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改了几次?
1. 第一次修订发生在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结合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的兵役制度。这一修订正式确立了“志愿兵”的法律地位,为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改为志愿兵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第二次修订在1999年6月30日实施,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这次修订对士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调整了士官的使用范围、数量比例、激励机制、服役期限、生活待遇和安置办法等方面。此次改革后,我军志愿兵役制士兵统一称为士官,并在涉及兵役性质的场合继续使用“志愿兵”这一称谓。根据该条例,士兵新式军衔(警衔)标志于1999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
3. 第三次修订于2011年10月29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过这次修正后,分为总则、平时征集、士兵和军官的现役与预备役、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学生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军人待遇和退役安置、法律责任及附则等12章74条,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的兵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体制分为四个层次: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的兵役工作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由各军区负责;省、地、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兵役工作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应的军区和人民武装部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根据市、县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兵役工作。这些兵役工作业务通常由人民武装部或指定单位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兵役法修改了几次?
截止至2023,兵役法共经历了三次重要修订。1. 第一次修订发生在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结合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的兵役制度。这一修订正式确立了“志愿兵”的法律...
兵役法经过几次修改
3.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4.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第四次修正
兵役法修改了几次?
中国兵役法自其成立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以适应时代变迁。以下是兵役法的主要修改情况:1. 第一次修订发生在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确立了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志愿兵"这一士官的雏形正式被法律确认,每位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义...
兵役法经过几次修改
截止至2019年2月9日,兵役法先后修订了三次。1、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
兵役法修改了几次?
兵役法已经修改了两次。兵役法是国家对公民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服役的法律规范。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军事政策的调整,兵役法的内容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第一次修改是针对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进行的。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战争形态的演变,军事技术不断更新,兵役法需要适应这些...
我国实行以什么为主体的志愿兵役
现行兵役法先后经过三次修改,此次修改兵役法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重要意义?古今中外,兵役制度向来是武力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制度。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公民依法服兵役义务,1955年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兵役法,这是新中国制定最早的军事法律。国家的兵役制度根据自身的战略环境、政治形态、...
兵役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哪一年
法律分析: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兵役法有多少版本
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法治保障。国家兵役法分三部:我国第一部兵役法于1955年7月颁布;第二部兵役法于1984年5月颁布;第三部兵役法于1998年,2009年,2011年先后做了3次修正。兵役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提国全民国防意识,保障兵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
1998年中国修订的兵役法是第几次修订
第三次。根据相关法律“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法律依据:《...
兵役法几时修订的啊?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第二章 平时征集: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