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7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 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这类情形不需要开具红票,按以下规定处理。
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 票为“属于作废发 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
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开票方重新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通常情况下: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

已认证发票不允许退回。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被对方作废,次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比对结果提示为“属于作废发  票”,国家税务总局会通过省(市)、(地)市、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对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对方主管税务机关采集对方进项税额转出信息后,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将进项转出信息反馈给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你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你们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如果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取得的、没有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无法重新补开,那只能补交税款了。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答: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被对方作废,次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比对结果提示为“属于作废发 票”,国家税务总局会通过省(市)、(地)市、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对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对方主管税务机关采集对方进项税额转出信息后,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将进项转出信息反馈给你的主管税务机关...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答: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未全联收回已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不得予以作废。把发票联、抵扣联先不要交给对方,找对方重新开一张...

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答:让对方写张情况说明来,你自己申报的时候直接进项转出,然后等着税局找你,申报表,情况说明拿去一看,完事

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对方公司作废,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已经认证的发票对方作废了怎么办
答: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

当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对方还能作废吗
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销货方开具...

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被客户搞丢了怎么办?
答: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

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对方红冲后怎么做分录?
答: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将客户已经认证(未抵扣)的发票作废了,该如何处理?
答:已经认证但未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对方作废了,购买方在申报当期增值税的时候自动把该张发票税额做进项税转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

我公司开给购货方的增值税发票被对方弄丢了
答:对方将发票丢失,和你公司没有太大关系。这个税已经交了,发票也给对方了,无法作废。如果登报,只能登报丢失,但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常麻烦,税务局会停止供票,还会处罚,肯定会影响你公司的生产经营。你就静观其变。不要也不需要采取措施,最多写一个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