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一)接送不合格特种条件兵员一名以上或者普通兵员三名以上的;
(二)发生在战时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客体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国家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役,并就征集对象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条件和征兵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保证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国防法规定:“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
2.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法律、法令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武装力量的威信,使征兵工作受到重大损失;尤其是征兵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必然会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影响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二、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客观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兵即兵员征集,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兵役。
2.就主体而言,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的征兵,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的征兵,但不包括预备役部队及民兵组织的征集。
3.就过程而言,征兵则泛指兵役登记、检查身份、政治审查、接送兵员等各个环节。在上述任何中的一个环节,如果徇私舞弊而接送不合格兵员的,都可构成本罪。
三、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徇私舞弊,谋取应征人员及其亲属的金钱、财物,数额较大的;
(2)因谋取私利,而造成多个不合格兵员入伍的;
(3)徇私舞弊,情节恶劣,使征集的不合格兵员在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征兵过程中,徇私舞弊,屡教不改的;
(5)战时因渎职行为而征集不合格兵员,影响部队军事行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在征兵工作中询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认定
要准确界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区分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工作失误。若行为人并非明知,而是由于专业水平不足、调查不周或工作方法简单,导致认识偏差,即使造成后果,一般不构成犯罪。然而,若情节严重或导致重大后果,可能涉及其他犯罪,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性处理。在处理一罪与数罪的交叉...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既遂的判刑标准:根据《 刑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追诉期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第三百七十四条在征兵工作中询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兵役法》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 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 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立案标准
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构成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这一法定危害结果。如果行为人在征兵...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什么意思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情节严重”
李永宾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永宾的徇私枉法行为情节严重,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二、主要问题 1.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情节严重”?2. 如何认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三、裁判理由 (一) 李永宾犯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李永宾犯接送...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主体是怎么样规定的?
本罪即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既包括地方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征兵部队派出的武装部队工作人员。
兵役法规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并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它不仅有利于部队兵员保持年轻力壮和加强后备力量的储备,而且也有利于在现代化条...
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有哪些?
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该 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兵员征集法规,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依法应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所谓“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是指在征兵工作 中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所谓“接送不合格兵员”,是指将身体条件、文化条件和政治条件不符合法定标准的兵员接送到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