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中国最早的第一女律师是哪位?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5
中国第一名配枪女律师是谁?

律师是没有配枪的

这个不清楚。

郑毓秀是中国最早的女博士。她的专业是法学,她还是中国最早的女律师。而这样一位女杰就出自宝安,也就是现在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乐群社区。

法制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与保证,也是近代化的显著标志。近代岭南人物辈出,其中不乏中国法学界的先驱。留学生之父容闳取得美国耶鲁大学学士学位后,于1854年返国,曾在香港任见习律师。伍廷芳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

郑毓秀生活的时代较晚,相比于两位前辈,她只能是后学,但是在女性中,她又是先驱人物。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回国后,她突破重重阻隔,在上海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此后,她又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次长等职。1928年,郑毓秀被推举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她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了法律条文之中。

郑毓秀是宝安的骄傲,也是深圳的骄傲。1996年,绮云书室成为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郑毓秀的成就。郑毓秀的事迹不应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叛逆让她成了“大脚女人”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如今依然留存的绮云书室就是她童年生活和学习过的地方。她的父亲郑文治,在清廷户部任职,长年留居北京,母亲出身大家闺秀,但长期受父亲冷落,婚姻可谓不幸。母亲的遭遇和性格影响了郑毓秀,使她渐渐形成叛逆和正直的品质。她小时候喜欢听母亲讲故事,最喜欢听花木兰替父充军的故事。

郑毓秀7岁那年随祖母及全家迁徙到广州,他们住在广州西关一座宽敞豪华的宅院里。在当时,女孩子尤其是大家族的女孩子都得裹脚。祖母按规矩也让郑毓秀裹脚,但是第一天裹脚让她无法忍受,她当晚就将裹脚布解开,第二天脚又被佣人裹上了。第三天早上,郑毓秀扶着墙慢慢走进学堂,当私塾先生讲课时,她突然尖叫起来,躺在地上,乱蹬乱踢,大叫大喊。当祖母出现时,郑毓秀勇敢地对她说:“我绝不裹脚,嫁不出去也不裹!”

郑毓秀就这样成了“大脚女人”。多年之后,回想起幼时反抗“缠足”的情景,她都会开心地笑起来:“那个小姑娘真的是又勇敢又机智啊!否则,那一双‘三寸金莲’如何在平津铁路线上自由地穿梭行走?如何东渡扶桑西去法国呢?”

郑毓秀后来用英文写过一本自传,叫《我的革命生涯》(MyRevolu�tionaryYears)。反对缠脚,是她革命的开端。

1903年,12岁的郑毓秀与母亲从广州经香港到北京,进入崇实女校学习,接受中国语言、历史、地理、算术等科目的正规化教育。在父亲的书房,她读到了邹容的《革命军》,不禁热血沸腾。

13岁那年,郑毓秀由父亲和祖母做主,许配给广东某高官之子。这门婚姻在当时看来门当户对,但因父母婚姻的不幸,使幼小的郑毓秀对这门婚姻表示了本能的反感,她提笔给曾家公子写言,坦率地表明自己的意愿,希望解除婚约。在她的坚持下,退婚终于成功。之后,郑毓秀一家搬到天津,进入美国教会办的一所中西女校读书。

年少曾加入“敢死队”

郑毓秀在北京、天津的朋友,尤其是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哥为她拿回很多关于革命党的资料,她阅读后渐渐萌生革命念头。当她获悉革命党人在日本的消息后,说服父亲同意,前往日本留学。在廖仲恺的介绍下郑毓秀加入同盟会,这一年是1906年,郑毓秀只有15岁。不久,同盟会安排郑毓秀回国担当“情报员”。因为其父在北京做过清廷户部的官职,所有的邮件不需要检查就可以直接寄到郑家。

1908年,光绪与慈禧太后先后死去,远在河内坐镇指挥武装起义的孙中山敏锐觉察到“人心必大动,时局可为”。郑毓秀所在的“京津同盟会”在李石曾的领导下,也开始了革命行动。“京津同盟会”组织成立“敢死队”,目的是暗杀清廷要员。郑毓秀经李石曾同意加入“敢死队”,任务是由天津秘密运送炸药至北京。

