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和“各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电话是多少?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5-01-10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专家解读

地震局负责人解读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2012年8月28日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这也是预案自1991年颁布以来进行的第四次修订。中国地震局有关负责人22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请介绍一下此次《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答: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1991年颁布以来,分别于1996年、2000年和2005年进行了3次修订。与前几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有以下几方面背景。首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制定了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是2007年、2008年相继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新的形势对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自上次预案修订并实施以来,我国先后发生多次地震,特别是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对原预案直接、全面的检验,国外也发生多次重大地震灾害,启示十分深刻,经验尤为宝贵,这是前几次修订时不曾遇到的。第三,2005年以后我国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预案的制定工作,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技术研究得到快速发展,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提供了有益借鉴。问:与之前的预案相比,新修订的预案有哪些新内容?答:此次预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作出了重要修订。在总结汶川、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未来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的风险,增加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相关设置:即“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规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下设10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三是规定了统一的地震应急四级响应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四级响应中的应急职责与相互关系。按照实际发生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是确定了11项地震应急措施:搜救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地震现场监测,防御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会动员,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发布信息,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对各项应急措施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问:新修订的预案强调“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如何理解这里的“立即自动”?答:预案规定“地震灾害发生后,这是地震应急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地震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造成被废墟压埋人员的生命岌岌可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接踵而至,灾区社会秩序面临失稳,因此地震应急刻不容缓。这就要求地震发生地的乡镇、县、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非常方式,可以不需请示、不等上级政府指示、不等外部支援,立即自动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一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要组织当地的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搜索与营救,三要安置灾民,稳定社会。同时,边实施边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根据受灾的实际需求请求上级政府援助。问:新修订的预案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那么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如何与之对应?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应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Ⅲ级、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中新网9月21日电 中国政府网今日全文公布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预案重新划定了地震灾害分级。其中,较大地震灾害是指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而修订前的标准则规定,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修订后的预案明确规定,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预案规定,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关于国务院扶贫办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组、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扶贫办抗震救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办党组研究确定的意见,现就成立国务院扶贫办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 人员组成(共16人)
  组 长:范小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国良(扶贫办副主任)
  郑文凯(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蒋晓华(办党组成员、外资中心主任)
  张 磊(办党组成员、国际中心主任)
  司树杰(行政人事组组长)
  徐 晖(规划财务组组长)
  刘福合(政策法规组组长)
  吴 忠(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组组长)
  陈久昌(机关党委副书记)
  范增玉(培训中心主任)
  海 波(发展中心主任)
  王行最(扶贫基金会秘书长)
  李守山(扶贫开发协会秘书长)
  王 平(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理事长)
  宋红蕾(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副秘书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务院扶贫办及扶贫系统抗震救灾各项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行政人事组牵头)。
  (二)掌握了解灾情状况(规划财务组牵头)。
  (三)会同有关受灾省(市)扶贫办拟制灾后重建工作规划(规划财务组牵头)。
  (四)负责灾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相关组织工作(政策法规组牵头)。
  (五)做好与相关部委的协调工作(规划财务组牵头)。
  (六)指导受灾省(市)扶贫办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规划财务组牵头)。
  (七)组织指导所属社团开展募捐等活动,并切实管好用好募捐款物(行政人事组、机关党委负责)。
  (八)积极筹划利用外资(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组牵头)。
  (九)负责扶贫系统抗震救灾的宣传工作(机关党委牵头)。
  (十)负责组织完成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行政人事组牵头)。

