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哪年开始实施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曾一度废除了志愿兵役制。
2011年10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参动员部部长牟明滨向记者介绍了修改后的《兵役法》在平时征集时调整范围和兵役登记时间等规定。
扩展资料:
主要作了以下新的规定:
一是适当调整征集范围,删去了现行兵役法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4周岁。
二是明确了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并将兵役登记时间由每年9月30日提前到6月30日,以便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毕业的时间衔接起来。
三是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在征兵工作中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 被征集公民优先服兵役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我军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即: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兵役法几次修改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
1、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公安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
2、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3、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3年,海军舰艇部队和船舶分队4年。
4、1978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5、1984年颁布的第二部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6、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兵役法是哪一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法律分析:1955年。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我军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即: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在军队服务。从1955年开始,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哪一年正式颁布实施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施行。1984年10月1日第一次修订的该法正式施行。199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的该法正式施行。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哪一年正式颁布实施
1.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2. 1984年10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的第一次修订。3. 199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施行,以取代先前的版本。每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应...
兵役法是哪一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规定...
新的兵役法是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这部法律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
几几年中国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法律分析: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颁布第一部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公布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公布实施时间为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从而制定的。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新中国第一部《兵役法》是何时颁布的?
- 1984年10月1日起,该法正式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进行第三次修正。修正后的《兵役法》包含总则、平时征集、士兵和军官的现役与预备役、军队院校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学生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于
3. 《兵役法》共分为12章74条,涵盖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和军官的现役与预备役、军队院校学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学生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军人待遇和退役安置等多个方面,并于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该法律是根据宪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的,...
新中国第一部《兵役法》是何时颁布的?
1955年7月30日。1955年7月30日,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公布施行。兵役法规定:凡满18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反革命分子和依法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并对征集的时间和办法,现役、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