1911年10月,武汉三镇光复,革命党人起义成功。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但当时南北对峙,京津同盟会决定除掉袁世凯,这一暗杀计划由郑毓秀负责。暗杀行动再次失败,郑毓秀在行动中受伤,她凭着机警逃离现场。

巴黎留学生活十分优裕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中国几千年来的帝王统治结束了。面对现实,郑毓秀从最初的喜悦转而困惑、茫然:革命的结果只是赶跑了一个皇帝,换了一个总统,平民们依然过着贫穷的生活,社会并没有太大改变。她开始读书,开始思索人生的意义。李石曾鼓励郑毓秀出国留学,增长见识,将来为建国大业所用。

1913年底,郑毓秀回祖籍宝安屋下村祭祖后,乘船经新加坡,与吴稚晖等人前往法国。她于1914年初来到巴黎,入读巴黎一所女子中学学习法文。郑毓秀天资聪颖,又埋头苦读,法文进步很快。

郑毓秀在巴黎的留学生活过得十分优裕,1914年4月,郑毓秀入住巴黎市区的克瑞桑街6号。同住的除了从中国带来的管家董五与厨子韩、李两女佣,还有亲朋好友等,这里如同“留学生之家”。“郑公馆”不仅是留学生爱去的地方,王宠惠,张人杰、李石曾、胡汉民等昔日革命同志和傅斯年、陈寅恪等学界精英也是她的座上客。

同年她考进巴黎的索邦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攻读法政。在选择专业上,郑毓秀经过了一番思索。她认为所学的专业一定要为今后回国所用。她清楚地认识到,从君主政体到共和政体的转变过程中,中国将要缔造一个民主的政府,特别需要法律来保障,这样人民才可以充分享受民主、自由。郑毓秀废寝忘食地阅读有关专业书籍,成为该年级学生中的佼佼者。1917年,郑毓秀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索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24年,郑毓秀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站在他们面前宣读论文概要。那一刻紧张而激动,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后,她向老师们深深地弯下腰表示真诚谢意。然后,她冲出教室,向同伴高喊“通过了,通过了!”

1929年,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中国比较宪法论》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凌君其、翰之帮助译成中文。

民国第一位女律师

1926年郑毓秀从旧金山乘船返回中国。国内报纸纷纷刊登她的博士大幅照片与载誉归国的消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准备聘请她赴该校任教,但她的法国同学,同为法学博士的魏道明劝她在上海联手开办律师事务所。

1915年司法部曾公布《修正律师暂行章程》,其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当时妇女可以从事社会上各种自由职业或慈善事业,惟对充当律师,仍加禁止。郑毓秀仔细研究了上海的司法制度,发现女性虽然不能在国际混合法庭和中国法庭充当律师,但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郑毓秀与魏道明一起,征得法国领事的同意,在法租界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郑毓秀因此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女律师。(直到1927年7月,民国政府新颁布的律师章程,关于律师资格,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人民满二十岁以上者”。)

1926年在上海法租界,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郑毓秀负责有关妇女诉讼代理,而另一些诉讼由魏道明代理。他们坚持着法律的公正,不将律师事务所当作纯粹赚钱营利的机构,秉承着最初的意愿,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渐渐地,郑魏两大律师成为上海上流社会的热点人物。北伐军逼近上海时,二十多名国民党人被当局拘捕,郑毓秀设法将他们引渡到法租界,随后又找到法国驻中国领事将他们释放。1926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她的关系,向法租界当局疏通将其释放。

京剧大师梅兰芳与著名女伶老生孟小冬由相恋到反目,郑毓秀曾作为孟小冬的辩护律师出面调解,梅大师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由恋到“恨”的纠葛。

屡次打赢官司,“郑魏联合律师事务所”获得中外人士的接纳与尊重,中国法官对名声日隆的郑魏二博士也敬仰不已。以男女两博士的号召力,一时门庭若市,应接不暇。诉讼业务由专办律师以魏郑名义处理应付,即已绰绰有余。

为法制教育与立法而奋斗

1927年3月,北伐军抵达上海,郑毓秀与魏道明率先接应。此后,上海归属国民政府管辖,郑毓秀被推举出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她曾经一度犹豫,因为一旦接受委任,就意味着要放弃律师职业。最后,在老友王宠惠的劝说下,她终于同意接受委任。王宠惠同时竭力推荐魏道明出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司法部部长。

