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检测站建设的程序是什么?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超限检查站属于交通运输部门下辖的行政执法部门。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运行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有称重检测设备的超限运输劝返站。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在县道、乡道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警示标志,在乡道出入口或者主要节点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治理超限职责,与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理超限工作机制,在固定超限检测站设立警务室,维护固定超限检测站的交通和治安秩序。
货运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承运人应当出示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路超限监测站管理办法

  一、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
  1、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的原则要求,参照其相关技术规定,尽可能统一检测工房(磅房)的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外墙颜色和检测道形式,统一站点形象标识和站名设置;合理设置检测车道和布局检测工房,统一配以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置预检系统,安装先进、精准的动态和低速动态称重检测设备;确保充足的场地面积,建设满足煤炭、矿石等主要货种卸装和保管需要以及面层硬化等基本要求的卸载场地;合理布局检测区、停车场、卸货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域,规范设置站内站外引导性、指示性、警示性标志、标线、路牌及其它安全设施,优化场区交通组织和工作流程;根据需要新建或改造、拓宽连接道路(匝道),确保安全和防堵保畅;规范建设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设施;充分考虑消防、给排水、供配电(包括应急发电)及绿化等附属工程;保障必要的洗浴、供暖、空调等服务性设施;配备其它诸如对讲机、便携式检测仪等辅助设备或机具。
  2、治超信息系统建设。依据《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的技术要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检测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两级系统,省、地、站三级设置),以及省级治超数据库。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检测信息实时登记录入;打印现场处罚决定书;超限超载记录查询(车辆、司机);超限超载许可查询;辖域内治超情况汇总;为路政、运政、公安等执法部门提供基础信息作为处罚依据;形成违法车辆和司机黑名单;对各检测站点实施监管;治超信息统计、分析和查询;向上一级治超办提供治超相关数据等。
  不同层级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连接,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交互共享。
  3、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按照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原则,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参照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站点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站点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各级岗位职责;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建设和监督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卸载货物保管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文明用语以及应急事件的预案和处理机制等。
  4、配套建设。检测站点配备称量设备和必需的装卸机械,以及固定的装卸工人、执法人员。
  目前治超中经常有强行冲卡闯关发生,执法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该现象有严重加重趋势。笔者建议: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在检测站点道路主线上设置轿车、货车分离车道,货车道设置拦车器,破胎器等强制停车设施。
  二、检测站执法程序规范建设
  1.引导车辆:配备专职引导员,正确引导所有预检超限超载车辆进站检测,保证检测正常运转。
  2.精确检测:对预检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精确检测,出具精检报告,对未超限超载的车辆凭磅单放行。
  3.处理处罚:对精检确认为超限超载的车辆,由执法大厅的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并根据检测报告告知超限量和卸载规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登记违法信息并出具放行通知单。对流体、危险品及规格尺寸物品等无法卸载物资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并出具处罚单据和放行通知单。放行通知单上应注明无法卸载的原因。
  4.卸载:将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至卸载场地进行卸载。
  5.复检:对卸载后的车辆进行复检,未卸载到位的车辆重新卸载直到卸载到位并出具复检报告。
  6.处罚:执法大厅的执法人员对卸载到位的车辆进行处罚并出具处罚单据和车辆放行通知单。
  7.放行车辆:放行车辆时司机必须同时持有已消除超限超载的检测报告和车辆放行通知单。
  三、治超执法人员配备
  1.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主要从现有执法资格的路政人员中抽调。配备2名以上公安人员,以防暴力抗法。
  2.治超检测站可配备路政协管员。协管员应经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规定、操作程序、职业道德和队列训练的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四、统一设置公示栏。
  1、在治超检测站办公区前设立公示栏,对检测站工作流程、执法人员、超限认定标准、主管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示。
  2、在执法大厅内对处罚依据,处理、处罚程序,处理、处罚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每月治超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3、在卸货场对货物装卸保管依据和标准予以公示。
  4、在办公区对治超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治超检测站应设置《治超检测站工作人员守则》、《治超检测站廉政建设制度》、《治超检测站票据管理规定》、《治超检测站卸载货物管理规定》、《治超检测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五、便民设施建设
  治超检测站应设置监督箱、驾驶员休息室、开水桶、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由于治超检测站大多远离城区有必要设置餐饮、住宿)。
  检测站点的建设为重点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及时发布路网信息,为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为今后实现治超信息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作好准备,有效推动公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更好地发挥国省干线公路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群众出行等方面起到巨大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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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治超站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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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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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检查站都办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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