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供稿:hz-xin.com     日期:2024-05-08
车身贴广告需要经过哪些部门的审核?

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
1、以合肥市为例,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2、《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九条: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用于宣传自身服务与商品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
(三)载体使用权证明;
(四)现状图,设施设计图、效果图;
(五)利用已有设施的,还应当提供设计单位或者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
3、市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需要建设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对于利用机动车设置广告不符合规范的,执法人员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自行拆除,并按照规定予以罚款。同时,车贴上的信息完全是产品广告信息,既没有工商部门的内容核实,也没有城管部门的发布允许,可以确定为非法广告,应该予以清除。
合肥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随着数字城管、“呼死你”等现代技术工具的运用,牛皮癣等非法小广告越来越难以立足。但是,部分广告商将广告贴在车身,悬挂在车顶,更有甚者,将广告贴在车窗上,长期占道停放,成为“僵尸车”,这种种行为都是城市管理法规所不允许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私家车身可以“披广告”赚钱?城管:未经审批属违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违反,可以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1、以合肥市为例,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户外广告,应该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对于利用机动车设置广告不符合规范的,执法人员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自行拆除,并按照规定予以罚款。
2、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招牌不符合要求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户外广告设置人或者招牌设置人逾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限期改正、自行拆除义务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镇江市交警支队法治大有队民警表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对于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交警将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清除车身上的标识和广告。
京口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如果车主在汽车的后挡玻璃上张贴广告,危害性更大,司机在驾车时,尤其在倒车时,广告会遮挡其视线,不能及时观察到后面的情况,很容易发生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私家车身可以“披广告”赚钱?城管:未经审批属违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满路车贴扰人心 镇江交警:广告贴纸都违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载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服务的下列广告:

  (一)利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户外场地、设施及其空间,以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实体造型等方式设置的广告;

  (二)利用建(构)筑物、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

  (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者其设施上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等识别标志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第三条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第四条 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广管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拍卖方案的审定,研究决定户外广告设置中的重大事项。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城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发区城管机构受市城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公路、林业和园林、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户外广告登记内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规范第五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应当依据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本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报市广管委审定后公布实施。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划定严格限制区、适度控制区和重点展示区。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具体要求,并规划适量的公益广告点位。第六条 市城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会同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编制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公布实施。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的;

  (五)利用人行天桥、铁路立交桥、公路立交桥的;

  (六)在幼儿园、学校校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

  (七)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危险房屋的;

  (八)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化、影响绿化景观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设置的其他情形。

  禁止设置下列形式的户外广告:

  (一)高立柱广告、过街广告;

  (二)利用建筑物顶部设置实体广告;

  (三)利用沿街建筑立面采用悬挂布幔或者张贴、喷绘、涂写等方式设置广告;

  (四)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采用手持等方式设置流动广告。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第八条 利用公共载体(含空间,下同)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拍卖方案经市广管委审定后,由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拍卖;拍卖未成交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交易。

  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在征得载体产权人的同意后,由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通过协议方式收储其载体使用权并统一纳入拍卖范围。

  通过拍卖取得经营性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的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合同》,由市城管部门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需要建设户外广告设施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建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法律分析: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坚持的原则有:规划控制、安全规范、美观协调、节能环保。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应当查验证明,审查广告内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广告,不得...

商铺招牌设置管理规定_招牌广告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区门店招牌设置管理,统一城区门店招牌设置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住建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及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

我的门市外墙城管有权利让他人挂广告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1、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答: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五、经业委会同意...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聘等设施要求有哪些?
答:要看当地地方上的具体要求,你可以咨询当地监管部门,一般有些地方不但有高度,大小,位置等要求,还有的要求必须符合美观统一的要求。

如何有效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管理办法?
答: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

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需要去审批吗?
答:1、需要。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

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
答: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规划、设置、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公布。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建(构)筑...

在高架桥下面设立户外广告牌,如果和城管局没关系,能拿下来吗
答: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户外广告,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己承担费用,通过户外各种载体或者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宣传其商品、服务等商业和公益广告,包括:(一)利用城市户外空间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标牌、招牌、指示...

户外广告申请流程
答:(1)申办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2)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窗口接收材料。(3)相关科室(道路上设置由局市政科接收,建(构)筑物上设置由局市容科接收)进行审核。(4)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