全国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一览表
省份 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北京 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65号 010-63562755 100054
东城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东四十三条32号 010-64021638 100007
西城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西直门南小街20号630室 010-66206341
66206345 100035
崇文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珠市口东大街10-2号 010-67075870 100061
宣武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宣武区崇效胡同18号 010-63556360 100053
朝阳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朝阳区道家园6号楼副楼 010-65009266 100025
海淀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办公中心5层 010-88862834 100089
丰台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丰台北大街9号 010-63859089 100071
石景山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八角北里三栋101号 010-88913057
68810340 100043
房山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010-69370243 102488
门头沟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34号 010-61895138 102300
通州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东顺城街7号 010-69559122 101100
昌平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昌平南邵镇张各庄村北街1号 010-69720135 102200
顺义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新顺路南法信段5号 010-69471156 101300
大兴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黄村观音寺小区双观巷 010-69295951 102600
怀柔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怀柔区北大街26号 010-69644068 101400
平谷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府前西街8号 010-69976300 101200
延庆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东外大街66号 010-69101124 102100
密云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密云县城后街23号 010-69042741 101500
天津 和平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河沿路河沿里25号 022-23520861 300070
河西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绍兴道4号 022-83835947 300202
河东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八纬路127号 022-24314652 300171
河北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靖江路7号 022-24553605 300250
南开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宜宾道宜宾东里9号 022-27693416 300113
红桥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勤俭道202号 022-25641017 300131
塘沽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江苏路2号 022-25897659 300450
汉沽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河西三纬路1号 022-25693619 300480
大港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育秀街霞光路交口 022-63220764 300270
东丽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张贵庄荣成路 022-24969387 300300
西青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杨柳青府前街 022-27925080 300380
津南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022-28391002 300350
北晨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延吉道 022-29345564 300400
武清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杨村镇新华北路 022-29241025 301800
宝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城关镇挹青路 022-29241025 301800
静海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胜利北路39号 022-28944205 301600
宁河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震新路108号 022-69591710 301500
蓟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府前街4号 022-29142813 301900
河北 河北省救灾捐赠中心 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85号 0311-7733119 050000
石家庄市救灾募捐办公室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0311-6688933 050000
保定市救灾捐赠中心 保定市陵园路37号 0312-3223569 071000
沧州市救灾捐赠中心 沧州市光荣路11号 0317-2085779 061000
秦皇岛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海港区港城大街288号 0335-3223900 066000
承德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石洞子沟收容遣送站院内 0314-2022473 067000
张家口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桥西区长青路4号 0313-8075621 075000
廊坊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廊坊市新华路86号 0316-2116428 065000
衡水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衡水市招贤路7号 0310-2058460 053000
邢台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邢台市郭守敬路3号 0319-2206009 054000
唐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唐山市西山道5号 0315-2802551 063000
山西 山西省救灾捐赠接收中心 解放路东仓巷甲4号 0351-3093308 030006
太原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新建路171号 0351-4224050 030002
大同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庆路交通岗东南 0352-5110573 037006
阳泉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 0353-2017526 045000
长治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福中路1号 0355-3032929 046000
朔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 0368-2026673 036000
晋中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 0354-2025111 030600
忻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荣军精神病医院 0350-3031860 034000
吕梁地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 0358-8222152 033000
临汾地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秦蜀路38号 0357-2514885 041000
运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盐湖禹都 0359-2010952 044000
内蒙古 自治区接收救灾捐助工作站 呼市回民区赛罕路6号 0471-6525817 010050
辽宁 鞍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鞍山市铁东区东 0412-2219312 114001
大连甘井子区大连湾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甘井子区大连湾镇 0411-7600251 116033
大连开发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0411-7305075 116601
大连旅游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旅游度假区 0411-7905089 116601
