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措施的函》的正文跪求~~~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4-27
您好,我也想找国土资源部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有关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1],方便传我吗?感谢

做好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用地保障
  国土资源部将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一是支持海南编制实施国土规划,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支持海南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
  二是合理保障用地指标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优先保障国际旅游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重大项目必要用地;支持海南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滚动修编试点,科学加强规划管控;
  三是对海南报国务院审批的重点项目用地,加快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审批。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家重点项目,除现行规定外,因季节原因有工期要求急需开工的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对突发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先行使用的临时用地,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四是支持海南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项目。指导海南制定实施高尔夫球场用地审批管理措施,研究编制实施高尔夫球场建设专项规划。支持海南按照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妥善处理高尔夫项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五是支持海南实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供地政策。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战略,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新兴产业、高科技创意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项目等产业的,可以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方式供地。

  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政策创新,破解征地、集体土地流转、旅游用地管理以及用海用地管理衔接等方面的难题。
一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按同地同价原则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留地安置,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是支持海南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海南省作为土地权利立法试点,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市县开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细化土地权利种类,明晰集体土地产权,保护权益,丰富权能,逐步实现集体土地权益;
  三是支持探索新能源产业和旅游业等用地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对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主题公园等旅游项目用地,按建设用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对利用石漠地、沙地、石砾地等未利用地,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可合理确定供地方式。探索水面用地管理新模式;
  四是支持海南省探索建立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相衔接的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围填海造地,有序开发利用海洋和滩涂资源。支持海南省依法开展西沙群岛和无居民海岛土地确权登记与地籍管理工作。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项目支持促进土地整治。
一是支持海南省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根据产业特点,依法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和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建设用地退出机制。支持海南做大做强省级土地储备;
  二是支持海南省继续应用国务院有关政策,在核查确认基础上对原闲置地加快处置。支持海口市等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规划,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试点,优化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对海口市2010年前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条件下,经批准后可对建设用地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支持建设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争取将琼海市万泉河流域、大广坝灌区、红岭水库灌区、南繁育制种基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列入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范围。支持海南省在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周转指标规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加强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将通过省部合作机制促进地质勘察、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一是建立部省地质勘查合作机制。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统一部署海南省重点成矿区带地质找矿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二是支持海南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支持海南省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开展石碌矿区资源开发整合,对贫矿、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支持开展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部将支持海南建立四大体系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通过实施省部合作项目促进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一是提高海南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支持海南建立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二是加快实施部省合作“海南国际旅游岛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海南区域地壳稳定性、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地下水、地面沉降、海岸侵蚀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支持琼北盆地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等项目。
  
  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保障和执法能力建设
  重点通过加强海南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加大对海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是支持海南提高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水平。支持海南用3年时间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硬件标准化建设;
  三是建立干部培训和部省干部互派交流机制,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市、县、乡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轮训,每年接收海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国土资源部挂职锻炼;
  四是建立部省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海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顺利推进。




我觉得应该是这个,不过不敢保证哦,仅作参考。

  做好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用地保障
  国土资源部将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一是支持海南编制实施国土规划,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支持海南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
  二是合理保障用地指标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优先保障国际旅游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重大项目必要用地;支持海南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滚动修编试点,科学加强规划管控;
  三是对海南报国务院审批的重点项目用地,加快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审批。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家重点项目,除现行规定外,因季节原因有工期要求急需开工的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对突发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先行使用的临时用地,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四是支持海南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项目。指导海南制定实施高尔夫球场用地审批管理措施,研究编制实施高尔夫球场建设专项规划。支持海南按照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妥善处理高尔夫项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五是支持海南实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供地政策。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战略,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新兴产业、高科技创意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项目等产业的,可以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方式供地。

