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孩子老婆要离婚孩子他都不想要
我有三个孩子老婆要离婚孩子他都不想要
不想要也得给抚养费。
拖着不跟她离婚,想的挺美。让她净身出户还赔钱
我和老婆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我觉得你们俩人挺过分的,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想要……如果不要,为什么当初要生下来。。。。我最讨厌就是想你们这样的人了。。。不懂得担当责任 。
我和我老婆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四、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可以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教育情况、孩子意见、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一般就会判给谁。
我想离婚有三个孩子我都不想要!会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我要离婚孩子5个月孩子她吗是智章都不想要孩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我想跟我老婆离婚,我们有三个孩子,我一个都不想要怎么办?
都这样了你还想离婚,你想过孩子没有,你这是逃避责任,以后会没有人看得起你,包括你自己在家人,还有你以后的家人。
双方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孩子不要,使劲争财产!
还恬著脸在这咨询
你还算个人吗??????????????
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应该说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的原则是判决给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 这是强制性的,不管夫妻双方是争孩子还是不要孩子法院会这样判决的。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是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我朋友要离婚,两个人都不想要孩子(男孩)孩子会判给谁?
法院会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规定处理,即如果双方便不想要,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特别是抚养条件,按照谁抚养最有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离婚,双放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不要孩子的行为是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起诉离婚时法院很可能不判决离婚!如果判离。一则将判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起生活,二则对方将支付相对较高的抚养费。——如满意请采纳!
我有我有三个小孩,离婚后老婆一个都不要,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老婆不要,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判决,女方有义务带着孩子的,至少要带一个,这样你减少负担,实在不行那只有你自己带了,祝你好运!
我老婆叫我离婚我不想离,要离孩子给她她又不要怎么办
听你这话,两口子都不想要孩子呗。孩子何其无辜啊。但你也可以以此为借口,拖着不离婚。拿出点男子汉的尊严来。你说离就离,那我多没面子。我偏不离我就不离。你老婆不是不想要孩子吗?你就明确告诉她,如果离婚孩子必须给她。这种胡搅蛮缠的做法,肯定是个馊主意。也是无奈之举啊。你还有什么更好的...
老婆现在坚持离婚孩子两个都不要我该怎么办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个女人能大老远的嫁给你,因为父母的反对;她就跟你私奔了,还给你生了两个孩子。现在走到她有外遇,你们要离婚的地步;你说说你有多大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媳妇也是外地的,我一没钱;二没钱;三没车;长得也不帅,但是我们很相爱。所以做男人还是要有点担当与责任感...
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有小孩
综上所述:面对老婆要离婚但自己不想离的情况,需要冷静思考并尝试与老婆进行深入的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咨询或调解服务。如果老婆坚持要离婚,而自己确实不想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婚姻关系。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双方都应该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尽量减少对他们的伤害。法律...
老婆和我离婚她不管两个孩子该怎么办?
应该两人一起管。两人都有责任。如果她真的不管那你也强迫不了她,因为强迫的已经变质了,对孩子也不好。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应该想办法弥补孩子母爱的缺失
我老婆要跟我离婚怎么办我不想离婚有两个孩子了
你老婆要跟离婚你不想离,你只是觉得孩子没妈没人照顾了,你一家人会累死是不是?你要思考几个问题 1.你和她有爱过吗?你怎么爱她的?2.她嫁给你,冒着生命危险,生了两个孩子,她爱你吗?3.两个孩子,从坐胎到现在,你管过吗?你家人管过吗?你和你父母不管的话,挑她刺不?找她麻烦不?
我有三个孩子老婆出轨我想离婚,怕孩子杂办
1、如果你自己傻·逼没本事找到好女人,没的可选,还没自尊,就别拿孩子当借口不离婚,如果你真为了孩子就不会让孩子在这种名存实亡貌合神离的出轨家庭阴影下生活!早就离婚了。2、你老婆一个连婚姻起码忠诚都做不到,为图一时之快以家庭为代价,置孩子老公于不顾,用侥幸心理挑战你做人底线的婊子...
我有两个孩子,老婆说离婚一个她都不要,我说不要我就不跟他离,然后他...
但假如她想和你分手,就不容易再对你有一切期待,也不会对你们的将来抱有一切想象。四、不愿意在盆友眼前提到你 真正的爱情自私的,爱一个人就要想始终的占据他,男生征服欲很强,女人都不除外。真真正正爱着你的女人,很想要把它带出来介绍给她的全部盆友,为此来宣称自身的领土主权,也就是在...
我有三个孩子老婆出轨离婚好,还是不离好?
对不起,我需要澄清一下,因为您的标题和内容之间存在一些冲突。您的标题是“我有三个孩子老婆出轨离婚好,还是不离好?”但是内容似乎是在主张不应该离婚。为了保持内容的连贯性,我将根据您的标题提供两种观点,首先是不离婚的理由,然后是离婚的理由,以帮助您更全面地考虑这个问题。1. 不离婚的理由:...
我老婆准备给我离婚但我有两个孩子我是要还是不要
这个外人不好说,由当事人双方商定。本人意见,当然要了。只是,不管你要还是不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