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安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4-28
公安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

  做好公安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治国理想,又是治国实践;既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和管理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刑事司法的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特别是在构建民主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等方面,责任重大。因此,必须以新的姿态投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

  一是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政治稳定。稳定是和谐的条件。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虽然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是国家、集体、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使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高度重视,抓实抓好。公安机关必须树立科学的稳定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从集中处置群体性事件向推动预防、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转移,努力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水平,减少社会对立,增加社会对话,加强社会沟通,寻求理解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和谐社会要求治安秩序良好。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很难顺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把强化打击职能的着力点,放在讲求打击质量和打击效果上。检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社会效果,最终要看犯罪率是不是下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不是增强了。公安机关还要大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和遏制“黄赌毒”,净化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公安机关还要依法治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安居乐业的其他各类违法行为,以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是和谐社会要求健全的治安防控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包括打击、预防、管理、控制、建设。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在整个公共安全工作中,打击不力防不胜防,防范不力打不胜打;管“死”容易管“活”难,管“活”才能促发展;打防管控重在“建”,健全机制才能不断完善。这些工作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给我们提出了不断改革创新公安工作的时代要求。

  四是和谐社会要求治安工作要德法相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依法治国与以德育民紧密结合,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方向。良好稳定的治安秩序历来都是治理的结果。这个“治”,既包括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也包括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和谐社会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就要在治理社会的各项工作中亦“治”亦教、亦“管”亦教、亦“打”亦教,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坚持依法惩处,又要坚持因人施教,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安执法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用文明的执法活动保障社会和谐建设。

  二、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公安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打击与防范的关系。犯罪是破坏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因素,必须坚决打击。有人认为建设和谐社会,“严打”政策已经过时。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思想。面对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重大意义。第一,要历史地看“严打”。国家的“严打”政策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对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其历史功绩卓著。第二,要发展地看“严打”。国家的“严打”政策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取决于社会治安的形势。只要出现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就必须毫不犹豫地实施“严打”,以有效控制社会治安形势。第三,要现实地看“严打”。同上世纪80年代相比,今天的社会治安形势更加严峻,实施“严打”政策、开展“严打”斗争的现实需要不但没有减弱,而且更加紧迫。公安机关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旗帜鲜明地反对并打击国际恐怖势力与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现行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指导方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好“严打”政策、贯彻好“严打”方针,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严打”决策要正确。要求公安机关准确分析和判断形势,使“严打”活动当其时、适其势,对苗头性的刑事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不使其形成气候,以体现“严打”的力度。其次,“严打”对象要准确。要求公安机关准确、深刻地理解“严打”刑事政策,严格限定“严打”对象,宽严相济,以体现“严打”的精度。最后,“严打”方式要科学。要求公安机关理性地把握“严打”活动,强调依法办案,强调重证据、重程序,追求打击质量,以体现“严打”的深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公安机关把“平安建设”贯穿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部工作之中。搞好“平安建设”,既要依靠强有力的打击,还要靠有效的预防。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减少犯罪、减少社会损失是公安机关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预防为主,就要在工作中将预防摆在为主、为重、为先的位置,抓实抓好。因此,既要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水平和能力,也要不断提高预防犯罪的水平和能力。积极推动警防、民防、技防网络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屯兵街面,深入社区,目的就是坚持打防并举、关口前移。通过整合警力资源,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强化治安防范,遏制案件发生,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安定有序。

  二是要处理好堵塞与疏导的关系。公安机关的职能决定了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要用好“堵塞”与“疏导”两种手段。“堵”就是针对突发群体性事件而依法采取的强力措施。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要依法给予坚决惩处;对煽动和插手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包括法律的、行政的措施,控制局面,化解矛盾,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走向冲突与对抗。但是,群体性事件又往往表现为群众合理诉求同行为的违法性相交织,多数人合理要求同少数人无理取闹相交织,群众自发的维权行为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破坏相交织的特点。公安机关必须依靠党委和政府谨慎处理,弄清事件性质,把握处置主动,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早不宜晚、宜疏不宜堵的工作方针,立足推动从源头上疏解缓和矛盾。当前,由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处理社会矛盾用简单的方法难以奏效。对此,公安机关要用“疏”的办法,提倡和推动多协商多协调多沟通,早协商早协调早沟通。要掌握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强化服务、凝聚人心为重点,建立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尽量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可靠的执法保障。

  三是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和谐社会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实现由单一的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和热情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公安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服务。过去,有些公安民警注重严格管理,认为管得越多,对社会贡献越大,而往往忽视规范执法,经常事与愿违,动机与效果相背离。对此必须认真反思,认真整改。依法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才能做到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首先,公安机关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要坚持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否则不是“不作为”,就是“乱作为”。其次,公安机关管理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不能以管理者自居,盛气凌人,不能在管理活动中搞“冷硬横推拖”,不准徇私枉法搞“吃拿卡要报”,不准搞“三乱”,不准搞人格歧视。第三,执法和管理的过程是执法者素质与法律权威相统一的过程。执法属于国家的行政行为,不允许办感情案、关系案,要公正、公道、公平,不允许在执法活动中掺杂管理者自身的好恶或其他杂念。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扩展资料:
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强调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把发展作为社会和谐的根基,而这个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这就要求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快社会领域改革的步伐,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逐步形成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同时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使和谐社会建设获得坚实的制度支撑;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和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这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没有民主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必然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健全的过程。
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改革,就没有动力,不发展,就没有物质基础。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好三者的利益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党的领导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和谐社会建设是为了人民,和谐社会建设要依靠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必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者和所有者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真正形成促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

