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5-01-19
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并非只要毗邻而居,漏水问题就应由相邻方承担责任。相邻关系问题本质上为物权问题,所以应先行确认漏水设施的物权归属问题。
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类:
一是因开发商建房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应由该房屋开发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房屋内共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导致漏水;
三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修、改建、不当使用等原因导致漏水,应由相邻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各自责任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若证据证明是楼上住户水管爆裂导致唐阿姨家中财物受损,唐阿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因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以及维修产生的费用。扩展资料案例:北京雨季又至,各种房屋漏雨漏水引发的纠纷多起来。虽然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这种事发生在邻里之间,但对于这究竟是邻家之责还是共有设施破损致害,不少人都搞不清楚。
这类事情难办的是,很多时候不刨开家里的墙和地进行检查或鉴定,还真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地方漏的。本报记者采访了海淀法院法官,就此类难题予以详细解析。
楼上漏水 楼下受损索赔被判驳
家住北京的孔先生近日把楼上邻居魏先生告上了法庭。“楼上房屋排水管道发生渗漏,下雨时水槽积水下渗,造成了我家房屋受损。”孔先生要求魏先生停止侵权,防止渗漏,赔偿漏水修理费。
但魏先生辩解:“漏水问题早在十年前就已解决。当年孔先生曾就漏水问题起诉,法院进行闭水试验结果为没有漏水情况。”魏先生就此请求法院驳回孔先生的诉求。
在漏水现场可以看到:该户型有一条东西向过道,过道西南侧有一排水管道,不存在其他用水设施。管道由楼宇顶层内置连接各户至地下排水井,用于排放顶层雨水或积水。孔先生房屋排水管三面墙体有阴湿痕迹,排水管中部有修补凸起痕迹。楼上魏先生房屋该过道已被封堵进卧室,原过道改建为储物柜,排水管道仍置于原处,砌有5厘米高围挡,外侧用木板把排水管道封闭其中,管道中下部有修补凸起痕迹,底部锈蚀严重,底部墙体也有阴湿痕迹。
办案法官现场勘验后,向负责该楼的居委会、产权单位的房产科、后勤处了解到,这栋楼建成年代久远,雨水排水管年久失修,多户存在这样的漏水现象,但由于政策和人为客观原因没更换。
后法院又向相关鉴定中心咨询,答复为:公共雨水管道有使用寿命,该房屋建设时间较长,围挡并非渗漏主因,是管道锈蚀严重致雨水外流所致,打磨修补的方式不可能解决问题,应由公共管道的产权或管理单位进行整体更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孔先生的诉求。
共有设施致害 产权或管理方该赔
海淀法院东升法庭法官张慧聪说,漏水处位于穿过上下两层房屋内部的排水管道处,所以漏水成因和赔偿义务主体的确定就成为这类案件审理的焦点。
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因开发商建房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应由该房屋开发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房屋内共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导致漏水;三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修、改建、不当使用等原因导致漏水,应由相邻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各自责任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应该注意到,并非只要毗邻而居,漏水问题就应由相邻方承担责任。相邻关系问题本质上为物权问题,所以应先行确认漏水设施的物权归属问题。”
张慧聪法官认为,房屋内部共有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般而言,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该楼宇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所以,这类漏水致害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应为涉诉楼房的产权方或管理方。”
配合查堵漏点 自家刨地损失谁担?
那么,如果不是自己原因导致漏水到邻家,配合查堵漏点而将自家墙、地刨开,相关损失究竟应由谁承担?
住在北京的吴女士就有此遭遇。“物业公司上门,说楼下漏水无法正常居住,向他们报修。但查找漏点无果。他们请求我配合,要将地板掀开,砸开水泥地板,检查管路,但保证解决完漏水问题后立即恢复原状。考虑到他们的难处,我就同意了。他们让我放心,说最多也就几天。”
地板被破坏性拆除,水泥地面被砸开,室内狼藉超出吴女士想象。“我无法正常居住,只能在外租房。物业公司并未按约定立即恢复室内地板,我无数次催促都没奏效,只能继续租房长达9个月!”吴女士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支付22500元房屋租赁费。但物业公司当庭表示自己负责“园区公共服务”,而吴女士主张自有房屋内的问题,与他们无关。
吴女士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房屋租赁费,得到法院支持。
吴女士的“好心”和“善意”竟给自己惹来麻烦。东升法庭法官黄杨认为,对于“好心积极协助配合查堵漏点”这类善举,应当鼓励和弘扬。“而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尚未完全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规则还有待形成,为避免产生纠纷诉讼,为他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应尽可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并及时固定证据,避免日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或增加维权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楼上漏水楼下受损 公共管道惹祸谁来赔?

