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无线电频率的使用遵循国家规划,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使用方案并定期评估和调整。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布局需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共安全要求,设置条件包括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设备技术标准、有明确用途和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设置无线电台站需申请指配无线电频率,通过审核后核发无线电频率批复文件和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台执照管理严格,包括频率使用、呼号分配以及执照期限和续期的规定。同时,用户需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设备需定期维护,避免对其他无线电业务造成干扰。
对于违法行为,包括伪造执照、违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等,均有明确的处罚措施。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合理利用频谱资源,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活动。管理部门由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执行,其他如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实施。无线电频率的使用遵循国家规划,市无...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管理原则)本市无线电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各类无线电业务协调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管理部门)市...
上海市无线电收发信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和大城市划分无线电收发信区的规定,为合理安排无线电台、站的布局,加强管理,防止干扰,充分发挥无线电设备的效能,以利加强战备和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现结合上海地区的情况,对一九六三年划定的无线电收发信区作了调整,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经调整,...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护电磁环境,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职责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下属的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任务。该站的核心职责包括:首先,对全市所有的无线电台(站)进行发射特性的定期监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其次,监测站致力于查找并处理可能产生的无线电有害干扰源,以维护...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机构简介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信息委党组和委领导的直接领导,独立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的日常运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并执行我市无线电管理的规定,负责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三、根据合理利用和保护无线电...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详细规定了违反条例规定的各类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违法行为将由省无线电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查处,并根据不同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直至吊销无线电台执照,甚至收回无线电频率。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办理无线电台...
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站设置的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无管局)具体负责本市基站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通信、规划、环保、物价、房地、公安、市容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市基站的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设置原则)基站设置应当...
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2010修正)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站设置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基站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通信、规划、环保、物价、房屋、土地、公安、市容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市...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局各处主要职责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的综合稽查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划和实施全市无线电管理和技术设施建设管理无线电台,确保通信业务正常运行制定法规和规定,执行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处理行政诉讼和复议组织全市无线电管制执行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和市信息委的部分委托职责台站管理处的职责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