年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西省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同时...

山西省粮补发放时间是哪一年开始的?
答:据我所知,山西省粮补的发放时间可以追溯到2007年,当时山西省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中包括粮补、住房补贴、医疗救助等。具体的粮补发放时间可能每年都有所变化,需要根据当年山西省政府的发布来确定。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粮补发放时间,请您咨询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山西省粮食难以自给的原因
答:品种结构和地区结构失衡。山西省粮食难以自给的原因是,粮食产不足需山西粮食消费年缺口为10到20亿公斤,品种结构和地区结构失衡,西的粮食产需品种严重不平衡,产粗吃细,小麦不足,稻谷、食油几乎全部靠外调。

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核定管理实施细则
答:《山西省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计费生产量核定办法》和《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核定征收监督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计费生产量核定办法 第一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晋政发[2004]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政发〔2009〕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