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954年9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怀仁堂隆重举行。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会议的开幕式并致开幕词。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在会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治和人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
会议通过《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拟定了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
11月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等20个直属机构。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逮捕拘留条例》、《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12月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人大雏形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建立新中国的各项工作已经提到中共中央的工作日程上。中共中央交给华北人民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摸索、积累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经验,为全国解放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做好准备。
晋察冀野战军在1947年11月12日攻克石家庄,使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解放区连成一片。这是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一个重要条件。中共中央不失时机地决定,将这两个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两中央局合并为中共中央华北局,两军区合并为华北军区,两边区政府合并为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并决定由董必武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主席的身份负责筹备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华北人民政府。
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积极参加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准备工作,积极而有序地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创立人民民主法制。
1948年7月中下旬,华北的山西、河北、平原、察哈尔、绥远5省千百万人民群众参加了选举。选出区域代表394人,职业和团体代表173人,另外有政府邀请的代表31人,代表共598人。出席会议代表的542人,包括工人、农民、妇女、革命家、工商业家、自由职业者、新式富农、社会贤达、开明绅士以及民主同盟盟员、少数民族和国统区人民团体的代表。出席会议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大会听取和审议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两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的《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这些大体上相当于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
1949年初,华北人民政府迁入北平。聂荣臻回忆说:“刚进城时候的政府就是1948年在石家庄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仍由董必武任主席。进北京以后,他那个机构就代管全国行政事务方面的事情了,直到1949年10月1日,才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的底子就是华北人民政府,在它那个基础上组织了各个部。”10月27日,毛泽东发布命令:“中央人民政府业已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工作随即结束。原华北人民政府所辖的5省2市改为中央人民政府直属。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应以华北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为基础迅速建立起来。”10月28日,董必武通知华北人民政府11月1日停止办公。华北人民政府完成了光荣的历史使命。
在1948年9月以后的13个月中,华北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特别是积累了人民政权建设、施行人民法制的经验。新中国成立后,不少人担任政法职务、从事法制工作。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任建新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刘复之先后担任司法部部长、公安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必武还兼任过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奚若担任过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一大到十九大时间地点人物都是什么?
三次会议(1956年6月)四次会议(1957年6月)五次会议(1958年2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9年4月~1964年12月)一次会议(1959年4月)二次会议(1960年3~4月)三次会议(1962年3~4月)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64年12月~1975年1月)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第一次会议(2013年3月5日—17日)2、第二次会议(2014年3月5日—13日)3、第三次会议(2015年3月5日至3月15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简称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中国共产党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X届X中全会。我过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第一届全国人民...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内容
(1956年6月15日~30日)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57年6月26日~7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1958年2月1日~11日)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9年4月18日~28日)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60年3月30日~4月10日)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62年3月27日~4月16日)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63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迄今为止共12届。第一届于1954年成立,任期止于1959年4月,共开五次会议,每年一次。第二届任期于1959年4月至1964年12月,共开四次会议,其中1961年未开会。第三届于1964年12月举行第一次会议,后因文化大命停止活动。第四届于1975年1月举行一次会议,此后再未开会。第五届任期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1954年9月 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到会代表1210人,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制定几...
中国历届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何时召开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
历届**会议召开的时间表、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8日至29日。之后的历届大会时间可类推。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召开。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间根据历次会议年份相应调整。以下是对会议时间的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沿革
中共中央交给华北人民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摸索、积累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经验,为全国解放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做好准备。晋察冀野战军在1947年11月12日攻克石家庄,使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解放区连成一片。这是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一个重要条件。中共中央不失时机地决定,将这...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过程、中心思想、历史意义(每届字数...
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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