1927年8月,郑毓秀与魏道明在杭州举行婚礼。年底,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法政大学校长。该校原是孙中山先生为培植革命建设的法政人才所建。郑毓秀接任校长后,着手制订改进校务与扩展计划,除保持自由研究的优良学风外,并注重司法业务,以理论与实际结合。1928年,该校改名私立上海法政学院,当时学生已增为800多人,一时人才济济。

1928年11月,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郑毓秀获任为第一届立法委员,为最初的51名委员中仅有的两名女性之一。她同时还任法制委员会与外交委员会委员。

她还被推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与傅秉常、林彬、史尚宽、焦易堂共同拟订《民法》草案。郑毓秀浏览了大量的欧美有关法律,汲取世界法律的精华,将其与中国国情结合,草拟这部中国民法典。她本着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促使《民法》对旧社会组织以重大变革,规定未婚、已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承认夫妻彼此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规定家庭中未婚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意即男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部《民法》草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郑毓秀为努力维护女权的结果。

郑毓秀小传

郑毓秀(1891年-1959年),广东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人。1906年,在日本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同盟会,次年回国参加京津同盟会“敢死队”。1924年,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女性获博士学位第一人。1926年在上海与魏道明合作开办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后曾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国民政府立法委员、教育部次长等职,曾参与修订中国第一部民法。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郑毓秀与绮云书室

11月23日,在《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作者唐冬眉女士的陪同下,记者来到郑毓秀幼年读书的地方——绮云书室,绮云书室坐落在西乡第二小学校园内,古朴而宽阔的建筑与附近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透出一股强劲的文化底蕴。校园内还有一座郑毓秀雕像,唐冬眉介绍,是以郑毓秀当年在法国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时的照片为参照塑成的。

说到绮云书室,就必须提及郑毓秀的祖父郑姚。郑氏家族是宝安一带的大姓,据考证,他们最早是在北宋时期由中原南迁的。在清朝末年,宝安郑姓中最著名的人物莫过于郑姚了。郑姚有一个绰号叫“界木姚”,他是“郑氏王国”的缔造者,是族人为之骄傲的一个“传奇”。郑姚早年家贫,十六七岁时,便替人家做工。后拜师学木工手艺,凭着吃苦耐劳和聪颖机灵,学得一手技术精湛的木工活。因其手艺好,宝安(当时叫新安)县城所在地南头的街坊,凡盖屋娶媳妇、嫁女儿必请郑姚去打造所需的家具。久而久之,郑姚便得了“界木姚”的美称。

渐渐有了一点积蓄后,郑姚投资做起粮食和木材生意,靠着聪明和运气迅速发迹,很快成了富甲一方的人物。

19世纪40年代初期,香港被英国统治,郑姚看准了香港变成商埠后,地产营造业将会有较大发展。于是,他前往香港,将多年积蓄全部投入经营地产业,兴建了许多高楼大厦,成为长袖善舞的大商人。用今天的人物相比,郑姚当年是属于李嘉诚、霍英东级别的大腕。

郑姚共娶妻七个,生有七子七女。老三郑文治,在清政府户部任官,长年留居北京,后弃官经商,在天津、北京的私宅达200多间。郑毓秀是郑文治最小的女儿。

绮云书室是郑姚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造的。绮云书室俗称“界木姚祠堂”,位于屋下村东面,紧邻着郑氏祠堂,其西面是西乡墟正街,北帝古庙及王大中丞祠。书室占地3600多平方米,是宝安历史上最大的私人书室建筑,建筑物包括大门、围墙、前殿、中殿、后殿、东船厅、西书楼、明楼、花园、金鱼厅及厨房、水井等。记者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高大宽敞的书室,端详其木雕、石雕、砖雕,发现工艺精湛,岁月的尘迹并没有完全掩埋其当年的风采。文物专家称,单从建筑艺术的角度而言,它都称得上是珍贵的文物。唐冬眉告诉记者,书室的木构件均用粗大的红木制作,质地上乘,选料考究,为岭南地区所罕见。其粗壮的木柱尤其醒目,历经百年依然坚固如初,据说连钉子都很难钉进去。