大连金州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金州区 0411-7696706 116000
旅顺口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旅顺口区 0411-6610564 116000
大连市长海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长海县 0411-8688481 116000
普兰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市普兰店市 0411-3112998 116000
瓦房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瓦房店市 0411-5616342 116000
庄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大连庄河市 0411-8613634 116000
沈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沈阳市铁西区腾飞2街3号 024-85900199 110012
铁岭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银州区东街福利院院内 0410-2801820 112000
吉林 吉林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长春市迎宾路21号 0431-7870215 130011
黑龙江 黑龙江省救灾物资接收站 哈尔滨市哈西大街4号 0451-6663867 150086
上海 上海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上海市镇宁路405弄164号 021-62178200 200050
江苏 江苏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025-6641399 210018
南京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中山南路239号 025-4452064 210005
江阴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长江东路9号 0510-6861505 214431
徐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徐州市民政局院内 0516-5698723 221002
常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常州市桃园路17号 0519-6800282 213003
张家港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张家港市人民路28号 0512-8682966 215600
南通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环城南路23号 0513-5514343 226001
连云港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连云港市海连中路98号 0518-5406137 222004
淮安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河北西路90号 0571-3932273 223001
盐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文峰路37号 0515-8361250 224001
扬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史可街北路42号 0514-7337519 225000
镇江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镇江市经八路社会福利中心 0511-4423320 212001
泰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泰州市海陵南路408号 0523-6850310 225300
宿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宿迁市黄河路优抚接待站 0527-4238162 223800
浙江 杭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戒坛寺巷21号 0571-85153959 310006
杭州市下城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庆春路200号 0571-87231115 310003
杭州市上城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惠民路26号2楼 0571-87822624 310002
杭州市拱墅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湖墅南路385号拱墅区捐赠物资调剂中心 0571-88399785 310005
杭州市西湖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西湖区体育场路538号 0571-85113846 310012
杭州市江干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庆春东路1号 0571-86974609 310016
杭州市滨江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滨江区行政中心1225房间 0571-87702076 310051
杭州市下沙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0571-86911952 310018
安徽 安徽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合肥市合派路1号 0551-3522382 231202
合肥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合肥市寿春路232号 0551-2657772 230001
蚌埠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蚌埠市民政局院内 0552-3058690 233000
铜陵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铜陵市民政局院内 0562-2832352 244000
芜湖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芜湖实施东郊路103号 0553-3837394 241000
池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池州市百荷步行街 0566-2026203 247100
安庆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安庆市工农街3号 0556-5538834 246062
淮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淮北市政府二号楼 0561-3021244 235000
六安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六安市军供站院内 0564-3284630 237001
黄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黄山市委政府大院内 0559-2355259 245000
阜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阜阳市军人接待站 0558-2182729 236001
宣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宣州鳌峰新村 0563-3022314 242000
淮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淮南市民政局院内 0554-6663655 232001
亳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亳州市民政局院内 0558-5116092 236805
巢湖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巢湖市救灾仓库 0565-2314499 238000
滁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滁州市民政局院内 0550-3032940 239001
马鞍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马鞍山遣送站南楼 0555-3022485 243000
宿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宿州市民政局院内 0557-6712873 234000
宿州市 (土旁加甬)桥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宿州市 (土旁加甬)桥区民政局院内 0557-3903720 234000
福建 福州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福州市文林山陵园管理处 0591-3250706 350001
厦门市鼓浪屿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福州路90号 0592-2063901 361002
宁德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南际新村东区1号 0593-2837562 352100
周宁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桥南街103号(县民政局院内) 0593-3632230 355400
莆田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市民政局集资房东边(龙脊山烈士公园) 0593-2391024 351100
泉州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泉州市民政局院内 0594-2288697 350600
泉州市洛江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洛江区民政局院内 0595-2633831 362011
石狮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石狮市内务局民政科 0595-8716806 362700
晋江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晋江市民政局院内 0595-5681322 362200