水管那部分一般在谁家就由谁家负责花钱修。
水管是供水的管道,现代装修水管都是采用埋墙式施工,水管的分类有三种,第一类是金属管,如内搪塑料的热镀铸铁管、铜管、不锈钢管等。第二类是塑复金属管,如钢塑复合管,铝塑复合管等。第三类是塑料管,如PB管、PP-R管等。
过去,用于供水的管道主要是铸铁管。室外主要用砂模铸铁管,室内用的是镀锌铸铁管。但是由于使用几年之后容易产生大量锈垢,滋生细菌,严重危害人体的健康。国家已规定在2000年6 月1日起淘汰砂模铸造管件和冷镀锌铸铁管,逐步限制热镀铸铁管的使用,推广使用铝塑复合管、新型塑料管等。

属于共益权的范围。

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1、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公用,产权归使用人共有,由使用人负责维修。2、若只是二层楼,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属于楼上,产权归楼上,由楼上负责维修。

楼上下水在楼下部分归谁维修
楼上下水在楼下部分的维修责任,通常情况下,归楼下业主负责。首先,从产权角度来看,楼下部分的管道及设施一般属于楼下业主的私有财产。在多数住宅楼的设计中,每层楼的排水系统是相对独立的,楼下部分的排水管道、接头等设施自然归属于该楼层的业主。因此,当这些设施出现问题时,应由该业主承担相应的...

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楼上楼下的共用主管线,属于公共部分,应该由物业维修,或者全楼业主集资维修。楼上自用分支管线经过楼下的部分,属于楼上产权,由楼上住户负责维修,或者与楼下协商由楼下维修,完毕后由楼上出费用。

楼房下水管漏水谁负责
法律分析:1、如果是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导致水管漏水,则由业主负责。 2、如果是楼上的邻居导致漏水,并且影响到了楼下的人,那么则由楼上的住户负责。3、如果房子还在保质期里面,且房子漏水也不是人为导致的,那么责任人是开发商的,通常新房的防水保质期大概是五年,管道的保质期则是两年。法律依据:《...

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并非只要毗邻而居,漏水问题就应由相邻方承担责任。相邻关系问题本质上为物权问题,所以应先行确认漏水设施的物权归属问题。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因开发商建房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应由该房屋开发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房屋内共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导致漏水;三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修、改建、不当...

下水管在楼下产权归谁?
下水管产权归整栋大楼,发生水管问题并非只要毗邻而居,漏水问题就应由相邻方承担责任,还要看是谁的责任。1、如果是管道本身出现裂口,并排除由楼上住户装修造成,则应该由物业承担全部维修费用;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的渗水,则由楼上住户承担全部责任;3、如果是水管堵塞影响了各层住户的正常生活,发生...

商品房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
法律分析:1、如果是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导致水管漏水,则由业主负责;2、如果是楼上的邻居导致漏水,并且影响到了楼下的人,那么则由楼上的住户负责;3、如果房子还在保质期里面,且房子漏水也不是人为导致的,那么责任人是开发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

楼上下水在楼下部分归谁维修
法律分析:楼上下水在楼下部分归谁维修,具体情况如下:1、房屋内所有管道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都应该找房屋建筑单位或开发商进行维修;2、主管道以及共用管道的维修;3、屋内管道维修总的原则是,管道在谁房间内就由谁负责维修,谁方便维护就由谁负责;4、楼顶以上部位漏水应该由楼上住户负责。法律依据...

高层住户下水管楼下漏水,责任归属问题
关于楼上下水道漏水事件,责任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若系住户个人行为不当导致,则由其自行负责维修;若是由于物业未履行维修义务,便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若漏水原因在于房屋自身设计或制造瑕疵并处于质保期内,则住户有权向开发商提出修复请求。对于主次管道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与修缮,建议直接与物业...

下水管在楼下的部分,产权归谁,由谁负责维修?
楼下天花板部位的下水管是你家楼上的,当然产权是你的,也自己负责维修,如果你认为是人家的,人家把下水管撤掉不要了那你家用什么排水,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