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八年了,每天工作十一小时左右,按月拿工资,从来没有加班费,该告老板吗吗?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8
我在一家国营厂工作,一天工作十一小时,没有节假日,经常十个人干十三四个人的活而且不加钱,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如果不行就向有关部门投诉

只要能够证明你是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有过签字等。加班也要有证据,否则无法使人相信你的话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你不打算继续在该工厂工作的话,该告!而且一告官司准赢!
没签过劳动合同是吧?这就好办了!有的赚啦!先将暗中有关于你与该企业存在8年事实劳务关系的相关证据(工资条/公司提供的银联卡,还税凭据/社保卡,出勤/加班记录、厂牌/厂服等资料),然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以有回执的形式提交书面辞职(电子邮寄/特快专递等形式)并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该企业依法对你作出合理的经济赔偿!如是劳动仲裁部门诉讼的话诉讼免费,请放心,诉讼必赢,因为这一切都有法可依!具体获得的经济赔偿有三种:

经济赔偿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该企业应该依法按你8年的工龄赔偿你每年一个月的年平均工资一共8个月的工资!
经济赔偿二:根据现行合同法的第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之相关规定,该企业应该依法付给你2倍于8个月的正常工资=2*8=16个月的工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经济赔偿三:加班费足额支付 + 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呵呵,两者加起来一共24个月的工资,等于辞职后也能拿差不多两年半的全部工资嗌,爽死了,还能要会加班费另加50%~100%赔偿金赶紧行动吧!对了,别忘了把分搁这哦,谢了!

应该去举报他。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一天工作八小时,一周工作5天,多余时间算加班一小时计算。平时加班时是你平时上班小时工资的1.5倍周六周日2倍节假日3倍。你要暗地里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八小时外的加班.如果你坚持,劳动部门会为你做主,讨回8年的加班费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八年了,每天工作十一小时左右,按月拿工资,从来...
答: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在一家工厂做了七八年工厂辞退你该有什么补偿
答: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我在一工厂上班,工作八年了,现也辞工,我想问问有没什么工年补偿
答: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你又有事实证据,你辞职可以依次向企业索要经济补偿金)。企业辞退有经济补偿金,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补偿按半个月计算。

我在一个工厂上班8年4个月,可领失业金多少
答: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我在工厂上班八年了,现在公司领导想辞退我,有三个月的工资没发了,13...
答: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厂上班八年没有买社保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答:在厂上班八年没有买社保,我认为这个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的。现在的政策是:即使是在试用期也应该给员工上社保的。所以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权益。然后辞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如果是你自己自愿辞职的,而且合同也到期了。不影响单位,或者是不违背劳动...

我在一个电子厂工作了8年,合同到期了,我不想做了,他该怎么赔偿我
答: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本人30在工厂工作八年,四班三倒,不想干了,干点什么好?
答:我曾经在新疆某电厂工作中八年,工作中枯燥、简单,还要倒夜班。以后由于工作压力太大,也是有不愿一辈子就是这样在厂子渡过的念头,因此辞职了。之后,跟随一个做个人工作室的好朋友,职业做岗位艺人经纪人,最后是亏的一塌糊涂,大败收尾。迫不得已,又重新找了一家工厂打工。接受现实,面对现实,再次...

我在工厂里面做了8年,不想再在工厂里面呆下去了,我真的快疯了,在工厂...
答:至于还负债累累,建议减少开销先把钱还完,整个人会轻松很多。这段时间也可以考虑下转行,或者去学一门什么技术。想好在去做,别盲目的做。也可以多跟家里人讨论,毕竟他们比你有经验,相信他们会支持你的决定的。每个人都会有这个阶段,不要太焦虑,当然我只是建议,希望你做决定的时候要慎重哦。

在一家小厂工作了八年。到现在工资才3200,后来来一个新人,工资就跟我的...
答:至于你干了八年,现在还3200的工资,确实是自己没有对自己负责,没有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职业生涯 为什么现在招的人跟你工资差不多或者比你更高,因为现在的人工成本更高,现在招一个人工资肯定会比你高,至于你之前觉得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还挺好,现在突然有了比较就发现自己的工资有点低了。现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