绮云书室是幼年的毓秀与哥哥姐姐及一大群堂姐妹兄弟学习玩耍的天堂。建造如此大的书室,足可见郑姚对教育文化的远见和重视程度。

绮云书室是郑姚投资诸多项目中的一个,他让家族及乡邻的孩子有了一个读书的乐园。他的孙女郑毓秀日后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女律师,也是政坛叱咤风云的女杰,为郑氏家族光宗耀祖,她早年的启蒙教育就是在“绮云书室”完成的

  杰原是宝安人——中国首位女博士郑毓秀的传奇人生

  2007年11月30日 深圳商报

  郑毓秀是中国最早的女博士。她的专业是法学,她还是中国最早的女律师。而这样一位女杰就出自宝安,也就是现在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乐群社区。

  法制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与保证,也是近代化的显著标志。近代岭南人物辈出,其中不乏中国法学界的先驱。留学生之父容闳取得美国耶鲁大学学士学位后,于1854年返国,曾在香港任见习律师。伍廷芳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

  郑毓秀生活的时代较晚,相比于两位前辈,她只能是后学,但是在女性中,她又是先驱人物。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回国后,她突破重重阻隔,在上海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此后,她又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次长等职。1928年,郑毓秀被推举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她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了法律条文之中。

  郑毓秀是宝安的骄傲,也是深圳的骄傲。1996年,绮云书室成为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郑毓秀的成就。郑毓秀的事迹不应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叛逆让她成了“大脚女人”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如今依然留存的绮云书室就是她童年生活和学习过的地方。她的父亲郑文治,在清廷户部任职,长年留居北京,母亲出身大家闺秀,但长期受父亲冷落,婚姻可谓不幸。母亲的遭遇和性格影响了郑毓秀,使她渐渐形成叛逆和正直的品质。她小时候喜欢听母亲讲故事,最喜欢听花木兰替父充军的故事。

  郑毓秀7岁那年随祖母及全家迁徙到广州,他们住在广州西关一座宽敞豪华的宅院里。在当时,女孩子尤其是大家族的女孩子都得裹脚。祖母按规矩也让郑毓秀裹脚,但是第一天裹脚让她无法忍受,她当晚就将裹脚布解开,第二天脚又被佣人裹上了。第三天早上,郑毓秀扶着墙慢慢走进学堂,当私塾先生讲课时,她突然尖叫起来,躺在地上,乱蹬乱踢,大叫大喊。当祖母出现时,郑毓秀勇敢地对她说:“我绝不裹脚,嫁不出去也不裹!”

  郑毓秀就这样成了“大脚女人”。多年之后,回想起幼时反抗“缠足”的情景,她都会开心地笑起来:“那个小姑娘真的是又勇敢又机智啊!否则,那一双‘三寸金莲’如何在平津铁路线上自由地穿梭行走?如何东渡扶桑西去法国呢?”

  郑毓秀后来用英文写过一本自传,叫《我的革命生涯》(MyRevolu�tionaryYears)。反对缠脚,是她革命的开端。

  1903年,12岁的郑毓秀与母亲从广州经香港到北京,进入崇实女校学习,接受中国语言、历史、地理、算术等科目的正规化教育。在父亲的书房,她读到了邹容的《革命军》,不禁热血沸腾。

  13岁那年,郑毓秀由父亲和祖母做主,许配给广东某高官之子。这门婚姻在当时看来门当户对,但因父母婚姻的不幸,使幼小的郑毓秀对这门婚姻表示了本能的反感,她提笔给曾家公子写言,坦率地表明自己的意愿,希望解除婚约。在她的坚持下,退婚终于成功。之后,郑毓秀一家搬到天津,进入美国教会办的一所中西女校读书。

  年少曾加入“敢死队”

  郑毓秀在北京、天津的朋友,尤其是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哥为她拿回很多关于革命党的资料,她阅读后渐渐萌生革命念头。当她获悉革命党人在日本的消息后,说服父亲同意,前往日本留学。在廖仲恺的介绍下郑毓秀加入同盟会,这一年是1906年,郑毓秀只有15岁。不久,同盟会安排郑毓秀回国担当“情报员”。因为其父在北京做过清廷户部的官职,所有的邮件不需要检查就可以直接寄到郑家。

