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不参加经营管理,我有何权利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5-01-15
我是股东,因为跟大股东不合我不想参加公司经营可以吗?会影响到我的分红和股东权益吗?

公司分红就是: 将公司的盈利,除了用于公司继续扩大的部分(会计叫留存收益),其余的用于分配给公司的所有者--股东。 首先,公司是不允许做假的。公司有季度报,半年报,年报。半年报必须有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年报三大表都必须有(还有一个是现金流量表)。根据法律,公司年报必须经过会计实务所审计,理论上是不会有错的。当然公司贿赂审计人员的丑闻还是有的……反正有利益就有腐败。 关于分红和股票价格的关系,请容我慢慢道来: 首先,公司是一种有限责任的形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取得公司的部分所有权,也同时获得了取得公司收益的权利(所有者嘛!按份额分配)。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获得融资,以进行扩大生产,取得规模效益。 公司在一级市场(就是初次发行的市场)发行股票,并获得融资。至此,如果公司不发行新的股票,也不对现有股票进行插分和配送的话,公司的任务就是经营,并按期将收益分配给股东。然后就没他事情了! 由于股票是一旦购买就不能赎回,只能转让。为了保证资金的可流动性,所以就存在一个二级市场,就是我们所知的股票交易市场。这是“股票交易”市场,它的意义就是交换股票。但是由于公司存在分红,那么股票的价格究竟因该是多少呢,就是股票本身的内涵价值(就是公司的资产减去负债,剩余部分——叫做所有者权益——除以股票份额,得到的数,表示每股代表多少公司资产),再加上一个公司未来的分红的贴现。由于未来分红的不确定,所以不同的投资者对股票的价格的估计也就不同,所以称为股票交易“市场”。 所以说,股票价格和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虽然如果在理想情况下,分红后,股票价格因该下降。但是事实并不都是如此。股票价格反映了市场对公司未来的预期。 在很久以前,那时通货膨胀还不严重,股票是价值投资。当时的股票价格波动不大,股东长期持有股票,并且受到客观的分红。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现在每股分个1毛,和股票的波幅比起来完全可以忽略!现在的股事完全就是投机!公司分红说明公司经营不错,前景看好,有投机价值,股票价格反而上升……

1、有些资金账上有,实际可能没有;
2、有些货物账上看到已经采购,实际上仓库里面没有;
3、有些产品是以10000块出售的,账上可能只有2000块的记录;
4、有些人可能整天不上班,一样能拿到工资;
5、有些人工作不行,可能是管理岗位;
6、有些产品刚刚采购,可以已经进入报废环节了。

股东的权利

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扩展资料

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 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 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 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 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参考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中国普法网-普法课堂

百度百科--股东权利

百度百科--公司法



股东的权利

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扩展资料

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 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 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 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 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参考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中国普法网-普法课堂

百度百科--股东权利

百度百科--公司法



股东的权利有两种,一种是共益权(参与管理权),具体权利为股东会的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会议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知情权、提起诉讼权。另一种是自益权(资产收益权),具体权利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转让权。

股东只入股不参与管理经营,不管企业赔赚都要分红是否合法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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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规定了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也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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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股东违反法定义务损害相对方利益的。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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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别人合股成立有限公司,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不参与经营,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现在有人拿有公章的欠条找公司要钱,我要不要承担责任.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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