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印章管理规定?
为维护财政局公章使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印章使用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印鉴种类
本规定管理印鉴包括局印章***含钢印、印模,下同***、局机关印章、财务专用章和局长印鉴。
二、用印规定
***一***凡属局领导签发的各种公文、凭证、指标单等,由印章保管人直接用印。
***二***凡属各种需以局名义对外报送资料、稽核材料或需开各类介绍信等,须征得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用印。
***三***使用印模,须经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由业务科室人员现场监印。
***四***除上述以外需用印的,由局长签字后用印,并填写《特殊用印登记表》,详细登记用印人姓名、单位、事由、用哪种印、次数、时间,以备查。
***五***财务负责人掌管财务印鉴,加盖时要审查有无审批手续,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规定。不得签发远期和空头支票。
三、印鉴使用和保管
***一***局印章和局长印鉴由康润沁同志负责保管使用。各类印鉴均须存放于加锁的橱柜或抽屉内,用毕上锁。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不得携带公章外出办事。如印鉴保管人出差、休假,由康润沁同志负责指定人员代管。
***二***各科室不得擅自刻制本规定所列印鉴。增添或更换印鉴,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印鉴的印模及停用的印章,必须准确记载,记档储存。如印章被盗、丢失,须立即报告,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四、用印责任
用印须管印人亲自承办,盖印前要审查文书内容,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因用印不当、保管不妥而出现差错,造成后果的,应追究责任。
五、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谁知道民政局公章图样是什么样的?
民政局公章为: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
民政局收回公章需要出具证明吗
需要。需提供民政局发的团体登记证、出具刻章证明。公章备案,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刻章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刻章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
民政局和婚姻登记处印章一样吗
根据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宜昌市民政局印发了《通知》,对全市13个婚姻登记处印章使用范围、尺寸、颜色、样式进行了统一,新印章从2023年5月1日起用。《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各类专用章管理,制定并完善印章管理...
区民政局公章和市民政局公章有什么区别
1、行政级别不同。区民政局的公章只能代表该区的公章证明,而市民政局公章代表的是该市的公章证明。2、公章内容不同。区民政局公章上内容为某某市某某区民政局;而市民政局的公章为某某市民政局。3、证明效力不同。区民政局的公章的证明效力没有市民政局的高,有些单位在公章要求方面如果要市一级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十九条婚姻登记处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第二十条婚姻登记处应当制定婚姻登记印章、证书、纸制档案、电子档案等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学习、岗位责任、考评奖惩等制度。第二十一条市民政局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互联网网页。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可以开通...
公安局备案刻章都需要什么条件
一、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学校刻印章,...
私自刻民政局公章伪造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性质?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一:买卖印章是违法的,是肯定会被发现的。私自刻民政局公章属于买卖印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对于通过假离婚协议获得的利益,是可以追回的。根据法律规定,处以...
谁知道民政局公章图样是什么样的
印章是圆形,上有XXX省XX县民政局等字样,当中是个五角星。1 、 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2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
个体工商户公章 是必须在工商局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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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都盖什么公章
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