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房产为何引起巨大争议?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4
父母去世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称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但是实际却不是如此,如果没有立下遗产继承的医嘱,那么独生子女是不能直接继承房产的。

案例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法律和情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标准,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种争议,从传统认知和情感角度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在没有法定遗嘱的前提下,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和流程来操作,才能避免各种利益纠纷的出现,无论是公证处还是法院以及房管局,都不会因为这些有可能出现的纠纷而承担责任,这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法律和情感的对立,尤其是有悖于传统认知的情况下,必然会引起巨大的争议。针对遗产继承,法律的规定是极为严谨和细致的,但普通公民不是具有专业认知的律师,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行无法严丝合缝,这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遗产继承权却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对中国人来说,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注重香火延续的华夏儿女,父母辛苦一生就是为子女所拼搏和奋斗的,在这样的传统认知下,父母离世以后的房产自然应该划归子女名下,即便法律有不同角度的考虑,也应该建立在符合国情这个基础之上,诚然,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涉及到方方面面,西方国家针对遗产的继承就是如此,但毕竟中国和西方国家的法制体系是截然不同的,中国的所谓法治体系建设也远没有达到西方国家的水平,如果生搬硬套模仿西方的法治体系,那么必然会颠覆中华民族的传统认知,如此一来必然会在很多问题上产生巨大争议。



严格来说,法律是用来保障人民权益的,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会遇到因为法律的介入而改变了权益状态的情况,就拿子女继承房产这样的案例来说,中国的国情就是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天经地义,除非父母有遗嘱明确拒绝子女的继承权,但很显然,这样的案例是极为罕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却将继承权搞的极为复杂,这也有悖于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宗旨,毕竟我国目前依然是法治社会的建设初期,根本不具备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如果照搬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必然会造成对国民权益的侵犯,所以说法律剥夺本该属于子女的房产继承权必然会引起巨大争议。



万物之始,大道至简,衍化至繁,对于法律尤其是民事法律当中涉及婚姻、继承方面的规定,其背后往往都存在着根植于传统文化的法理。

只是因为,很多时候被扑朔迷离的案件复杂话了而言,以此案而言,其实这个案件并不是新法的案件,文章也是旧文重发,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隔三差五的发生。

所以如果我们删繁就简,拨开纷繁复杂的表现,就可以看清,其实背后的道理很简单,相关法律的规定也符合常情。


假设,一个15岁的孩子去世了,如果这个孩子有遗产,那么按照常理,谁应该继承他的遗产。自然是其父母,因为父母含辛茹苦,是这个世界上,他最亲近的人,也是对他付出最多的人,父母继承他的遗产理所当然。

而同样是这个孩子,假设他25岁的时候去世了,人有旦夕祸福,才结婚两年,尚未育有子女。这时候谁应该继承他的遗产。自然是其新婚不久的妻子,一日夫妻百日恩,白日夫妻比海深,夫妻之间还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也是彼此挚爱的一对佳人,妻子继承他的遗产,当然没有疑义。除了妻子之外,还应该有谁呢?还应该有父母。父母已渐衰老,倾家荡产供其读书,为其买房,如果父母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如何度过余生,这又叫他九泉之下如何安息?

再后来,假设这个倒霉的孩子终于快要寿终正寝了,在他50岁的时候,又一次去世了。当他去世的时候,父母老来丧子,妻子中年丧夫,儿子少年丧父,这些可都是他在人世间的至亲。老了的父母本应该由他赡养,年少的孩子也应该由他和妻子共同抚养,而可怜的妻子,他们也相互约定白头偕老。可是当这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时,唯一剩下的就是他的遗产,遗产如何分配?


难道在他小的时候去世了父母可以继承他的遗产,老了以后就不可以了?一个人和父母之间的感情和关系应该随岁月的流逝而变淡吗?答案都是否定的。同时他和妻子和孩子之间的继承关系也是如此。

人生于世间,最悲伤的事情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然而生死有命,我们无能为力,可是当我们死了以后,就应该把没有花完的钱留给我们最爱的人。如果我们生前有知,高瞻远瞩,就应该在没死的时候,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写明自己成为死人、自己的财产成为遗产以后归谁所有。因为无论根据法理还是情理,自己的财产自己有完全的处分权,而谁是自己最爱的人也只有自己最清楚。

因此,一旦留有遗嘱,在遗嘱没有无效的情形时,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分割,不会有太大争议。只是很多人尤其是我们中国人,避讳言死,对于活着的时候写遗嘱更是讳莫如深。所以才引发了社会上无穷无尽的继承纠纷。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怎么分割呢?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分割。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的规定和我们上文的假设描述的情理不谋而合。不过法律补充了一点就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道理也不难理解,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本就没有赡养义务,而在丧偶以后却坚持赡养,多么难能可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无可厚非。


那如果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已经不在人世,又没有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如何处置呢?还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时候,哪怕只有一个,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能参与继承,因为感情没有那么深。而如果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被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办?上交国家,或者集体。

死人是无法拥有财产也没有财产权的,所以说当一个人死亡的那一瞬间,在事实上他的遗产就已经不再属于他所有了。意味着,在那一瞬间那些遗产就有了新的主人,要么是他遗嘱里注明的人,如果没有遗嘱,就是继承人,没有继承人国家和集体也可以充当他的继承人。而法定继承中,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不止一个,份额怎么定呢?可以协商,如果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就平分。

