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买了工伤保险,我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工伤鉴定为十级,医药费对方并没有赔足,工伤保险还能赔...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3
2018年单位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只买了工伤保险我伤残鉴定为十级是怎样理赔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可以的。交通事故、工伤竞合,前几年实行补差,根据《合肥市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规定,是可以双赔,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10.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
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的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医疗费由肇事方赔偿,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必须提交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证明材料,并经人社局确认。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六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业务部门审核以下资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四)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六)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医疗费没有赔足,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予以支付的,但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限额,不能多要求赔偿。
发生工伤,除了医疗费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治疗期间内的工资待遇照发,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而且你构成了10级伤残,可以同时要求肇事者按照赔偿比例赔偿你伤残赔偿金

比如你是行人他是机动车,他占主责,那么赔偿金约为36000×20×0.1×0.8=57600

其实可以双赔偿的,如果是对方主要责任,你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支付赔偿,然后同时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企业如果给你买了保险,那么企业就不需要赔偿或者只进行部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时间按合理原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会赔偿一定数额医疗费和伤残待遇,但是会扣除对方已经赔付的部分。
单位也会支付一个伤残就业津贴,但是要你离职的时候才会支付,离职的时候社保也会支付一笔待遇的。

请问投了工伤保险,我上下班途中如果出了意外算工伤吗
答:您好!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意外情况进行判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认定标准规定,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是属于工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公司给我买了工伤保险,我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工伤鉴定为十级,医药费...
答:医疗费由肇事方赔偿,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必须提交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证明材料,并经人社局确认。《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帮我买了工伤保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事故认定书为对方为...
答: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

在公司买了保险后却在下班时受伤了,公司需要负责吗?
答:对于每一位员工来说,无论是在上班的途中还是下班的途中,凡是受伤以后公司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上下班途中以及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的员工都有权要求企业赔偿,所以大家不用太过于担心。因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想要与大家分享:一、公司是否愿意负责 对于有的公司而言,即使是他们知...

我买了工伤保险,在下班途中被别人车子撞伤了,出院后发票是自费发票,报...
答:职工下班途中因为本单位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在工伤认定之前发票标注自费不影响依法报销,可以持住院费用清单和发票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若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工伤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答:员工上班的路上由于交通事故受伤,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是第三方小汽车的驾驶人全责,所以驾驶人应该承担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和工伤事故赔偿竞合的问题,这种情况即使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也可以要求企业承担办理工伤事故认定与工伤保险理赔赔,得到"双倍...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下班被车撞了报警了公司不给报保险自己能报吗?_百度...
答: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自己骑摩托车出车祸!公司有给我买工伤保险!!可是我...
答: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承担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五险一金,其中工伤保险,我下班途中发生意外,这个应该找谁要
答:意外不一定是工伤。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我工伤及意外的保险都有买,但我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我能2份报吗?
答:可以的。既报保险,又报工伤。1、交通事故和车险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不能领双份,工伤保险可用于补充车险的差额。二楼的回答说反了,因为工伤保险是不计对错责任100%理赔的,而车险除了交强险外,是按责任大小理赔的,规矩是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对方赔偿和保险赔偿,对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还有差额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