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在就业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顾?有了伤残军人证就会一辈子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9
有了伤残军人证就会一辈子享受财政补贴吗?

有了伤残军人证不一定一辈子享受财政补贴,需要看情况而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摘要】
有了伤残军人证就会一辈子享受财政补贴吗?【提问】
有了伤残军人证不一定一辈子享受财政补贴,需要看情况而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回答】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扩展资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特等、一等、 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 因病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 确定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由民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伤残等级的检查、评定、审批、调整制度,保证伤残等级的确定公正合理。 第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由军队规定的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后一般不再办理。 第十八条 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 继续在部队服役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第十九条 伤残抚恤金的标准,根据伤残性质和 伤残等级,参照全国一般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 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的具体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二十条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 因战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 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 规定 ,享受定期抚恤金。 第二十二条 领取 伤残抚恤 金的革命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 第四章 优待 第二十三条 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的优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四条 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 和 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 待遇 。 第二十五条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二十六条 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 待遇 。 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 待遇 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第二十七条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的家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 待遇 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 待遇 。 第二十九条 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第三十条 革命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 和 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 规定 享受票价优待。 第三十一条 优抚对象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 第三十二条 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符合招工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安排其中一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弟妹,自愿参军又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征兵期间可优先批准一人入伍
  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扩展资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伤残军人在就业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顾? - : 当然有了,伤残军人免税是肯定的,而且还有补助,蛮好的

持有残废军人证的人经商时,在税收或其它方面是否有优待和照顾?: 残疾军人办个体可申请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残疾军人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可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减免流转税、企业所锝税等.政策依据可参见搂上民生的回答.

四级伤残军人的子女在就业上是不是优先 : 这个好像是没有的.四级伤残军人对其子女就业没有什么待遇 ;但是对其子女求学的话还是有一些优惠政策的,如子女高考有加分的优待;另外在经济适用房购买和廉租房的方面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待遇.

伤残军人在企业未招聘上岗是否从新安排工作 : 对于任何一个转业、复员的退役军人有安置资格的,民政部门保证的就是三年之内的稳定工作.如果安置后三年里单位倒闭、转制等,而且不能有分流可能的,那么可以退回民政局安置办重新再安置;超过三年的下岗失业、解除合同的,那么在目前来讲根本无所谓,因为改革开放到了现在只有企事业单位招不到员工的,如果身体不能胜任的,那么也只有求就与社保局的就业协理员,争取一个轻松的公益型岗位了.

伤残军人证对就业工作有什么影响 - : 《残疾军人证》仅仅就是我们残疾军人出行、景点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没有优待的功能.不信你就是遗失了《残疾军人证》,也不会影响抚恤金的发放. 对于残疾军人购车的,那是绝对没有优待的,而购房交易中有税收的优待(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购买住房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是免予征收等.)

后因公负伤致残,现在是七级残废军人,是不是能再就业 - :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告诉提问的战友:对于在部队现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评定为七级残废军人,是完全能再就业的.因为在残疾军人等级中,一到四级的残疾军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重伤),五到六级残疾军人属于基本丧失劳动能...

伤残军人再就业 - : 一个老残(五级因战、已经退休的残疾军人)这样回答你:1、你要问伤残军人再就业咋办:民政局对于五级以下(2005年前革命伤残军人、革命残废军人的二等甲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就是一次性的安置、并且保证你三年的稳定工作期,绝对没有谁来包办你得一辈子;所以看到你的问题,就想对你说: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寄托在人家身上那是不可能的事情;2、残疾军人(你的“伤残军人”)就是在改革开放开始的90年代大下岗时代,就没有什么救世主的,也是没有什么优待的;到了今天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内地重点城市的企业整年招不到员工的情况下,你只要不怕吃苦,不怕走出去的,没有90年代那样四处找不到工作就业的.

残疾军人就业问题懂得来 - : 看你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了.城镇就管.只有等待通知....

持有残疾军人证能找工作吗 - : 持有残疾军人证(本人就是五级残疾军人)的去找工作:如果是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并不算残疾人统计的)到一家福利企业的那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残疾人(八级以上残疾军人和对方持证残疾人)占有全厂职工36%的,就可以经过民政部门...

残疾军人的再就业 - : 有很多啊.

因精神病评残的残疾军人符合困难就业帮扶对象吗
答:可以。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困难就业人员就业促进条例》的规定,精神病评残的残疾军人可以作为困难就业帮扶对象,可以享受国家和相关政策的相关福利和就业援助措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创业扶持等相应的...

两参退伍残疾军人在企业工作能否得到照顾?业工
答:能。残疾军人是为国家作出特殊贡献的优抚对象,是社会残疾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的福利待遇如下:《民政部 人事部 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

伤残军人在就业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顾?有了伤残军人证就会一辈子_百度知 ...
答:第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由军队规定的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后一般不再办理。 第十八条 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

下岗伤残军人安置有哪些政策
答: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

伤残军人在工作中有照顾吗
答:对于没有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的伤残军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妥善安置他们就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 动;从事生产经营的伤残军人享有贷款 的优先权;报考中、高等院校的伤残军 人,文化和身体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交通优待。伤残军人...

退伍军人优待证有什么特殊照顾
答:退伍军人优待证享受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出行、旅游、就诊、办理政务、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专门调剂不低于20%比例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解决一部分下岗失业...

退役军人优抚政策
答: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法律依据:《...

9级伤残军人转业安排工作有照顾吗
答:也就是说你事实上不算残疾人的,具有比我有相当大差距的劳动工作能力。如我这样受过重伤的,退役转业的立功、残疾军人是有一定的照顾,比如就把你安排在财务等合适的岗位,但是照顾仅仅就是有个时间段的,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军人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

伤残军人在就业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顾?
答:第十八条 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 继续在部队服役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