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发文办理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安排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地方性法规授权应由省政府负责的应用解释和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办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四)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五)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承担省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六)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七)承办省政府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省政府的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八)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省的政府法制工作。(九)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联系政府法制研究会工作。(十)负责清理省政府规章;汇编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文本;审核省政府各部门有关法律文件汇编。(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黑政办发【2006】7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
改革实施意见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政策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
剩下去搜下就可以了!

为了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进一步精简文件,提高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以下简称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工作规则如下:
一、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工作基本要求
在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坚持政策,严谨细致,注重质量,精益求精”的原则,切实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法规关、文字和格式关,努力精简文件,提高公文质量。
二、省政府文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省政府文件主要有16种(省政府令、黑政发、黑政议、黑政函、黑政综、黑政发电、黑政明传、黑政办发、黑政办发电、黑政办明传、黑政办函、黑政办综、黑政办调、黑政办文、白头文、内部情况通报),其主要格式有以下6种: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用于发布省政府规章。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有黑政发、黑政议、黑政发电、黑政明传4种,主要用于向国务院请求指示、批准,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事项;宣布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转发国务院公文;批转省政府部门呈报省政府的涉及全局、有指导意义的重要工作报告和意见等。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有黑政函、黑政综、白头文3种,主要用于答复行署、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请示事项;省政府同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等平行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以及礼仪往来等。
(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有黑政办发、黑政办发电、黑政办明传3种,主要用于根据省政府授权,传达或代省政府发布对某一方面工作的部署;转发省政府部门或行署、市政府对全省工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报告、意见;向国务院办公厅请示、报告工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公文,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工作要求等。
(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黑政办函、黑政办综、黑政办调、黑政办文、白头文5种。其中黑政办函、黑政办综、白头文主要用于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加以补充、说明;传达省政府指示精神和近期重要工作意见;记载、传达副省长召集研究解决有关工作问题会议的情况和议定事项;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同有关地方、部门等平行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昨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以及其他礼仪往来等。黑政办调(协调纪要),主要用于记载、传达省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受省长、副省长委托,召集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处理某项工作会议的情况和议案事项。黑政办文主要用于办公厅内部布置工作、任免干部等。
(六)《内部情况通报》,主要用于通报重要情况,印发省政府领导在全省重要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讲话等。
三、省政府文件审核把关工作分工和职责
凡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公文,由省政府各部门或省政府办公厅各处室代拟稿,由省政府办公厅二至四处和文电处负责审核把关。其中,二至四处主要负责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法规关,文电处主要负责把好文字和格式关。二至四处与文电处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把好“五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公文审核把关工作任务。
(一)二至四处对公文代拟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1、有无必要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发文规格是否恰当。
2、是否符合公文的审批程序和行文规则;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的,是否经过协商、会签并达成一致意见。
3、代拟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过去发布且继续生效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4、情况是否确实,观点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结构是否严谨,条理是否清楚。
5、涉及国家秘密的,是否标明了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二至四处按要求认真审核代拟稿后,应就是否同意发文、发文形式和修改意见等提出建议。如不同意发文,经请示分管副秘书长或省长助理同意后,退拟稿单位;如同意发文,二至四处审核修改后,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省长助理审核批示。对文稿内容涉及两位以上副省长的,主办工作处还应与有关工作处进行沟通,并提出送审签批的具体建议。对经二至四处审核修改的代拟稿,分管副秘书长、省长助理主要从全省工作的大局和省政府的高度,对文稿是否确需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确需行文的是否已经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并达成一致意见,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过去发布且继续生效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报副省长,省长审批签发。对其中涉及两位以上副省长的,分管副秘书长、省长助理还应提出报请有关副省长审批签发的具体意见。
(三)文电处对公文代拟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1、文种使用是否正确,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2、字词是否规范,标点是否正确,语言逻辑是否严谨。
3、数字、计量单位、专用术语、引文字号等是否规范。
(四)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电处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文件审批程序复审。
四、省政府文件审批程序和签发权限
区别代拟稿单位的不同情况,省政府文件的审批程序分别为:
(一)省政府各部门代拟的文稿→二至四处审核修改→分管副秘书长或省长助理审核批示→分管副省工签批→二至四处进行整理→文电处进行格式化审核→办公厅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厅主任或秘书长审签→常务副省长或省长签发→文电处复核→送印。
(二)二至四处代拟文稿审批程序参照省政府各部门代拟文稿审批程序办理。
(三)办公厅其他处室代拟的文稿→分管拟稿处室的办公厅副主任签署意见→文电处审核修改→分管文电处的办公厅副主任审核→办公厅主任或秘书长签发。
省政府文件的签发权限为:
