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国家规定有哪些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5-01-16
小区配套设施有哪些?

小区配套设施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不属于某一单个的人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些房屋如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则该部分房屋产权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约定会所整体或其中的某些房屋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没有规定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被列入小区公摊面积范围,则其产权归全体业主。其他情形下,关于产权的归属,应当区分各种投资情况而具体确定,基于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关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法律主观: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公用设施包括: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

小区配套设施是什么
小区配套设施是指住宅区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用具、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的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社区配套用房现有的配建标准或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区配套用房的配建标准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每百户居民通常会配建3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涵盖办公、服务、文化和基础设施等。社区规模大时,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00至700平方米左右。社区设施需简洁明了,对外只挂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牌子,避免过多不必要的标识。产权上,社区...

小区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定
2、各社区办事机构对外原则上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三块牌子和民政部统一的社区标识,内部功能场(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块识别牌。各部门不得以条线规定为由,要求社区增挂其他牌子。3、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属区政府,使用权属社区居委会,日常管理由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宅小区安装哪些配套设施,国家有什么强制规定吗?
国家暂没有强制规定。就是物业用房不能在地下。但是各地方一般都有相关法规,比如北京:建设方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每期建设应当包括住宅、与住宅配套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含道路、绿地)及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合理。(二)工程招标和竣工验收计划能够保证...

小区配套设施是什么意思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
二、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1. 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已包含在商品房价格中。依据《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设施的建设费属于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的一部分。例如,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内的室外配电设施投资应计入建房成本,产权归居民共有。2. 公共配套...

小区配套设施国家规定归谁所有吗?
公共设施的归属,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

社区配套用房现有的配建标准或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区配套用房,作为社区发展和居民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其配置标准和相关规定对于保障社区功能的完善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社区配套用房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按照规划原则,每百户居民配置3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具体总面积根据社区规模调整,通常在300到...

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配套设施在交房屋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明确交付的配套设施的条件,以便在交付时有相关的依据。但是若未能达到要求,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二、布置住宅区公共建筑需满足条件 主要是便于小区居民使用,还要满足...

小区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定
其中,服务与活动功能的用房面积不应少于80%。新建住宅项目的社区配套用房应按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并确保一楼和二楼有集中配置的用房;对于规模较大的社区配套用房,应配套无障碍设施。6. 社区配套用房的配套形式包括:实物配套、货币化配置、集中购置以及其他形式,如国资划拨、选址新建等。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