  1908年,光绪与慈禧太后先后死去,远在河内坐镇指挥武装起义的孙中山敏锐觉察到“人心必大动,时局可为”。郑毓秀所在的“京津同盟会”在李石曾的领导下,也开始了革命行动。“京津同盟会”组织成立“敢死队”,目的是暗杀清廷要员。郑毓秀经李石曾同意加入“敢死队”,任务是由天津秘密运送炸药至北京。

  1911年10月,武汉三镇光复,革命党人起义成功。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但当时南北对峙,京津同盟会决定除掉袁世凯,这一暗杀计划由郑毓秀负责。暗杀行动再次失败,郑毓秀在行动中受伤,她凭着机警逃离现场。

  巴黎留学生活十分优裕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中国几千年来的帝王统治结束了。面对现实,郑毓秀从最初的喜悦转而困惑、茫然:革命的结果只是赶跑了一个皇帝,换了一个总统,平民们依然过着贫穷的生活,社会并没有太大改变。她开始读书,开始思索人生的意义。李石曾鼓励郑毓秀出国留学,增长见识,将来为建国大业所用。

  1913年底,郑毓秀回祖籍宝安屋下村祭祖后,乘船经新加坡,与吴稚晖等人前往法国。她于1914年初来到巴黎,入读巴黎一所女子中学学习法文。郑毓秀天资聪颖,又埋头苦读,法文进步很快。

  郑毓秀在巴黎的留学生活过得十分优裕,1914年4月,郑毓秀入住巴黎市区的克瑞桑街6号。同住的除了从中国带来的管家董五与厨子韩、李两女佣,还有亲朋好友等,这里如同“留学生之家”。“郑公馆”不仅是留学生爱去的地方,王宠惠,张人杰、李石曾、胡汉民等昔日革命同志和傅斯年、陈寅恪等学界精英也是她的座上客。

  同年她考进巴黎的索邦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攻读法政。在选择专业上,郑毓秀经过了一番思索。她认为所学的专业一定要为今后回国所用。她清楚地认识到,从君主政体到共和政体的转变过程中,中国将要缔造一个民主的政府,特别需要法律来保障,这样人民才可以充分享受民主、自由。郑毓秀废寝忘食地阅读有关专业书籍,成为该年级学生中的佼佼者。1917年,郑毓秀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索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24年,郑毓秀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站在他们面前宣读论文概要。那一刻紧张而激动,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后,她向老师们深深地弯下腰表示真诚谢意。然后,她冲出教室,向同伴高喊“通过了,通过了!”

  1929年,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中国比较宪法论》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凌君其、翰之帮助译成中文。

  民国第一位女律师

  1926年郑毓秀从旧金山乘船返回中国。国内报纸纷纷刊登她的博士大幅照片与载誉归国的消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准备聘请她赴该校任教,但她的法国同学,同为法学博士的魏道明劝她在上海联手开办律师事务所。

  1915年司法部曾公布《修正律师暂行章程》,其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当时妇女可以从事社会上各种自由职业或慈善事业,惟对充当律师,仍加禁止。郑毓秀仔细研究了上海的司法制度,发现女性虽然不能在国际混合法庭和中国法庭充当律师,但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郑毓秀与魏道明一起,征得法国领事的同意,在法租界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郑毓秀因此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女律师。(直到1927年7月,民国政府新颁布的律师章程,关于律师资格,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人民满二十岁以上者”。)

  1926年在上海法租界,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郑毓秀负责有关妇女诉讼代理,而另一些诉讼由魏道明代理。他们坚持着法律的公正,不将律师事务所当作纯粹赚钱营利的机构,秉承着最初的意愿,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渐渐地,郑魏两大律师成为上海上流社会的热点人物。北伐军逼近上海时,二十多名国民党人被当局拘捕,郑毓秀设法将他们引渡到法租界,随后又找到法国驻中国领事将他们释放。1926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她的关系,向法租界当局疏通将其释放。

  京剧大师梅兰芳与著名女伶老生孟小冬由相恋到反目,郑毓秀曾作为孟小冬的辩护律师出面调解,梅大师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由恋到“恨”的纠葛。

  屡次打赢官司,“郑魏联合律师事务所”获得中外人士的接纳与尊重,中国法官对名声日隆的郑魏二博士也敬仰不已。以男女两博士的号召力,一时门庭若市,应接不暇。诉讼业务由专办律师以魏郑名义处理应付,即已绰绰有余。