(一)凡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上报国务院的文件,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签发。凡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政策性文件或属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的文件,由省长或授权的副省长签发;其他内容很重要或涉及面广的,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签发。
(二)凡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涉及某一战线或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副省长签发。文件内容涉及两位以上副省长的,须由有关副省长共同审批签发。内容特别重要、政策性很强、影响全局的文件,须经常务副省长或省长同意后签发。
(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属于传达省政府决策事项或内容重要的、涉及面广的文件,由分管副省长或秘书长审批签发。
(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常规性文件,一般由办公厅主任或秘书长审批签发。
(五)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办理事项有关办理情况的文件,由省长审批签发。
五、省政府文件行文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控制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确有必要,并且尽量减少。省政府与省委、省人大、省军区以及与国家部委的联合行文,应是重要决策的请示和重大行动、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除此之外,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再联合行文,应各自行文。
(二)大力压缩不必要的行文。部门通过沟通可以解决的事项,以及内部通过电话电传可以明确或通知的事项,如15人以下的小型会议、考察调研的行程通知等,不再行文;某些具体工作,通过会议已进行部署,有关部门已明确任务的不再行文;省直和地市上报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意见及调查报告、会议纪要等,经有关领导阅知后,凡无新意,对全局工作没有实际指导意义的不予转发。
(三)坚决减少重复发文。省政府领导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除省政府一类会议(详见附表)和召开的紧急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外,会上已经印发的不再发文;会上没有印发而又确需印发的,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后由会议主办单位印发。无论以何种形式已下达的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意见、要求等、一般不再行文。
(四)严格控制文件升级。凡省政府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需要行文的一律自行行文,涉及几个部门分管的,由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向国家归口部门请示/报告工作,除特殊情况下,由部门直接上报;经省政府批准召开的全省专业性工作会议,除办公厅主办的外,其它会议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主办单位发会议通知;凡是各种领导小组、指挥部、组委会等常设、非常设临时机构工作范围内的事,一律自行行文。
省政府及直属单位会议分类一览表
一类会议
省政府全体会议
全省计划工作会议
全省经贸(工业)工作会议
全省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全省科技工作会议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全省财政工作会议
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
全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
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
全省林业(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全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会议
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全省环保工作会议
二类会议
全省公安工作会议
全省监察工作会议
全省民政工作会议
全省司法工作会议
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
全省税务工作会议
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
全省体育工作会议
全省体改工作会议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
全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机关后勤工作会议
全省乡企工作会议
全省粮食工作会议
全省农垦工作会议
全省外事(侨务)工作会议
全省法制工作会议
全省政策研究工作会议
全省国家安全工作会议
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
全省交通工作会议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
全省文化工作会议
全省卫生工作会议
全省审计工作会议
全省政务工作会议
全省驻处工作会议
全省接待工作会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发文办理
答:(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黑政办函、黑政办综、黑政办调、黑政办文、白头文5种。其中黑政办函、黑政办综、白头文主要用于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加以补充、说明;传达省政府指示精神和近期重要工作...

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暂行办 ...
答:第一条 为促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18号)和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答:四、《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省人社厅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对应国发〔2015〕27号文件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14权限内农用地转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省政府(省国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答: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省发改委该事项属于行政确认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 16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有关工业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省长 陆昊 2015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42次...

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有什么区别
答:区别如下:省人民政府发文较正式,是以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政府名义所发的行文,正式代表省人民政府、省领导的直接指示和决策,无需办公厅再讨论,多为很重要要立即执行的决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是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来进行...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属于什么范畴,法律效力如何?
答: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便属于政策文件的范畴。一般来讲,政策并没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更多的是一种倡导性的、鼓励性的和引导性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公文开头的发文缘由包括什么?
答: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记。目前我国使用的公文版头有以下三种: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两字组成,以大字套红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端,俗称“大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厅文件”。2、由发文机关...

谁有黑龙江省政府2008第101号文件啊 拜托了
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政发[2008]101号 颁布时间:2008-12-22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业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
答:三、《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3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认定行政确认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政策任务分解的通知》(黑政办函〔20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