  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政策创新,破解征地、集体土地流转、旅游用地管理以及用海用地管理衔接等方面的难题。
  一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按同地同价原则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留地安置,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是支持海南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海南省作为土地权利立法试点,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市县开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细化土地权利种类,明晰集体土地产权,保护权益,丰富权能,逐步实现集体土地权益;
  三是支持探索新能源产业和旅游业等用地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对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主题公园等旅游项目用地,按建设用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对利用石漠地、沙地、石砾地等未利用地,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可合理确定供地方式。探索水面用地管理新模式;
  四是支持海南省探索建立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相衔接的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围填海造地,有序开发利用海洋和滩涂资源。支持海南省依法开展西沙群岛和无居民海岛土地确权登记与地籍管理工作。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项目支持促进土地整治。
  一是支持海南省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根据产业特点,依法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和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建设用地退出机制。支持海南做大做强省级土地储备;
  二是支持海南省继续应用国务院有关政策,在核查确认基础上对原闲置地加快处置。支持海口市等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规划,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试点,优化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对海口市2010年前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条件下,经批准后可对建设用地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支持建设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争取将琼海市万泉河流域、大广坝灌区、红岭水库灌区、南繁育制种基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列入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范围。支持海南省在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周转指标规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加强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将通过省部合作机制促进地质勘察、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一是建立部省地质勘查合作机制。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统一部署海南省重点成矿区带地质找矿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二是支持海南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支持海南省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开展石碌矿区资源开发整合,对贫矿、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支持开展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部将支持海南建立四大体系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通过实施省部合作项目促进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一是提高海南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支持海南建立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二是加快实施部省合作“海南国际旅游岛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海南区域地壳稳定性、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地下水、地面沉降、海岸侵蚀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支持琼北盆地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等项目。

  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保障和执法能力建设
  重点通过加强海南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加大对海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是支持海南提高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水平。支持海南用3年时间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硬件标准化建设;
  三是建立干部培训和部省干部互派交流机制,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市、县、乡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轮训,每年接收海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国土资源部挂职锻炼;
  四是建立部省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海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顺利推进。

  做好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用地保障
  国土资源部将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一是支持海南编制实施国土规划,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支持海南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
  二是合理保障用地指标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优先保障国际旅游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重大项目必要用地;支持海南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滚动修编试点,科学加强规划管控;
  三是对海南报国务院审批的重点项目用地,加快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审批。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家重点项目,除现行规定外,因季节原因有工期要求急需开工的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对突发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先行使用的临时用地,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四是支持海南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项目。指导海南制定实施高尔夫球场用地审批管理措施,研究编制实施高尔夫球场建设专项规划。支持海南按照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妥善处理高尔夫项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五是支持海南实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供地政策。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战略,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新兴产业、高科技创意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项目等产业的,可以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方式供地。

  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政策创新,破解征地、集体土地流转、旅游用地管理以及用海用地管理衔接等方面的难题。
  一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按同地同价原则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留地安置,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是支持海南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海南省作为土地权利立法试点,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市县开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细化土地权利种类,明晰集体土地产权,保护权益,丰富权能,逐步实现集体土地权益;
  三是支持探索新能源产业和旅游业等用地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对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主题公园等旅游项目用地,按建设用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对利用石漠地、沙地、石砾地等未利用地,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可合理确定供地方式。探索水面用地管理新模式;
  四是支持海南省探索建立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相衔接的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围填海造地,有序开发利用海洋和滩涂资源。支持海南省依法开展西沙群岛和无居民海岛土地确权登记与地籍管理工作。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国土资源部支持海南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项目支持促进土地整治。
  一是支持海南省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根据产业特点,依法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和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建设用地退出机制。支持海南做大做强省级土地储备;
  二是支持海南省继续应用国务院有关政策,在核查确认基础上对原闲置地加快处置。支持海口市等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规划,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试点,优化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对海口市2010年前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条件下,经批准后可对建设用地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支持海南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支持建设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争取将琼海市万泉河流域、大广坝灌区、红岭水库灌区、南繁育制种基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列入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范围。支持海南省在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周转指标规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加强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将通过省部合作机制促进地质勘察、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一是建立部省地质勘查合作机制。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统一部署海南省重点成矿区带地质找矿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二是支持海南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支持海南省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开展石碌矿区资源开发整合,对贫矿、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支持开展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部将支持海南建立四大体系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通过实施省部合作项目促进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一是提高海南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支持海南建立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二是加快实施部省合作“海南国际旅游岛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海南区域地壳稳定性、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地下水、地面沉降、海岸侵蚀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支持琼北盆地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等项目。

  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保障和执法能力建设
  重点通过加强海南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加大对海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是支持海南提高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水平。支持海南用3年时间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硬件标准化建设;
  三是建立干部培训和部省干部互派交流机制,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市、县、乡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轮训,每年接收海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国土资源部挂职锻炼;
  四是建立部省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海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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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工作深入开展什么?
答: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按照以创建促改进、以创建促整合、以创建带工作的思路,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创建活动以全国所有县(市)为对象,依据规定的指标标准体系及考核办法,评选出一定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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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 (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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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税费改革
答: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国家资源性资产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_百度...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