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托版明股实债中弹,深度解析这能不能做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3-29
新华信托败诉 明股实债还能做吗

可以进行引产处理。

新华信托采用股权投资+固定利息回款的模式投资了某房地产项目,遗憾的是,融资人因某些原因破产清算,申报债权过程中,破产管理人认为新华信托投入的资金属于股权投资,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范围,而新华信托认为“明股实债”还是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遂起争议诉至法院,目前一审法院认定新华信托投资权益属于股权,不应认定为债权,支持了被告融资人的观点。

“明股实债”是一个实操概念,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作出解释或规定。

个人认为,“明股实债”是指金融机构通过股权的形式投资于相关项目,但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使得投资仍主要依靠债权回款,而不依赖于股权回款。

“明股实债”是金融行业的一种常见投资模式,普遍适用于信托、资管、私募等金融机构投资,投资领域多数集中在房地产领域,从名称上看,也知道业内普遍认为“明股实债”最终仍是债权融资,但如果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明股实债”为股权投资,则后续可能被其他法院借鉴,进而引导行业实操转向,完全有可能颠覆房地产业务的一种主要操作模式,最重要的是,业内仍有大量“明股实债”项目正在存续,后续必然会有部分项目因发生风险而进入诉讼程序,一旦法院判例与这些项目的设立初衷背道而驰,则可能引发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因此,本案引起广泛关注不足为奇。

明股实债。和明确债权项目主要区别就在于处置上。如果项目出问题。去法院处置的时候,明股实债。但是信托公司持有的是项目公司股权。这增加了处置难度。而且从法理上信托公司也没有优势可言。但是明确债权就是不一样。起码是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债权还款都要在股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