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组建过程
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根据前述的改革建议草案内容,现有的18个铁路局将重新梳理,组建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六个或者七个区域集团公司,归口至中国铁路总公司。
1949年1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军委铁道部”)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委铁道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对全国铁路实行归口管理。1954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67年6月,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0年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所属邮政部分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1975年1月,铁道、交通两部分设(邮电部分已于1974年6月划出),恢复成立铁道部。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国办发〔1994〕16号)中明确指出:铁道部兼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1998年机构改革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5号)中指出: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 200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通知》(国发〔2008〕11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保留铁道部。2009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9〕19号)。 2013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被撤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中国铁路总公司机关设置20个内设机构,下设18个铁路局、3个专业运输公司等企业,现管辖铁路营业里程97840公里,职工总数204.56万人,资产总额46631.59亿元。2014年1月9日上午,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北京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在会上作报告,总结2013年铁路工作,部署2014年重点任务。1、铁路改革:2013年,铁路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顺利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完成了铁路总公司的组建工作。2、铁路建设:2013年,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0万公里,其中高铁运营里程突破1万公里。3、积极推进客货运输改革,旅客发送量突破20亿人次、高峰日突破1000万人次,货物发送量达到32亿吨。2014年计划:4、2014年,国家铁路预期完成旅客发送量22.7亿人次,货物发送量32.8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0%、2%。5、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2014年,国家铁路安排固定资产投资6300亿元,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2015年3月14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允许残障旅客携导盲犬乘车,以满足残障旅客携带服务犬进站乘车需求,进一步方便残障旅客出行。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定价,并给予铁总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客流分布等因素实行一定的折扣票价的权力。这意味着正在市场化转型中国铁路总公司终于拿到了“高铁定价权”。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离。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隶于交通运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China Railway Corp.),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统一调度指挥铁路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确保重要运输任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我国铁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但也存在政企不分、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等问题。为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有必要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考虑到铁路仍处于建设发展重要时期,同时承担很多公益性任务,方案提出,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同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对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投资合理增长、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我国铁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他交通方式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铁路仍然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相对滞后。当前,铁路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铁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面对铁路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综合考虑铁路建设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施工力量等条件,应加快“十二五”铁路建设,争取超额完成2013年投资计划,切实做好明后两年建设安排。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及相关设施,大力推动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顺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迫切期盼。为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投产项目如期完工,新开项目抓紧实施,全面实现“十二五”铁路规划发展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铁路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总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
二、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在理顺铁路运价、建立公益性运输核算制度之前,为解决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等问题,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年和明后两年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财政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
四、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其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可采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法盘活利用。参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继续划拨;开发利用授权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努力提高资产收益水平。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坚持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善经营、增收节支,依托干线铁路陆续开通、运力大幅增长等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份额,依托运输主业开展物流等增值服务,力争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货运实现稳步增长。建立完善成本核算体系、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控制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要在抓紧清理资产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摸清底数,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要抓紧实现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做好站点设施和运营设备的配套,充分发挥铁路网络整体效益,提高增量资产收益。(中国铁路总公司、财政部、铁路局负责)
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铁路建设合力。中国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等项目业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前期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施工监管和运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审核,加快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铁路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继续积极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负责)
国务院
2013年8月9日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13〕47号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
原铁道部关于报请审批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现就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
二、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三、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负责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负责国家铁路运输安全,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
五、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公司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八、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
九、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对企业设立和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
十、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债权债务等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协议等权利和义务;承继原铁道部及国家铁路系统拥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权益,统一管理使用。妥善解决原铁道部及下属企业负债,国家原有的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在中央政府统筹协调下,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方式。
十一、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要加强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维护良好运输秩序,保证重点运输、公益性运输,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要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按期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要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由财政部根据本批复精神完善后印发。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是深化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各项工作,确保铁路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
国务院 2013年3月14日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成立,盛光祖为法定代表人,出任第一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不再保留铁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自组建之日起,承继原铁道部负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和履行原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
中国铁路总公司 盛光祖
2013年3月15日 中国铁路总公司挂牌成立,宣告着铁路运输政企分开。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总经理由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仍执行原铁道部的客货运输服务经营管理职能。在全国铁路规划中,总公司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等。
2013年3月17日,原铁道部门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牌子被撤,换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牌。末任铁道部部长、新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与领导班子成员到场,与新门牌合影。
据来自辽宁的目击换牌全过程的高先生表示,今晨7时30分左右,原铁道部门口,警察突然清理门前拍照人员。工作人员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牌子撤下,并换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牌。
随后,盛光祖等中国铁路总公司新领导班子成员到场,与新牌合影。拍摄照片前后不到1分钟,盛光祖等人迅速回到院中。
记者上午在现场看到,原铁道部门口,数十位民众正在排队与“中国铁路总公司”新门牌合影。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退休科研人员汪有民表示,我本是来跟铁道部门牌合影的,没想到已撤了。
新成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正式挂牌。
现场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也确认,门牌是于今晨7时30分左右被撤换的,但国家铁路局等其他门牌是否会挂上,他并不知情。
中国的铁路
中国铁路是中国境内的一种交通运输形式,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是中国大陆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53年铁道部和交通部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58年国家将铁道部并入交通部,1961年铁道部从交通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部门,1970年铁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铁路局历史沿革
然而,在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铁路政企分开成为重要一步。铁道部的行政职责被划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负责铁道部剩余的行政职责,同时成立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企业的职责。至此,铁道部这一机构被正式撤销。这一系列变革反映了中国铁路系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调整与现代化进程。
中国铁路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平均每年只修建铁路 300余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对铁路的修建有了统筹规划,修建铁路的速度达到平均每年800余公里。到1981年底中国大陆铁路营业里程为50181公里,其中双线铁路为8263公里,电气化铁路为1667公里。铁路总延展里程为89580公里。从1876年到1981年止,中国铁路的发展经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历史沿革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
中国铁道部经历了几次更名?
1970年至1975年间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2013年3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中国铁路集团是国企还是央企
6、1998年,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的实际状况,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7、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保留铁道部。8、2013年,铁道部正式撤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路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顺利实施了政企分开改革,完成了铁路总公司的组建工作...
请问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是什么关系
原来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离。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隶于交通运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国家铁路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属国务院...
中国铁道部改成什么单位了?
铁道部现在改为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部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曾是主管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2013年3月10日撤销,并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铁道部现在改为什么名称 把铁道部改成中国铁路总公司,是要把中国铁路总公司推上市,因为上市后,可以融资,融资后就...
铁道部为什么要改成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有必要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我国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近些年,我国铁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什么是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98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部撤销基本建设总局,组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000 年9月28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与铁道部"正式脱钩",整体移交中央管理。2003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整体归国资委监管。自成立以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始终坚持诚信兴企、科技强企的方针,充分发挥设计、施工、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