漳州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市民政局办公楼店面 0596-2054532 363000
龙岩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龙岩市城东路 0597-2215141 364000
三明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市民政局院内(红岩新村24幢) 0598-8261760 365000
南平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南平市玉屏路3号 0599-8837909 353000
松溪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松溪县民政局院内(东大路86号) 0599-2321182 353500
政和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 政和县民政局院内(南大街43号) 0599-3322475 353600
江西 南昌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南昌市象山北路129号 0791-6776285 330006
九江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九江市滨江大道213号3楼 0792-8561294 332000
赣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赣州市东桥路24号 0797-8124343 341000
新余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新余市民政局院内 0790-6441125 336525
宜春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宜春市民政局院内 0794-3267964 336000
吉安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吉安市井岗山大道138号 0796-8223665 343000
鹰潭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鹰潭市民政局院内 0701-6221218 335000
景德镇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景德镇市广场北路53号 0798-8222150 333000
抚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13号 0794-8223057 344000
萍乡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萍乡市八一街西环路141号 0799-6831650 337055
上饶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上饶市民政局社区大楼内 0793-8226883 334000
山东 山东省救灾储备捐赠中心 历城大官村 0531-8232240 250102
济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9号 0531-2866179 250021
青岛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闵江路7号 0532-5912375 266000
淄博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张店区市中心路183号 0533-2180403 255020
枣庄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解放北路279号 0632-3314446 277101
东营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东城东路39号 05461-8339009 257091
烟台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芝罘区蓁山屯路168号 0535-6663129 264000
潍坊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潍坊市奎文区道口路4号 0536-8237548 261000
济宁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中区车站西路113号 0537-2211940 272100
泰安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青年路100号 0538-6991641 271000
威海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新威路1号 0631-5232027 264200
日照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兴海路99号 0633-8224987 276800
莱芜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0634-8808964 271100
临沂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临沂市陵园前街22号 0593-8311924 276000
德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政府1号楼 0534-2687206 253012
聊城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聊城市龙山南路 0635-8200208 252000
滨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滨州市渤海六路550号 0543-3322757 256600
荷泽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荷泽市人民南路 0530-5314109 274000
河南 河南省救灾储备中心 郑州市郑一街3号 0371-5941192 450003
洛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西工区解放路56号 0379-3940161 471000
开封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自由东路中段24号 0378-5954191 475000
南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伏牛路 0377-3110660 473000
三门峡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宋会路 0398-2823514 472000
驻马店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驿城区解放大道52号 0396-2915100 463000
许昌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解放路北段 0374-3312945 461100
平顶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 0375-2922056 467000
漯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市民政局院内(海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0395-3131597 462000
信阳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楚王城公寓路中段 0371-5941192 450003
湖北 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特1号 027-87448436 430079
武汉市救灾办公室 武汉市汉口胜利街261号(市民政局院内) 027-82830652 430014
黄石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黄石市颐阳路40号 0714-6224814 435000
襄樊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襄樊市檀溪路112号 0710-3571425 441000
荆州市救灾捐赠接收中心 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0716-8235427 434000
十堰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十堰城区山西路6号 0719-8653128 442000
孝感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孝感市汉孟路东段 0712-2827982 432100
荆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荆门市荆虾路43号(市民政局大院内) 0724-2331947 448000
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鄂州市凤凰路(市民政局大院内) 0711-3862658 436000
咸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咸宁市沿河大道 0715-8254437 437100
潜江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潜江市红梅路 0728-6250877 433100
随州市民政局院内 随州市汉东路29号老年公寓内 0722-3247027 441300
宜昌市慈善协会 宜昌市桃花岭6号 0717-6256366 443000
仙桃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仙桃市复州大道北一巷3号(市福利院内) 0728-3257606 433000
恩施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恩施市机场中路(州民政局院内) 0718-8222782 445000
天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天门市钟惺大道 0728-5333459 431700
黄冈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黄冈市西湖二路22号(黄州新车站对门) 0713-8358134 436100
广东 广州市捐助站 广州市多宝路涌边一马路3号 020-81943697 510150
深圳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5-5561447 518008
珠海市捐助站 珠海香洲区洲山路兴业园8号 0756-2266077 510900
