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几个月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4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二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证券;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证券结算。第十三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金融公司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及证券公司归还的资金;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资金;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资金结算。第十四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了解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违约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并以书面和电子的方式予以记录和保存。第十五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对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第十六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证监会备案。第十七条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与证券公司对转融通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终止交易和其他特殊情形下转融通期限的顺延或者缩短作出约定。第十八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宏观政策,根据市场状况和风险控制需要,确定和调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的比例。第十九条 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应当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等,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的数据进行变更。第二十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证券金融公司应当确定并公布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和折算率。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合同,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管理保证金。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存保证金,采取设立信托的方式。保证金中的证券应当记入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保证金中的资金应当记入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约定,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均为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信托财产,因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对证券金融公司的债权,也归入信托财产。第二十二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逐日计算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约定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时,应当通知证券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直至达到约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但是,对因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导致的差额,证券公司无须补交。证券公司违约的,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按照约定处分保证金,以实现对证券公司的债权;处分保证金不足以完全实现对证券公司的债权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当依法向证券公司追偿。经证券公司书面同意,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有偿使用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证券金融公司使用保证金的用途、期限、对价等具体事项,由双方通过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第二十三条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化解证券公司违约风险的需要,建立转融通互保基金。转融通互保基金的管理办法,由证券金融公司制定,经证监会批准后实施。第二十四条 市场交易活动出现异常,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市场稳定,有必要暂停转融通业务的,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按照业务规则和合同约定,暂停全部或者部分转融通业务并公告。第二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持有人发出或者认可的指令,办理转融通业务涉及的证券和资金的划转。第二十六条 司法机关依法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或者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处分保证金,在实现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后,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个见,如同会计账户或者银行账户,比如下面两句话中的两个括号内的内容就是两个账户。
指账户余额,虽然证券金融公司将该证券融出,或者冲抵保证金,但是记账的时候还是在证券金融公司自己的账上,所以这个余额是指自己账上的数额。举例我借了10万你,我自己得记个账吧,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万。

(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 不得超过证券市场可流通市值的10%;

(冲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 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至于为什么设定10%和15%的标准,为了降低市场风险,降低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等等。这个标准也改过几次。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拓展资料: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是性质不同、管理决策的机制不同和职责不同:
1、性质不同。证券金融公司也称证券融资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专门从事证券融资业务的法人机构。但是证券公司是经过主管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场所。
2、管理决策的机制不同。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而证券公司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证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投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作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间的媒介,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活络,完整了的金融制度。 对于投资者来说,只和证券公司有直接联系,如果需要买卖股票,可到证券公司办理委托,证券商的业务员在受理委托后,便会立即通知在证券交易所内的驻场交易员,驻场交易员接到委托通知,按一定方式在场内依照委托要求进行公开申报,完成交易。
3、职责不同。证券交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了相应的保障,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察上市,更多的是为普通的投资者买卖股票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为证券公司融资、借贷,不经营证券交易业务;证券公司也可以称之为证券经营公司 ,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除证券暂停、终止交易等特殊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
答:解析:B除证券暂停、终止交易等特殊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转融通期限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答: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转...

转融通期限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答: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业务,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2012年8月8日,转融通进入倒计时,股市入资本...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几个月
答: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018年真题)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转融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答:【答案】:C 转融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是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业务规则之一。

转融通的股票一般是要签多久的协议
答:转融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证券资金明细账户。签订合同后,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保证金规定。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0修正)
答: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证监会备案。第十七条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与...

转融通门槛高吗?散户可以融券吗?
答:转融通是指中融公司将资金、证券融给各证券公司。投资者从证券公司融入资金、证券叫融资融券。散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需满足以下要求:1.入市满18月以上,在拟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开户满6个月 2.已开通第三方存管 3...

什么是转融券业务
答:按照现有的规则,证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证券办理对其客户的融券,当证券公司自有证券不足时,可以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机构股东借入证券,以满足客户的融券需求。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具有双重角色,既...

转融通是什么意思
答:转融通是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而资金和证券不足时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一种安排。所谓“转”,指证券公司借到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从证券金融公司角度看,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