  为法制教育与立法而奋斗

  1927年3月,北伐军抵达上海,郑毓秀与魏道明率先接应。此后,上海归属国民政府管辖,郑毓秀被推举出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她曾经一度犹豫,因为一旦接受委任,就意味着要放弃律师职业。最后,在老友王宠惠的劝说下,她终于同意接受委任。王宠惠同时竭力推荐魏道明出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司法部部长。

  1927年8月,郑毓秀与魏道明在杭州举行婚礼。年底,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法政大学校长。该校原是孙中山先生为培植革命建设的法政人才所建。郑毓秀接任校长后,着手制订改进校务与扩展计划,除保持自由研究的优良学风外,并注重司法业务,以理论与实际结合。1928年,该校改名私立上海法政学院,当时学生已增为800多人,一时人才济济。

  1928年11月,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郑毓秀获任为第一届立法委员,为最初的51名委员中仅有的两名女性之一。她同时还任法制委员会与外交委员会委员。

  她还被推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与傅秉常、林彬、史尚宽、焦易堂共同拟订《民法》草案。郑毓秀浏览了大量的欧美有关法律,汲取世界法律的精华,将其与中国国情结合,草拟这部中国民法典。她本着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促使《民法》对旧社会组织以重大变革,规定未婚、已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承认夫妻彼此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规定家庭中未婚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意即男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部《民法》草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郑毓秀为努力维护女权的结果。

  郑毓秀小传

  郑毓秀(1891年-1959年),广东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人。1906年,在日本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同盟会,次年回国参加京津同盟会“敢死队”。1924年,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女性获博士学位第一人。1926年在上海与魏道明合作开办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后曾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国民政府立法委员、教育部次长等职,曾参与修订中国第一部民法。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郑毓秀与绮云书室

  11月23日,在《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作者唐冬眉女士的陪同下,记者来到郑毓秀幼年读书的地方——绮云书室,绮云书室坐落在西乡第二小学校园内,古朴而宽阔的建筑与附近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透出一股强劲的文化底蕴。校园内还有一座郑毓秀雕像,唐冬眉介绍,是以郑毓秀当年在法国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时的照片为参照塑成的。

  说到绮云书室,就必须提及郑毓秀的祖父郑姚。郑氏家族是宝安一带的大姓,据考证,他们最早是在北宋时期由中原南迁的。在清朝末年,宝安郑姓中最著名的人物莫过于郑姚了。郑姚有一个绰号叫“界木姚”,他是“郑氏王国”的缔造者,是族人为之骄傲的一个“传奇”。郑姚早年家贫,十六七岁时,便替人家做工。后拜师学木工手艺,凭着吃苦耐劳和聪颖机灵,学得一手技术精湛的木工活。因其手艺好,宝安(当时叫新安)县城所在地南头的街坊,凡盖屋娶媳妇、嫁女儿必请郑姚去打造所需的家具。久而久之,郑姚便得了“界木姚”的美称。

  渐渐有了一点积蓄后,郑姚投资做起粮食和木材生意,靠着聪明和运气迅速发迹,很快成了富甲一方的人物。

  19世纪40年代初期,香港被英国统治,郑姚看准了香港变成商埠后,地产营造业将会有较大发展。于是,他前往香港,将多年积蓄全部投入经营地产业,兴建了许多高楼大厦,成为长袖善舞的大商人。用今天的人物相比,郑姚当年是属于李嘉诚、霍英东级别的大腕。

  郑姚共娶妻七个,生有七子七女。老三郑文治,在清政府户部任官,长年留居北京,后弃官经商,在天津、北京的私宅达200多间。郑毓秀是郑文治最小的女儿。

  绮云书室是郑姚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造的。绮云书室俗称“界木姚祠堂”,位于屋下村东面,紧邻着郑氏祠堂,其西面是西乡墟正街,北帝古庙及王大中丞祠。书室占地3600多平方米,是宝安历史上最大的私人书室建筑,建筑物包括大门、围墙、前殿、中殿、后殿、东船厅、西书楼、明楼、花园、金鱼厅及厨房、水井等。记者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高大宽敞的书室,端详其木雕、石雕、砖雕,发现工艺精湛,岁月的尘迹并没有完全掩埋其当年的风采。文物专家称,单从建筑艺术的角度而言,它都称得上是珍贵的文物。唐冬眉告诉记者,书室的木构件均用粗大的红木制作,质地上乘,选料考究,为岭南地区所罕见。其粗壮的木柱尤其醒目,历经百年依然坚固如初,据说连钉子都很难钉进去。

