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浙江省的,因事故受伤鉴定为10级,本人劳动合同工资为1950元,现社保所按1480元来赔偿我。。。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3-29
左食指末端断离已评工伤十级,本人月工资1950元,想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哪些赔偿,能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如果单位没给你上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个标准可以查你所在省的规定 例如:XX省工伤保险条例,查工伤保险待遇部分

本人工资是指: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残疾的分类:
1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2 、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3 、智力残疾 :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
4、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5、 精神残疾 : 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狭义的残疾人主要指同时具备三要素的或以社会角色障碍为主的残疾者,他们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残疾对象。广义的残疾人实际上指生理功能残疾人。广义的残疾也泛指生理功能残疾。残疾人应当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
“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教育、就业、住房、参加政治社团、利用公共设施、谋求经济自主等方面,有权充分参与社会并获得和健全人同等的机会。”这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1978.12.9)规定的基本宗旨。


扩展资料
残障、残疾与伤残的辨析
残疾是人的身体一级的失调。反映损伤给器官功能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后果。中国台湾称“伤残”,香港称“弱能”。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按残疾的不同程度和影响,提出以下解释:
伤残(有译为缺损、能力障碍与形态异常):是指心理、生理及解剖或功能上的缺陷和异常。例如脑血管意外的偏瘫,或由于疾病或外伤的大腿截肢。可以说是从生物学观点所领会的残疾。
残疾(也有译为“能力低下”):是指正常人当然可以完成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以及其他能力受到削弱的状态。
残障
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残疾的预防:
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或使之在早期消除是《联合国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1983~1992)》中规定的首要任务和目标。
首先要建立地方的致残原因流行学的动态分析和研究系统。对致残的9大原因(疾病、遗传变异和先天畸形、药物毒物伤害、社会和家庭变革中的心理冲击、交通事故、职业病和职业劳动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战争)进行有地区针对性的逐年的统计分析,为地区具体的预防决策提供依据。
另外,从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推行综合性的两级预防方案,并使之逐步落实。儿童残疾预防的关键是控制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严格控制近亲结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妊娠遗传学检查,是预防工作的中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

  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和伤残级别,具体赔偿如下: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你可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

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起诉。

你争议的应该是赔偿金额的问题吧。
1:如果你受伤后,单位及时给你报了工商,那么就按照以前2008年社平工资1480来结算的。
2:如果结算时候或后刚好统计局出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那么就应该按照最新的来算。

1480貌似是重庆去年的最低参保数额。而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2249!
综上所述,你那边的费用具体的赔付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我是浙江省的,现在劳动局工伤鉴定为8级,一般该怎么赔偿的?
答: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以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

浙江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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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9级赔偿标准明细
答:法律客观:职工因工受伤鉴定为工伤九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

我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因工伤把右脚骨筋筋折断了,鉴定为九级伤残、我...
答:5、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实需要安装如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金支付。6、误工费(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生活...

浙江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答:(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2、胆囊破裂修补;3、肠系膜损伤修补;4、脾破裂修补;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6、膈肌破裂修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

本人23岁2013年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因工伤左手食指截肢两节鉴定为9级...
答:工伤十级伤残有个伤残赔偿金,具体赔偿计算是当地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然后还有护理费用,误工时间的费用,如果有后续治疗的话,还有一个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大概就能拿10万左右,其他的费用另算 ...

问:请问,我 因工受伤,伤残鉴定结果是八级,现在浙江省嘉兴市八级伤残赔偿...
答: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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