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公安机关只有强化自身的维护稳定职能、打击职能、管理职能、调节职能、服务职能,才会不辱使命。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对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指导意义

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已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了人民的意愿,适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不仅适应了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而且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要求,尤其是对于新时期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发挥自身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职能来说,更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1、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为新时期公安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了方向

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职能是一个包括稳定职能、打击职能、管理职能、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在内的一个综合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就是要不断地强化公安机关在紧紧围绕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过程中各方面的职能,每一方面职能都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只有各方面职能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地运用,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各方面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努力的方向。

2、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为新时期公安机关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确立了奋斗目标

在新形势下,我党正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业已确定的各项具体目标前进,不同的目标对于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们具有不同的影响力,而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则是包括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一目标不仅明确了我们为之奋斗的长远目标,也反映出人民群众要求实现的一种社会状态。这一目标的提出,真正为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明确了具体奋斗目标。

3、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为检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标准

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提出,不仅具有宏观的意义,也具有微观的意义。从微观意义讲,这一目标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丰富和发展,也是“人民利益”标准的科学再现,更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此作为检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的最新标准,不仅会促进公安机关更加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且会促进公安机关更好地实现自身职责与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

二、新时期如何更好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这个伟大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柱石的公安机关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要看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六大具体目标的每一个方面都与公安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

1、要抓住基础建设这个龙头

树立以信息为主导的警务理念,健全信息预警机制, 推进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治安情报信息工作, 全面提高治安部门服务现实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健全治安情报信息日上报、月分析、季研判、年预测制度, 及时发现治安新情况、新问题, 准确把握治安新走向、新动态, 努力实现警务跟着警情走, 警力随着警务动, 最大限度地把握工作主动权。还要树立以科技为支撑的警务理念, 健全科技创新机制, 推进治安管理工作科技化。

2、要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 队伍建设是根本, 也是保证。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 要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关键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加强管理体制建设,打破以往治安管理审批权在上层、责任在基层的格局, 消除权力在高位运行无人监督, 基层受多头监督的权、责分离现象; 打破治安管理实权在基层, 责任不落实, 上层监督不力的现象。还加强民警素质建设,加强各级治安、巡警、特警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增强自主学习提高、建设学习型队伍的意识观念, 带头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治安基本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 准确把握治安大局的能力, 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用良好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较高的能力水平带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整体提高。

3、强化自身职能

第一,强化自身的维护稳定职能。建设和谐社会要“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实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牢把握这一重要的政治使命,进一步明确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围绕稳定信息,进一步健全超前预警网络,切实增强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互动性;要围绕涉稳事件,不断强化“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原则,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围绕政治稳定,坚持“抓早抓小、积极预防、妥善化解”的方针,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的武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和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

第二,强化自身的打击职能。公安机关打击职能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目标出发,公安机关必须控制好社会局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能力,为创建“平安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坚决贯彻“抓小抓早,露头就打”的原则,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杀人、绑架、强奸等各类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认真研究盗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规律性,科学制定对策,加大打击盗抢犯罪的力度;以集中扫除治安乱源为目标,开展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三,强化自身的服务职能。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是第一警务”的思想,认真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以优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切实转变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好“冷、硬、横、推”等问题,把解决对待群众的感情问题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以热情的态度温暖民心,以务实的作风赢得民心,以此来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切实完善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不断健全和推进便民、利民的措施,狠抓规范与服务承诺兑现,坚持“主动不被动,帮忙不添乱,握手不伸手”的原则,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以形成亲民、安民、扶民、富民的和谐氛围;切实增强人性化的执法管理理念,公安机关既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把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将执法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

综合上述,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必须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进一步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意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中去,努力把公安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校友路过

论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
答:(三)以电子警务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公安职能转变。电子警务建设既是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内容,又是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手段;既是公安机关职能转变的“加速器”,又是公安机关职能转变的“监督台”。电子警务不仅仅是警务信息...

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
答:法律依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第二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第三条 公安...

...并就如何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谈谈你的看_百度知...
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

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
答: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指在防治违法犯罪和维护人民利益时,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 森林公安如何发挥作用
答:一、森林公安概述 作为一名森林公安民警,我们首先应该很好地了解自己,做到“知已”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为党的各项事业做出最大的贡献。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肩负着...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指在防治违法犯罪和维护人民利益时,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

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
答:法律依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第二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第三条 公安...

公安机关的职能
答: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诸规定因素中的根本性决定因素,并由此决定公安机关的任务、职能。公安机关职责是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的具体化,是由公安机关的...

公安民警该怎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劳动、民政、行政执法、民宗、统战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等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