汕头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4-8900607 515041
韶关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1-8769411 512026
河源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62-3333411 517000
梅州市捐助站 江南中西路 0753-2283420 514021
惠州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2-2809448 516003
汕尾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660-3370844 516600
东莞市捐助站 城区步街高竹苑23座 0769-2218764 511700
中山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60-8301927 528403
江门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0-3561081 529000
佛山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7-3395874 528000
阳江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662-3312545 529500
湛江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9-3312940 524037
茂名市捐助站 高凉中路10号 0668-2961110 525000
肇庆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58-2225039 526040
清远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63-3364151 511515
潮州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68-2259973 521000
揭阳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663-8217805 522095
云浮市捐助站 民政局院内 0766-8921520 527300
顺德市捐助站 顺德大良区 0765-2831123 528333
广西 广西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南宁市大沙田南北二级公路6公里处 0771-4017286、4018095 530221
南宁地区接收站 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 0771-3115471 530002
凭祥市接收工作站 凭祥市民政局院内 0771-8525224 532600
南宁市接收工作站 南宁市南环路36号(市民政局院内) 0771-2827545 530012
柳州市接收工作站 柳州市柳石路298号 0772-3826120 545005
钦州市接收工作站 钦州市永福大道(市民政局院内) 0777-2838418 535000
海南 海口市民政局院内接收站 海口市福利路8号 0898-66270511 570208
三亚市民政局院内接收站 三亚市河西区西河西路市政府第二办公楼8楼 0898-88272832 572000
儋州市经常性社会捐助站 儋州市民政局院内 0898-23313915 571700
琼海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琼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 0898-62831539 571400
重庆 重庆市社会捐助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凯歌路38号 023-67847648 401120
四川 成都市接收捐赠工作站 成都市机投镇 028-7446637 610045
陕西 陕西省救灾募捐办公室 西安市后宰门4号 029-7416752 710004
铜川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铜川市红旗街9号 0919-2388196 727000
榆林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榆林市民政局院内 0911-3883123 719000
咸阳市救灾募捐办公室 咸阳市民政局院内 0910-3210421 712000
杨陵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杨陵区民政局院内 029-7012346 712100
汉中市社会捐助办公室 汉中市民政局院内 0916-2626563 723000
安康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安康市民政局院内 0915-3214166 725000
商洛地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商洛地区民政局院内 0914-2312593 726000
甘肃 甘肃省社会捐助接收中心 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统办二号楼 0931-8418679 730030
宁夏 宁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总站 银川市海宝大厦向北200米 0951-5037168 750001
银川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银川市城区解放东街108号 0951-6032130 750004
石嘴山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 0952-2012714 753000
吴忠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92号 0953-2122636 751100
固原地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固原县政府街51号 0954-2032814 756000
青海 青海省捐赠物资接收站 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34号 0971-8149357 810006
新疆兵团 兵团救灾捐赠工作站 乌鲁木齐市七道湾路31号 0991-4641771 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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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救灾物资给各灾区分配的相关数据
据中国地震局报告,29日12时至30日12时,汶川地震主震区监测到4.0至4.9级余震2次,3.9级以下余震172次。主震区已累计监测到余震9304次。据财政部报告,截至30日12时,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224.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81.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2.77亿元。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权威发布:截...

江苏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的职责
1. 统一指导和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2. 分析地震趋势并制定应急方案;3. 指导全省相关部门和受灾地区执行《江苏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4. 及时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政府报告地震震情和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救灾指示;5. 必要时提出跨市特别管制措施和干线交通管制建议...

应急局由哪些部门组成
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主要是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

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属于哪个部门管
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

...有关哪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_百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

省应急厅联合几个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

应急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应急管理局属于机关单位。国家机关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 ,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从国家学说上讲,国家机关,即国家政权机关,它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各级机关。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宪法明文确定了共产党在...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6 指挥与协调
对于重大地震灾害,地方政府同样需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并在需要时向国务院提出支援需求。国家层面的应急处置则包括派遣专业队伍、调运救灾物资、抢修基础设施、提供医疗支持、指导次生灾害防范和协调各方支援等。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的应对由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

消防归哪个部门管
第三十条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应对处置。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直至县指挥部接管为止。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