  绮云书室是幼年的毓秀与哥哥姐姐及一大群堂姐妹兄弟学习玩耍的天堂。建造如此大的书室,足可见郑姚对教育文化的远见和重视程度。

  绮云书室是郑姚投资诸多项目中的一个,他让家族及乡邻的孩子有了一个读书的乐园。他的孙女郑毓秀日后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女律师,也是政坛叱咤风云的女杰,为郑氏家族光宗耀祖,她早年的启蒙教育就是在“绮云书室”完成的。

郑毓秀的孙女是家喻户晓的明星, 她的孙女是谁?
答:郑毓秀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女权运动的倡导者。郑毓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女政务官、出生在广州的郑毓秀,从小的性格就是非常的叛逆。讨厌封建社会女性缠足,便硬是让父母没有...

...玫瑰冒充枪指着签条约的人所以拒签,谁知道女的是谁?条约又是什么...
答:,这就是法国闻名一时的“玫瑰枝事件”。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把这段枯枝带回国内,许多年挂在她的客厅里。郑毓秀回国后先担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后在上海法租界开设律师所,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

我国第一位女博士,参与了多次刺杀,其外孙女是哪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
答:她有很多种身份,有时她是一个美丽端庄而又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有时她却是一个冷血无情,对敌人毫不手软的女杀手。同时她还是一个学富五车饱览诗书的中国第一位留学女博士。也是中国的第一位女律师,中国的第一位女...

民国第一女刺客被暗杀,首提一夫一妻、男女平权,一生得太多第一_百度知...
答:1926年,郑毓秀回到国内在上海法租界开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当时北京政府公布施行的中国第一个《律师暂行章程》里规定,充任律师者必须为中华民国,满20岁以上男子。郑毓秀反复研究上海的司法制度,虽然女性不能在国际混合法...

民国史上的第一女杀手:袁世凯差点死在她手里
答:她曾多次参与刺杀晚清政坛要人,她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是谁呢?>郑毓秀,别名苏梅,女,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今属深圳市)人。父...

...纪晓岚,后人一代不如一代,第六代却突然出现哪些牛人?
答:首先要说的是纪清漪,纪清漪是纪晓岚的第七世孙女,她是清代的著名学者。她生逢中国社会动荡的时期,年轻的时候投身于爱国学生的运动。发起组织"皓社"读书会,学习革命理论。还冒死将日军侵略中国的详细计划公之于众。这一...

疙瘩老娘:古代最牛女律师
答:有一些讼师确实办了不少实事,在“状纸”这个方寸之地,古代“律师”的执业智慧不容小觑。经他们深思熟虑的那些“起诉词”,有时能在案件胜负中起关键作用。曾六如的笔记《小豆棚》卷八记载一个湖州的女讼师“疙瘩老娘”就...

中国第一女杀手
答:在历史的长河中,女性的力量常常被忽视,但中国历史上有一位女性,以其智勇与传奇色彩,颠覆了人们对女性角色的传统认知。她,就是被誉为“中国第一女杀手”郑毓秀,一个在动荡年代中绽放的女性先锋。高考首日,热议的话题...

中国第一位女博士,曾暗杀过很多人,她的后人则爆红成为明星,她是谁...
答:她是位叛逆的少女,人生却因为叛逆而比平常人更加精彩。她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多次暗杀清朝廷命官的活动,也曾经运送过炸药等危险物品,与此同时,她还是中国第一个女博士,为新中国的建设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她们家族的...

上海滩第一位女律师郑毓秀,她是如何成为民国第一女杀手?
答:并且郑毓秀在学校传播有关中国的一些文化,受到了很多上层人士的赞赏。归国后,郑毓秀依旧走在从政的道路上,不仅仅是民国第一女杀手。她还成为了一名政务官。律师还有女博士。在民国时期,郑毓秀可谓是风头两无。郑毓秀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