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新闻中说的那么乱八七糟的一大段背后的简单道理:假设之前的那个50岁的老男孩去世的时候,他的父母妻儿都在,他没有遗嘱。那么在他死亡的一瞬间,他的遗产(假设是他的婚前买的一幢房子)就被他的父、母、妻、儿各占四分之一。而不巧,他的父母的父母依然健在,并且父母不止他一个孩子。那么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因为他的父母去世以后,他的父母各自分得的四分之一又被各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个时候虽然看起来,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前前后后也没有人主张权利,但是在法律上已经被分得七零八落,只是默默的等待别人前来主张权利罢了。


理解的关键在于,这个50岁的倒霉孩子死的那一瞬间,他的遗产就已经被他父母各自分去了四分之一,他父母是他的至亲,分给他父母没有人有异议,那么遗产已经是他父母的了,以后他父母分给各自的继承人,其实也是一样的。

曾经沧海,你送给她一台苹果七,交付以后,这台苹果七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从此以后这就是她的财产,与你再也没有关系。即使,转瞬间你们就反目成仇,你都没有要回来的权利,因为你送给她是自愿的,既然是自己的行为,自己就应该负责任。如果允许你要来要去,市场经济还怎么运行,社会秩序还怎么维护。

继承也是这样。对于自己的遗产,如果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处置,那么死后就交给法律处置。所以,同志们,未雨绸缪,适时写一份遗嘱很重要。



在中国人一贯的观念里面,父母的财产,应该是由子女继承。甚至在很多子女心目中,即使父母设立遗嘱将财产分给他人,或者捐赠个社会,都是不合理的。当然,这样的想法也过分了。我们都认可父母一辈子的奋斗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子女,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父母工作所得,是他的所有物,他有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捐赠。在港剧还在大陆维持高温的时候,这种争夺家产的案例数不胜数。


但在法律的界限之内,情况却并非如此,法律并不支持这种想当然的继承权。父母如果在过世之后没有立遗嘱,他的财产并非理所应当地由子女继承,而是亲属同样享有继承权。当然,这样的法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避免遗产纠纷也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然而,问题并不是没有。这样的遗产判决方式违背了中国人传统的思维认知,我们不能说这种认知一定是对的,但它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合理的。那么,法律作为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的手段,是否应该对此作出反应,继而推动修改呢?法律确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绝不是不能修改的。法律的修改完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其维护广大人民利益这一目的。


当然,一些与我们寻常认识的相违背的法律,有存在的必要性。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因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死亡的事件,法律以责任推定原则,判决整幢建筑物居民分担赔偿费用。

但是,在这种遗产继承案件中,其甚至不合理性姐逐渐显现。既然如此,为何不选择修改现有法律制度。




法律的盲点和复杂点,看着那个分发估计大家都要醉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大家理所当然认为父母去世之后的所有财产都由我们继承,却没有想到并不是只有自己的子女才有完全的继承权,只要没有绝对的遗嘱,那么一切问题都是未知数啊。。。
面对这样的问题还真的是细思恐极啊,不过也给了大家一个警示,就是父母百年之后的遗产到底该怎么办?虽然马上就要到母亲节了,谈这个问题好像不太好,不过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谁都避免不了,即使是死亡,但是孩子们还是需要坦然接受,不能够因为不好意思而藏着掖着。
大概引起争议的也就是要求遗嘱和不要求遗嘱带来的后果吧,同样这也显示了制度的不够明白和完善,也在一定的程度上侵害了继承者的权利~


很同意楼上的一句话,那就是传统认知和法律上的条条框框的碰撞确实引起了反思,父母的努力都是为了子女,而不是为了旁人,现在却违背了本意还要分给旁人,那么作为父母又该如何想呢?法律不应该是一个空架子,更多的是需要符合国情和人文方面的思考才对~
所以面对这么纠结的问题,还是希望国家未来能够进行更完整的修订,并且积极的普及这一类的知识,让一些东西公开化,透明化,想必对谁也都是有好处的。父母泉下有知,估计也会因此欣慰不少~
那么除了吐槽以外的争议,民众们自己也应该设身处地的重视这个问题,以及和父母之间的经济关系,相处关系也都是要更加注重的~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阻力有哪些?
答:然而,殊不知,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产继承总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纠纷,而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为什么呢?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哪些阻力?继承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一一解答:独...

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答:②被继承人父母(即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晚于被继承人过世,但在房产继承开始后实际取得房产前死亡的,发生转继承,此时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房产。③被继承人父母(即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被继承人去...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不能继承房产是真的吗?
答: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人开始,依次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99%的人都不知道!独生子女无法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答: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 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答: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律顾问工作室提醒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务必在生前做好遗产继承公证。且看下面案例独生子女继承遇到的困难:小案例:独生子父母双亡,股票房产继承难 已到不惑之年的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
答: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 。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父母房产 同样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这两种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父母去世 杭州独生女却无法继承房产,为啥
答: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分明是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父母全部遗产,你怎么看?
答: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去世后,在大众的角度看,家里如果孩子多,可能会产生遗产纠纷,但若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继承父母的遗产是理所当然的事,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房子,都应该归他们所有。但是曾经一位来自北京昌平区的...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房产为何引起巨大争议?
答:针对遗产继承,法律的规定是极为严谨和细致的,但普通公民不是具有专业认知的律师,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行无法严丝合缝,这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遗产继承权却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对中国人来说,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天经地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