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12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大多出于以下原因:一、为了海外上市,需要海外并购;二、国内市场饱和,需要拓展海外市场;三、参与国际竞争,需要通过并购消灭竞争对手;四、为避免反倾销、反补贴诉讼的原因,将产品产地进行转移。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并购的形式是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例如,用现金购买资产或股票,用股票购买资产,用股票交换股票债权转换成股权间接控股等。且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第三条 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第四条 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财务顾问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对财务顾问及其负责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名人员(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业务许可第六条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三)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二)实缴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前一年未发生变化,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有2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七)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除应当符合前条第(二)至(四)项及第(七)项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3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从事证券市场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相关人员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另行成立专门机构。第九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一)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二)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三)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介绍
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公司并购有哪些形式
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对其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
答: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对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包括上述人员应履行的责任和...

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要保代签字吗
答: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要保代签字吗?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不能保代签字,而且尽职尽责监督,确得实情真实可靠。

翻译成英文,请正式翻译、法规条例。
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Financial consultant for merger and restructuring of listed companies management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

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
答:【答案】:D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

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不得担任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
答:(三)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3)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否需要聘请财务顾问?
答:而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关注收购人的收购目的,如不需要、资信情况、后续计划、收购人的承诺及是否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等事项。问。收购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

财务尽职调查是怎么收费的?
答:和一般审计类似,根据审计准则已经不能按目标公司的收入、利润等指标收取审计费了,那会影响独立性。理论上按照审计范围,确定审计时间,确定人员投入,根据人工工时计算。但一般DD收费的影响因素是目标单位的复杂程度和是否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